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鄂伦春部落赴约(1 / 2)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棂洒进堂屋,在青砖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林逍洗漱完毕,刚要去狍子养殖场,忽然想起昨晚放进兜里的那封信——是鄂伦春的孟克大叔寄来的。他转身从衣兜里掏出信封,信封边缘带着山林的潮气,右上角贴着一枚八分的邮票,字迹是熟悉的苍劲笔体。

撕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泛黄的信纸,字里行间带着朴实的热情:“林逍小友,见字如面。东山化冻,春猎将启,部落子弟皆摩拳擦掌。忆去年相谈甚欢,你曾应允开春来访,不知近日可有空暇?若能前来,共赴山林,实乃快事。部落已备妥马奶酒与兽肉,静候君至。孟克手书。”

林逍看着信,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去年孟克大叔带着小儿子特意来红旗农场感谢他——此前孟克大叔家里遇到难处,急需用钱,是林逍花大价钱买下了他的好马踏雪,帮他解了燃眉之急。两人聊起打猎的技巧,一见如故。孟克大叔邀请他开春去部落做客,他当时就爽快应下,后来忙着养殖场和过年的事,倒差点忘了这茬。

“正好闲着没事。”林逍摩挲着信纸,心里盘算起来。兔子养殖区域的地基刚打好,开春化冻后土地湿软,暂时没法动工;狍子养殖场有林二姐照看,那只怀孕的母狍子虽需留意,但也不用时刻守着;药材知识还在学习阶段,不急着进山采挖。这么算下来,确实有几天空闲。

他立刻想到了虎子。虎子自小跟着打猎,却从没见识过鄂伦春人的狩猎方式,带他去开开眼界正好。而且两人一起进山多年,彼此熟悉,路上也有个照应。林逍揣着信,快步往虎子家走去,刚到门口就看到虎子正帮郑云晒被子。

“虎子,有好事!”林逍扬了扬手里的信。虎子抬头一看,连忙放下手里的竹竿:“逍哥,啥好事啊?”林逍把信递给他,笑着说道:“孟克大叔来信了,邀咱们去他的鄂伦春部落打猎,我寻思着带你一起去,怎么样?”

虎子接过信,飞快地扫了一遍,眼睛瞬间亮了:“鄂伦春部落?就是去年来感谢你买了他的马踏雪、帮他渡过难关的孟克大叔?他们打猎可厉害了!我当然想去!”他转头看向郑云,脸上的兴奋又多了几分犹豫,“就是……你刚怀孕,我走了不放心。”要知道他跟着林逍打猎也就一年多一点,是林逍重生回来后才带着他走上正途的,能有机会去鄂伦春部落见识专业狩猎,对他来说是难得的机会。

郑云走过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胳膊:“放心去吧,我有娘照顾着呢,而且林逍哥也在,能出啥事儿?你跟着林逍哥这么多年,也该去见识见识人家的狩猎本事。再说了,你们去四五天就回来,也耽误不了啥。”她心里虽有不舍,但更知道虎子对打猎的热爱,更明白林逍带他去是为了让他长见识。

“还是我媳妇通情达理!”虎子一把抱住郑云,又对着林逍说道,“逍哥,咱们啥时候出发?”林逍想了想:“后天吧,今天收拾装备,明天准备路上的干粮,后天一早出发。孟克大叔的部落离这儿不算太远,上次他骑马一天就到了,咱们骑摩托车,十二三个小时差不多就能到。”

说定之后,两人就各自回家准备。林逍回到家,先跟林母说了这事。林母一听是去鄂伦春部落,连忙叮嘱道:“路上小心点,那边山林比咱们东山深,野兽多。把厚衣服带上,开春化冻最是阴冷,别冻着了。”

“知道了娘。”林逍点头应着,开始收拾装备。他从衣柜里翻出那件银白色的狼皮袄——这是他去年冬天打了头白狼,自己鞣制了皮子做的,又轻又暖和,正好适合化冻时穿。然后拿出56半和54手枪,仔细检查了一遍,56半的子弹带了六十发,足够应对路上和打猎的需求;54手枪是公家配发的,他特意带上,关键时刻能应急,虽然子弹有限,但只是防身够用了。

除了武器,他还准备了打火石、指南针、伤药——鄂伦春部落虽有草药,但自己带点更放心。沈歌听说他要去部落,特意过来帮忙收拾,还烙了二十张玉米面饼子,用油纸包了三层,又装了两罐腌肉和一罐咸菜:“路上饿了就吃饼子,配着腌肉吃,顶饱。到了部落要是吃不惯他们的东西,也能垫垫肚子。”

