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新盔甲的缘故,大部分帝国士兵的生命得到保证。
虽然不少人少胳膊少腿,但是活命没有问题,而且他们的后半辈子,帝国的财政会养着他们,保证他们衣食无忧。
“哟,杨老六,你居然没死,老子可是看见你掉下马背。”
一名背靠敌人尸体上的士兵,看向同样靠在敌人尸体上,浑身浴血,奄奄一息的同伴,出言调侃。
那叫杨老六的帝国士兵,缓缓抬起自己的右手来,五个手指断了三根,此刻还流着鲜血。
他全全然不在意,反而露出笑容,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呵呵,老子还死不了,就是断了三根手指头而已,不打紧,倒是你,林老三。”
说到这里,他看向林老三的下半身,一只腿被马蹄踩得稀碎,裤腿上全是马蹄印,鲜血染红那裤腿,像水一样流着,看上去惨不忍睹。
杨老六脸上露出几分难过,深深长叹一口气:
“你,你的腿,哎……”
林老三浑然不在意:
“别这样看着老子,老子娶了媳妇,三个儿子一个姑娘,现在反正也死不了,皇帝陛下会救我,到时候回家去,不用干活都有钱,吃喝不愁,少只腿而已,不打紧,不打紧,倒是你杨老六,媳妇都还没娶。”
听到这话,杨老六嘴角抽搐一下,才升起的同情心,顷刻间全无,忍不住骂道:
“林老三,你这是人话吗?老子关心你,你还挖苦老子?”
就在两人斗嘴转移注意力的时候,李胜扛着担架跑过来,看着两人的惨状,立刻让人包扎,然后他亲自抬着担架,将两人运送到后勤的安置点。
迷迷糊糊的两人,躺在病床上,眼里满是震惊。
“林老三,刚才抬我那人,是不是秦王殿下?”杨老六失神问道。
隔壁病床疼得呲牙咧嘴,满头大汗的林老三,翻着白眼:“他娘的,你瞎吗?那就是秦王殿下,啊啊啊……”
“秦王殿下抬我,这这……”杨老六陷入震惊之中。
他从塔山跟着李胜,加入骑兵营,南征北战,私底下他将特别崇拜李胜,可以说是他心目中的偶像。
现在偶像亲自抬着担架救自己,那份感动根本无法用言语去表达。
然而。
这种情况时刻上演,李胜及时下场救人的事迹,瞬间传播全军。
老兵见怪不怪,毕竟经历多次了,但是新兵一个个心血澎湃,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
毕竟上战场,随时都有可能死去,如果知道有人会不遗余力救自己,心中的恐惧自然会消弭大部分。
要知道,李胜的第二集团军,新兵占据百分之八十,而新兵虽然充满信念,但是对战争有着本能的畏惧,那种畏惧不是信念能弥补的,需要血与火的洗礼。
“李胜这小子,还算有点心眼,亲自下场去救人,以此来稳定新兵的恐慌,不妄我刚才的提醒,看着我还是多心,这小子已经成长为参天大树,足以成为一方统帅。”
李平看着第二集团军传来的报告,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笑容。
这次北上作战,他调了第一集团军三分之二的人,全部第二集团军,三分之一的第三集团军。
其实,也是有意为之,目的就是让第二集团军和第三集团军快速形成战斗力,毕竟只有战场的血与火的洗礼,才能培养出钢铁般意志的士兵。
就在这时,营帐外传来卫兵的声音。
“陛下,李长青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