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和族老们商量之后,决定以每年十两银子的价格租给我们,但有个前提要求,要优先雇佣本村的村民做工。
我自然是没有意见,很快就与村长签订了租赁契约,约定好租赁的价格、方式、支付方法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另外,田九云也成功拉拢到了会养蚕的于娘子加入,加上芳婶,初期的四个合伙人就全部集结完毕。
并召开了第一次合伙人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还有后期主要负责的业务范围,以及工钱和利益分成问题。
由于大家的效率极高,以及田九云初期所作的努力,很快以上这些问题就商讨完毕。
关于出资,我和芳婶各出资现银二十两,田九云出资十五两,于娘子出资十两加上她是技术人员,所以大家一开始就约定各占百分之二十五,平均分配。
但田九云觉得自己出资少,而且我是这个牵头人,所有的计划和安排都出自于我,理应多占一些份额,于是最终商讨之后,我占百分之三十,芳婶子和于娘子各占百分之二十五,田九云占百分之二十。
我心疼田九云的退让,她的付出也很多,但我更想把项目抓在自己手里,这样更利于后期的管理和操作。所以,最终我接受了这个占比的比例。
当然,若是有机会,我也愿意在其他地方贴补田九云,给她一些补偿,但不是在这里。
比例确定之后,我们也没再纠结,继续开始下一项议程。经过商讨和对未来工作的规划,我们一致决定:前期由芳婶全权负责养蚕屋舍的建造工作;我们三个负责桑树林的杂草清理和蚕种的准备、屋舍内部的构造陈列等。
屋舍的建造需要了解情况和工艺的师傅,而我们这里就属芳婶对村里村外的人员最为了解。另外,因为村长的关系,我们也能在材料和人工上拿到底价。
清理杂草不需要什么技术,我们三个有时间的时候都可以干。为节省成本,我们就没有请人,都是自己在做。
蚕种的准备上,就需要于娘子的专业技术加持,她也有门路,认识一位养蚕人,很快我们就搞定了这一点。
半旬之后,屋舍建设的差不多了,我们也开始设计屋内的陈列和布局。根据养蚕的批次和大小,要分开几间房屋来养,还要有收集蚕茧和煮丝的房间。
田九云没有说错,于娘子是个能干的,观察又仔细入微。听说她之前只做过一次养蚕的帮工,但她对养蚕的各个方面都熟知,很多注意事项不经她提点我们都想不到。
除此之外,要请的帮工也都找好了,只等有需要的时候通知他们来就可以了。请的都是一些临时工,摘桑叶和喂蚕这些都不需要整天整天的时间来做。只是,我们额外请了一个大叔来看守场地,怕有人破坏。
屋舍建成的那一天,我们四个人放了一串长长的鞭炮,村里很多人都来看我们。当然,真心祝福的有,暗中酸我们的也有,不过我们都没在意,只专心做好一切。
开工那天,傅知行也来了,还带来了保险行的契书,上面的价格低到我不敢想象,但承包的范围和赔付的问题都写的明明白白。
我诧异,傅知行说,这是他们保险行的第一个大生意,就当是打广告了,这一单做成了,以后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人来投保,那今日之损失也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