灶房里,陆峥利落地支解着野兔,沈野在旁边剥蒜,嘴里碎碎念:“陆峥哥,你说我给俏俏买的钢笔,她会不会觉得太土了?我本来想买带花纹的,可供销社只有红的。”
陆峥头也不抬:“她要是敢嫌弃,你就……”
“就啥?”沈野赶紧问。
“就再买一支。”陆峥把兔肉扔进盆里,“她不是跟你念叨想学记账吗?买本账本一起送。”
沈野眼睛一亮:“还是哥你懂!”
晚饭时,兔肉炖得香气四溢,林俏抱着个大碗吃得满嘴流油,沈野在旁边不停给她夹肉,嘴里还说:“慢点吃,没人抢你的。”
陆峥则把炖得最烂的兔腿夹给温乐瑜,看着她小口小口地吃,自己才动筷。温乐瑜抬头看他,正好对上他的目光,两人都愣了一下,随即红了脸。
“咳咳,”林俏故意咳嗽两声,“我说,咱要不要办个年货?下月初就过年了。”
“办!”沈野立刻响应,“我去镇上买鞭炮,再给俏俏买两挂红绸带,绑在辫子上肯定好看。”
“俗气!”林俏嘴上骂着,眼里却闪着光。
陆峥看向温乐瑜:“想去吗?带你去买花布,再给你买串糖葫芦。”
温乐瑜用力点头,眼睛亮晶晶的。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屋里的炉火噼啪作响,映着四人的笑脸。温乐瑜咬着陆峥递过来的糖葫芦,酸得眯起眼,心里却甜得像揣了块蜜。她偷偷看了眼身边的糙汉,他正低头给她挑鱼刺,侧脸的线条在火光下显得格外柔和。
原来穿书也不全是坏事,错嫁也能遇到对的人。就像这冬天的炉火,看着糙,却能暖得人心里发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