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夫一妻”家庭制度的推行,大宋朝廷对社会基础的改造进一步深入,触及到教育、风俗乃至个人嗜好的层面。一套旨在“正本清源,塑造新民”的严厉政策,在朱熹理学思想与刘混康“净化气机”理念的共同加持下,被强力推行开来。其核心围绕三个方面:分离性别教育、树立新型妇道、以及彻底禁绝赌毒娼等社会痼疾。
一、 乾坤分教,母仪为范
基于“男女有别,各尽其性”的原则,朝廷颁布《钦定新学制》,明确规定:自蒙学以上,实行男女分校授学。 男子教育依旧以儒家经典、史策、算术、律法及初步的武备骑射为主,旨在培养“修齐治平”的士子与栋梁。
而女子教育,则被赋予了全新的、且极为明确的宗旨——“培养贤妻良母,涵育世家风范”。新设立的“官办女塾”(或称“懿范学堂”)其课程设置与男子迥异:
· 德行为先:《女诫》、《列女传》、《内训》等被奉为主课,着重灌输“贞静、柔顺、勤俭、慈孝”的妇德观念。
· 实务为重:精修女红(纺织、刺绣、缝纫)、中馈(烹饪、酿酒、腌制)、医药(侧重于妇幼护理与家常草药)、理家(记账、仓储管理、仆役调度)等持家必备技能。
· 教养为要:学习蒙学知识(以便教育幼子)、音律(限于古琴、箫等雅乐,旨在陶冶性情)、绘画(多为花鸟工笔,培养静气),以及基本的礼仪规范。
· 体魄为基:引入改良过的“导引术”(养生体操),旨在强健体魄,利于生育和持家劳作,严禁任何形式的“武技”。
朝廷宣扬:“女子之教,非为求官觅爵,乃为相夫教子,昌明家道。有贤女然后有贤妻,有贤妻然后有贤母,有贤母然后有佳儿,家族之昌盛,国运之绵长,皆系于此。” 此举意在系统性地塑造符合新社会理想的女性角色,从根源上保障“卓越后代”的培养环境。
二、 铁腕肃清,禁绝浊源
与此同时,一场席卷全国的社会净化运动以雷霆万钧之势展开。
1. 取缔风月,禁绝卖淫:
· 诏令一下,所有官营妓馆(如教坊司下属部分机构)、私营青楼、暗娼门户,限期关闭。所有妓籍女子,一律强制解放。
· 对这些女子,官府采取“分流安置”策略:年轻且无技艺者,送入专门的“妇训所”学习女红、家政,后由官媒配予边军士卒或垦荒移民为妻;略有才艺者,经考核可进入官办乐坊,仅限于庆典、祭祀时演奏雅乐,身份转为良籍;年老病弱者,则送入“慈济院”由国家供养。
· 严禁任何形式的卖淫行为,违者,嫖客与娼妓同罪,初犯杖刑、罚没家产,再犯流放千里,三犯皆斩。 此举旨在彻底铲除这一被视为“败坏风俗、戕害身心、离散家庭”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