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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话 心之所向,便是热爱(1 / 2)

中午放学的铃声刚落,于澜背着画板路过学校体育馆。铁门锁得紧紧的,透过玻璃往里看,空荡荡的球场连个人影都没有。

按说就算贝拉高中的美高联赛赛季结束了,还有不少小型赛事要备练,这个点本该有队员在里面挥汗,怎么今天格外安静?他心里犯了点嘀咕,却也没太在意,转身往美术社的方向走。

美术社的教室里,老师正站在讲台前,手里举着一幅印象派画作,讲解色彩与情感的融合:“好的创作不是照搬光影,是要把心里的感受揉进去,让看的人能摸到画里的温度。”

于澜听得很专注,等老师讲完,他从画板里抽出自己刚完成的油画——画的是洛克公园的夜景,篮筐在路灯下泛着冷光,球场空无一人。

老师凑过来仔细看了看,指尖点在画面的色块上:“构图很稳,光影处理也到位,但总觉得少了点东西。你看这里的篮筐,线条太硬了,像块冰冷的铁;

还有远处的街灯,光感是散的,没有那种夜里该有的暖劲。”她抬头看向于澜,眼神带着关切,“最近是不是有心事?画里没藏住情绪,有点空,有点硬。”

于澜攥了攥衣角,嘴上说着“没什么事”,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每次提笔作画,他总觉得自己在刻意躲着什么——笔触越细腻,越像在给自己筑一道墙。

他忽然怀疑,绘画或许只是一时兴起,自己根本没那么喜欢。可老周总说,他的创作有内涵,尤其是和球鞋设计结合时,连线条都透着灵魂。

他盯着画里的篮筐,忽然想通了:原来只有做和篮球沾边的事,他才会格外用心。

他明明总说自己不喜欢篮球,连最初接触都是偶然,却不得不承认——球进网时的脆响、和队友击掌时的温度、一起拼到最后一秒的热血,那种快感,是绘画、设计都给不了的。

那些一起协作的比赛,每一次传球、每一次防守,都让他觉得自己是“活着”的。

他想起吉姆传球时喊他的声音,想起鲍勃在替补席上为他加油的模样,心里忽然空落落的——算下来,他已经一年没和他们一起打过球了。

“于澜?”美术老师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在想什么呢?脸色不太好。”

于澜回过神,慌忙把画收起来,尴尬地笑了笑:“没、没什么,就是刚才没太跟上您讲的,有点走神了。”

整个下午,于澜一直对着画板发呆。挤在调色盘里的钴蓝与赭石,干得结了层硬壳,画笔悬在半空,落不下去——心里像烧着团滚烫的火,满脑子都是篮球撞击地面的“咚咚”声,是篮筐震颤的余响,是队友喊他名字的回音。

他突然疯狂地想打球,那种想不是“有点兴趣”,是像溺水时想抓浮木,仿佛只要摸到球,就能把一年来憋在心里的委屈、愧疚、迷茫全砸进篮筐里。

美术课铃声刚响,他抓起手机就往走廊跑,手指在通讯录里滑到“吉姆”的名字,屏幕亮了又暗。上次在教学楼走廊擦肩而过,吉姆的眼神像隔了层雾,没打招呼,没停留,就那么走过去了。

是他临阵脱逃,让球队丢了美高联赛冠军,哪怕他不敢保证能赢橡树山高中,“逃兵”两个字也早钉在了他背上。他咬咬牙,把电话拨给了鲍勃。

“喂?丹尼尔?!”电话那头的声音又惊又亮,像突然炸开的汽水,“我还以为你把我们拉黑了呢!这么久不联系,我跟汤姆还琢磨,是不是哪儿惹你不高兴了?有事吗?”

于澜攥着手机,指节泛白,声音有点发紧:“我……突然想打篮球,你能出来玩会儿吗?”

电话那头顿了半秒,随即传来更爽快的声音:“玩!必须玩!晚上5点,菲尔思后街那片贫民窟球场,咱找点儿乐子,怎么样?”

“好,5点我准到。”

到了约定时间,于澜老远就看见鲍勃——他穿了件印着涂鸦的黑色卫衣,破洞牛仔裤上挂着银色链子,正和一个矮个子黑人男孩单挑。于澜没上前,靠在生锈的铁丝网边,抬手示意鲍勃把这局打完。

最后一球,男孩一个灵活的背后运球过掉鲍勃,挑篮得分,鲍勃笑着掏出20美元递过去:“行啊,小家伙,比我厉害。”

“你也就个子高,打球跟块木头似的。”男孩接过钱,得意地晃了晃,“除了抢篮板还会啥?”

“我本来就靠篮板吃饭。”鲍勃笑着指了指于澜,“真正厉害的在这儿呢,他才是我们贝拉高中当年的核心,丹尼尔。”

黑人男孩上下打量着于澜——快两米的个子,肩膀宽实,哪怕穿了件宽松的外套,也能看出胳膊上没褪干净的肌肉线条,站在那儿像棵扎实的白杨树。男孩挑了挑眉,冲于澜抬下巴:“怎么?要帮你朋友赢回那20块?”

于澜刚想点头,鲍勃赶紧拽了拽他的胳膊,压低声音:“别跟他们赌,这儿的孩子都穷,20块对他们不是小数,我不在乎。”

“不在乎?”男孩听见了,脸一下子沉了,从衣领里拽出条金灿灿的链子,在手里晃得叮当响,眼神像淬了火,“看不起人是吧?想打就拿筹码出来,你该不会连20块都没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