“放心吧,孟克大叔家的马奶酒和烤兽肉,我去年可是尝过的,味道绝了。”林逍笑着说道,又想起一事,“对了,你帮我给晓梅写封信,说我去鄂伦春部落了,等回来给她带点部落的特产。”沈歌点点头:“好,我这就去写。”

另一边,虎子家也是忙得热火朝天。郑云帮虎子收拾行李,把他最厚实的棉衣找出来,又缝了个布包,装了些常用的针线和伤药:“这个伤药是我爹给的,止血效果好,你带上。还有,别跟人家部落的人起冲突,多听林逍哥的话。”

虎子一边应着,一边把三八大盖擦得锃亮,又把自己的猎刀磨了磨:“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对了,你想吃啥特产?我回来给你带。”郑云笑着说道:“不用带啥,你平安回来就行。”虎子妈在一旁炖着鸡汤,插话道:“给我带点他们部落的兽皮吧,我给未出生的孙子做个小褥子。”

第二天,两人又去供销社买了些东西。林逍买了两斤茶叶和十斤白酒——去部落做客,又是感谢孟克大叔的盛情邀请,两瓶酒实在拿不出手,十斤白酒在部落里招待宾客也够用,而且白酒在部落里很受欢迎。虎子则买了些糖果,想着给部落的小孩分着吃。下午,两人又去检查了摩托车,给油箱加满了油,还备了一个油桶,装了二十升汽油,以防路上没地方加油。

转眼就到了出发的日子。天刚蒙蒙亮,林逍就骑着长江750来到虎子家门口。虎子早已背着行李等在门口,郑云和虎子妈也站在一旁,不停地叮嘱着。“行了娘,郑云,我们走了,过几天就回来。”虎子抱了抱郑云,又跟虎子妈说了声再见,就坐上了摩托车的侧斗。

“路上小心!”沈歌和林母也赶来送行,沈歌把一个布包递给林逍,“这里面是暖宝宝,冷了就贴上。到了部落给家里捎个信。”林逍点点头,发动摩托车,“突突突”的引擎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摩托车驶离村子,朝着孟克大叔部落的方向开去。

初春的早晨格外寒冷,化冻的路面湿漉漉的,偶尔还有未融化的残雪,摩托车走在上面有些打滑。林逍放慢车速,双手紧紧握着车把,眼睛警惕地盯着前方的路面。虎子坐在侧斗里,裹紧了棉衣,手里还拿着一个暖手宝——这是沈歌特意给他们准备的。

“逍哥,这化冻天是真冷啊,比冬天还冻骨头。”虎子搓了搓手说道。林逍点点头:“是啊,化冻的时候冷空气都钻到骨头里了,等太阳出来就好了。”他把狼皮袄的领子竖起来,挡住迎面吹来的寒风。

两人换着骑车,林逍骑两个小时,就换虎子骑一个小时。虎子骑术不如林逍熟练,遇到坑洼路段就放慢车速,小心翼翼地通过。路上遇到赶集的乡亲,林逍还停下来打听:“大爷,请问去孟克大叔所在的鄂伦春部落走哪条路近啊?”确认方向没错后才继续赶路。

中午时分,太阳升了起来,气温也暖和了些。两人在路边的一个小饭馆停下,点了两碗面条和一盘炒鸡蛋。饭馆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大爷,看到他们骑的长江750,好奇地问道:“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啊?骑这么远的路。”

“去孟克大叔所在的鄂伦春部落,打猎去。”林逍一边吃面一边说道。老板眼睛一亮:“鄂伦春人啊,打猎本事真高!我年轻的时候去过一次他们的部落,那马奶酒喝着真够劲,烤狍子肉也香。你们从红旗农场过来?那还得走六七个小时呢,前面不远有个加油站,你们可以去加个油。”

吃完饭,两人按照老板指的方向,找到加油站加满了油,又买了两瓶水,继续赶路。下午的阳光越来越足,路面也干了不少,摩托车的速度快了起来。路边的景色渐渐变了,从农田变成了山林,树木越来越茂密,空气也变得清新起来。

“逍哥,你看那边的山,跟咱们东山不一样,更陡更高。”虎子指着远处的山林说道。林逍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的山峰连绵起伏,山上覆盖着一层淡淡的绿色,那是刚冒芽的树木。“那就是孟克大叔他们部落附近的山林,里面的野兽多,打猎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