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几天的生活,让我真正领略到了女人的幸福滋味,也让我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我每天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吃面包、香肠,喝牛奶、红葡萄酒,穿各式各样的漂亮衣裳,还有那双三寸多高的高跟鞋,多美呀!
我在美容美发考核中做模特儿,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全场人们注目的中心,在场的所有人几乎全都为我的美丽所倾倒。后来我又扮交际花儿、新疆姑娘、日本女人,北京来的电影演员,哪一个装束都是千娇百媚,美丽动人。在马路上、商场里、小公园、文化馆里,那么高的回头率,那么多人要求跟我合影照相……,这一切的一切,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一样。
再看看现在的我,一身破旧的家做女式衣裳,浑身上下到处都是泥土,胳膊和小腿上满是血口子,手上还有六七个血泡,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汗臭味儿,和那时候的生活比起来,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
如果现在小玉姐、玲子姐她们看见我,还能认得出来我吗?我想,如果要是李美美见到我现在的这个样子,她也就不会那么费尽心机的要把我留下了。还有莎莎,莎莎她要是这时候见到我,她还能认得出来我吗?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的,我已经泪流满面了。
这个时候我心里面想着,我能适合在山区农村当农民吗?这样的苦我能坚持下去吗?李美美给奶奶吊唁时对我说,让我还去她那里,当我做她美容院的管家。农村太辛苦太苦了,不如我还去李美美那里打工!但是,如果她让我只去工作,为她的美容院挣钱,我可以去!她让我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打工,而是解决她这个寡妇的生活,她结了三次婚,被骗了三次,她已经不敢在第四次结婚!而我是一个她信任的男孩子,但我的外表又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与她在一起生活,既能给他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又不被外人说闲话。
我想到这里,如果我真的去给她打工,神仙般的日子,几百万的固定资产,我在李美美那里可以说是唾手可得。不过,我去她那里打工,并不是凭本事挣钱,而是凭着自己的身体换来的钱,这样的钱花着也不踏实。
我是父母亲的唯一的儿子,奶奶在世时多次给我说,我们老刘家顶门立户全靠我了。小时候我多病,奶奶出于下策才将我打扮成女孩子,给我留着长辫子,目的就是让我身体健康,为我们家顶门立户。如果我去李美美那里打工,她为了自己的生活,不会让我改回男人,也不会让我在找媳妇结婚,我为老刘家顶门立户就没有希望了。虽然我的生活会很幸福,但这不是奶奶愿意看到的。
梁园虽好,终究不是久留之地啊!我是一个堂堂的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够给一个寡妇去当面首?那我还不把老刘家的脸都给丢尽了啊?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土窝,只有这里,这个偏僻的穷山沟里,才是我刘瑞华真正的家,是我的安身立本之地呀!
我想到这里,李美美对我再好,我也不去了,我是男子汉,我要想方设法的去挣钱,让父母亲过上好日子,那才算是我的本事!
山里的太阳落山早,大约下午五点来钟的时候,我们就收工了,爸爸顺便从山上打了一捆柴,装在背筐里,自己背着往回走。我几次要替换他,他都说我背不了,而拒绝了。我也没有心情去观赏山里秀美的风光,两条腿就像灌了铅那样的沉重,缓慢的往回走。
回到了家里,妈妈已经做好了晚饭(我们乡下一般都是每天吃两顿饭),见我们回来了,马上打来了两盆热水,让我们洗脸。我脱了上衣(从回家之后,我的假乳就不用了,乳罩也不戴了),就在院子里洗了起来。
这个时候我对母亲说,“妈,你帮我搓搓后脊梁吧。”
妈妈走过来一看:“呦,三儿啊,你的脊梁上怎么这么多的水泡啊?是晒的吧?疼不疼啊?”
我明知道很疼也不能说疼,“妈,没事儿,我就是缺少锻炼的过,过几天就好了。”
爸爸说:“他身上的泡我早就看见了,庄稼人谁像他似的呀?细皮嫩肉的,脱上两层皮,人就变结实了!”
妈妈是最疼儿子的了,她从墙头撅了几根葛针刺儿,把我后背上的水泡挨着个儿的刺破(据说葛针刺没毒),又给我上抹上了红药水儿。
今天的饭我吃得特别的香,两大碗大碴子粥,一转眼的功夫就吃完了。以前我根本就没吃过这么多的饭,就拿在李美美那几天来说吧,两片面包,一根火腿肠,一袋牛奶就算是一顿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