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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衣冠僭越起风波(1 / 2)

:衣冠僭越起风波

沈云容身份暴露的冲击波尚未平息,一场更为精准、更为致命的打击接踵而至。这一次,发难的不再是市井流言,而是来自江南官场的正式弹劾。

都察院派驻江南的一位监察御史,姓王,素以刚正不阿(或者说刻板守礼)闻名。他早就对“毓秀英才馆”的奢华做派和那位“苏娘子”高调的行事有所不满,只是此前碍于其神秘背景和北静王模糊的态度,未敢轻易动作。如今,既然证实此女就是那位在京城闹出大风波、名声扫地的英国公嫡女沈云容,王御史便再无顾忌,一封措辞严厉的奏章,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直送京城都察院及内阁,同时副本也递交给了在金陵“休养”的北静王水溶。

奏章的核心罪名,并非办学本身,也非其私德有亏(这属于风闻,难以坐实),而是直指其 “服舍违制”——即衣着、车马、器用等严重僭越了礼法对其身份的规定。

奏章中的细节指控,条条致命:

1. 服色之僭: “查沈氏云容,虽系英国公嫡女,然其为未婚闺阁女子,身为未出阁适龄好,当循居内宅规格之礼,首礼,恪守女子教规。然其于公开场合,屡着正红、绛紫、金黄等色服裳,纹饰竟用凤穿牡丹、缠枝宝相花等唯皇后、王妃方可僭用(或需特赐)之纹样,此乃大不敬之罪一也!”

2. 首饰之僭: “其头面首饰,竟用赤金点翠镶宝凤尾簪、东珠项链等物。按制,东珠乃御用之物,非特赐不得擅用;点翠凤纹,亦非臣妇可僭越。此等行径,目无君上,其心可诛,此乃大不敬之罪二也!”

3. 车马仪仗之僭: “其所乘马车,装饰奢华,逾越国公府小姐乃至寻常命妇规制;其馆舍‘毓秀英才馆’,朱漆大门,门钉数目、宅院规格,皆有违制之嫌。此乃骄纵妄为之罪也!”

4. 办学之僭: “更甚者,其以女子之身,妄开私学,聚众讲学,聘致仕官员(周学士)、宫中旧人(苏嬷嬷),规模浩大,规制堪比官学,此乃‘阴干阳政’,扰乱学统,其心叵测之罪也!”

5伪造身份,身世,巧言善辨,巧立明目,私屯银两,其心不纯。

王御史的奏章,引经据典,将《大明律》(或对应朝代律法)中的礼制规定一条条列出,与沈云容的行径逐一对照,言之凿凿,证据(至少是众人目睹的现象)确凿。他最后痛心疾首地总结:“沈氏女本已因失德之事玷污门楣,今更变本加厉,僭越礼制,其行径非惟不知悔改,更显其包藏祸心!若不严加惩处,何以正纲纪、明礼法?臣恳请陛下(及朝廷)严查此事,以儆效尤!”

此奏章的影响,立竿见影:

* 官方态度转变: 之前还对毓秀馆持观望甚至讨好态度的一些中下层官员,立刻划清界限,避之唯恐不及。礼制问题是高压线,谁也不敢沾染。

* 学生大规模退学: 之前还因沈云容身份暴露而犹豫的官宦人家,此刻再无侥幸心理。让女儿在一个被御史弹劾“僭越”、“心怀叵测”的女人开办的学馆里读书?这简直是拿家族的前途开玩笑!退学潮瞬间爆发,澄心堂内,沈忠和墨画面对堆积如山的退学申请和要求返还束修的账目,焦头烂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