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小说网 > 都市重生 > 苗乡警事 > 第137章 州局指令 飞来横案

第137章 州局指令 飞来横案(2 / 2)

所以单单就靠这个,张启明的生活过得还不错。

而张启明的另外一项技能也和大山有关,这货拉网捕鸟、下夹捉兔的水平也绝对是大师级的。每次上山回来,排笼里的画眉等各种鸟类装得满满地不说,野兔、竹鼠、锦鸡甚至是野猪都要整一些回来。

各位结合当今市场想一想,这不比你们搬砖、码字、写代码来钱吗?

更何况,南东的斗鸟、斗鸡市场又那么疯狂,画眉鸟这些根本就是供不应求。

虽然是违法的,可是下京乡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执法人员根本就懒得去管好不好。

林业部门的疏于管理,让张启明依托大山找了不菲的钱财,在下京乡博得了“撵山狗”的雅号,也直接、间接地助推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本来张启明的两项手艺就深受当地群众追捧,外加上有钱财撑腰杆,他的身边自然聚了一小堆人。这些人自然不是本本分分的农民,而是那些留守的半大小子。

和小姑娘。

南东欠发达、欠开发,农民家里本来就穷,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张启明的独门手艺,所以大部分的劳动力还是选择到沿海务工,留守青少年多得不要不要的。

张启明有钱,赶山还能逗趣,所以他是这些留守青少年的偶像,当他在山里跑的时候,屁股后面跟得有一串串的毛头小子。

事情的发展,慢慢就越走越邪乎。作为一个名青壮年,张启明也是有着那方面的需求的,身边留守青少年多,那就对这些懵懵懂懂的小姑娘下手吧。

随便丢一两百块钱,就能把小姑娘给祸祸了。有的时候,甚至是只要一只野鸡、一罐蜂蜜,就能把她们哄到被窝里去。

据后来我们统计,被张启明玷污的不满十四岁的少女,起码十个以上,这还是很多人担心名节,不保不愿意站出来指证的情况下的数据。

事情犯多了,早晚要挨收拾。

这不,张启明的事情还是暴露了,有一个不满十四岁的姑娘,带着张启明回家过夜了。这姑娘的父亲在南粤省打工,她母亲倒是留在家里。

说来奇葩,将下半身交给张启明后,这小姑娘决定,将自己的下半辈子也交给张启明,要嫁给他。所以,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找到了自己的母亲,说了要嫁人的事情。

姑娘要嫁人,母亲当然同意。在这穷山恶水的地方,女儿一直都被认为是亏钱货,所以小姑娘的母亲一点都没有犹豫,她还高高兴兴地打电话给在外务工的丈夫,让他回来操办女儿的婚事。

这下,捅了篓子了。

姑娘的父亲外出这些年,眼界肯定超越了苗疆大山里的农民,他意识到张启明可能涉嫌犯罪,于是就一个电话打到了派出所,向警察同志报警。

出警的是下京乡派出所的同志,当他们来到下寨村的时候,张启明正在帮着小姑娘家在稻田里插秧呢。

本来,这个案子就是这样,办得很顺利,但是后边的发展,居然变得让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