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时三刻出发,还没有收拾好的加快了!!!”
官爷洪亮的嗓音从营地发出,谢澜站在人群之中,两手空空并没有什么东西。
他之前找到的那些个破烂,都已经丢在了草堆里头,一个破葫芦瓢,一个破罐子,唯一一个算好的,那就是官府发给他们的瓷碗,就是往日他拿来装粥的。
只可惜在昨夜也不小心摔在了地上,这不,可不啥都不用带。
其他人跟他也差不多,王老爷子和小鱼儿,也只有王老爷子背上背的那个小包袱,里头有老爷子的命根子:一套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还有几撮药材。
“王神医,不是说要进城到医馆坐诊吗?怎么.....”
在前往朝廷安置他们的路上,乔哥儿家汉子有些担心,他没按捺住,便同王老爷子问了起来。
“放心,医馆那边没有变,老头子我跟掌柜的说好了,后日进城去,这不得先看看朝廷给咱们安排的地方,选好地先,这没地呀,心里头总归是有些不踏实。”
那汉子听罢爽朗一笑,看着他身旁的乔哥儿,目中含情:“王神医说的是,咱们作为农户,这地呀就是咱们的根,可不能马虎。”
谢澜在一旁听着,没做声,他对土地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感情,不过,能分地自然是好的,更何况到了这地,还会分粮,为了这粮食,他也得跟着一起。
正好后天可以跟着王老爷子和小鱼儿一起进城,光他们两个老少,他还是有些不放心。
从卯时出发,到午时才到,一路上,带头的官兵们都在配合谢澜他们的行路速度,就算骑在大马上,也只是不需要步行,并没有要赶路的意思。
谢澜暗自计算了下卯时到午时,大概五个多小时,这是步行时间,如果是坐牛车的话应该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左右,坐马车或者是骑马那就更快了。
不算太远,起码要去城内,一个白日足够来回。
“看,那就是以后住在咱们村子旁的,听说朝廷特意给起了一个村名叫百家村。”
“不会出什么事吧?这些人,一个个脏兮兮的,就怕他们里头有些无赖混混,咱们村躲不过。”
“怕什么?左右有官府管着,他们这些人也不敢随便惹事。”
“说得也是,之前村长也说了,这些人要是不安分过日子,有他们好果子吃的,更何况又不占着咱们村子的地,管他呢。”
“行了,他们来了,咱们也回村跟村长说一声。”
为首的领头男子,身穿一身灰色盔甲,白色披风,腰上配着剑,剑眉星目,虽然白,但却不是那种长久不见日光的白,而是白得十分健康。
他挺直着腰板,骑在枣红色的大马上,整个队伍以他为主,是那领头之人。
这人正是煜星逸,这流民安置一事,正是由他带队。
“郡王,那些人?”
煜星逸方才也听到了议论,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是百姓对于自己周围环境变化的不安罢了。
待这百家村安定下来,再跟周围村落婚姻往来,想必,就能融入这方水土。
一切都需要时间!
“无事,无需太过紧张。”
“是!”
狼言夹着马肚,放缓速度,重新落后煜星逸半步。
一行人穿过林子,随即便是豁然开朗,一片空地,后头远处有山,空地右侧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