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甘蒂斯,是飞鹰队的队长,可这队长的位置,得来实在充满了苦涩与无奈。
我的家乡在圣佑帝国碧海镇旁的一个小村庄,曾经的我,不过是个在街头巷尾混日子的小混混罢了。
每天满脑子琢磨的,尽是些偷蒙拐骗的勾当,想着怎么从那些阔绰的商人口袋里顺点小钱,或者协助其他帮派抢抢地盘。
为了一口吃的和几枚铜板,就能跟人打得头破血流,那时候的我,压根没想过人生还能有别的样子。
直到飞鹰队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准确地说,是飞鹰队的队长亚历克斯。
他虽然年纪轻轻,却有着让人折服的强大实力,而且极具凝聚力。
村子里好几十人都被他吸引,纷纷加入飞鹰队,成为了一名初级冒险者。
当时的我,心里虽然羡慕,可又觉得自己根本没那个能力加入他们。
毕竟,冒险意味着危险,意味着要面对未知的挑战,而我,向来是胆小怕事的。
然而,那位邻居女孩丹妮斯总是缠着我,坚持要我和她一同加入飞鹰队。
她可是亚历克斯的青梅竹马,以她跟亚历克斯的关系,加入飞鹰队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
可我就不明白了,她为什么非要拉上我呢?
这位天真的小女孩,一脸认真地说:“任何人都有他的存在价值,我相信你能为冒险队伍做出应有的贡献。”
听到这话,我的心里就像被什么击中了一样,那种喜悦简直无法言表。
她是第一个如此期待我的好女孩,在她眼中,我好像并不是那个只会在街头惹是生非的小混混。
于是,我稀里糊涂地就加入了飞鹰队。
没想到,加入飞鹰队后,我的一些小本事还真派上了用场。
凭着我在街头混日子练出来的跨群体沟通技巧和信息精准传递能力,得到飞鹰队的许多人的认同,之后我就顺理成章地充当起了队伍的联络者和探路者。
在这个过程中,我也逐渐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对飞鹰队的感情也越来越深。
随着飞鹰队的慢慢壮大,加入的人越来越多,形形色色什么样的人都有。
可谁能想到,在黄金镇,一场噩梦突然降临。
两名队员竟然对丹妮斯母亲留给她的遗物动了贪念,那是一颗蓝色的珍珠,听说有个贵族少女出价 100 个金币向她购买,丹妮斯拒绝了。
然而,这两名队员却因此起了贼心,最终,丹妮斯就这样遇害了。
这么好的女孩就这样没了,从她遗体可以发现她是被穿透心脏而死的,我都为她而叹息,是她让我知道人生还有另外不一样的道路可以走。
丹妮斯的死,让队长亚历克斯像变了个人似的,愤怒和复仇已经淹没他的理智。
他不顾一切地发誓,一定要为丹妮斯复仇。
当得知那个贵族少女要雇佣大量冒险者和雇佣兵一起穿过瘟疫之地雾往精灵领土时,亚历克斯毫不犹豫地让整个飞鹰队都加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