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边缘的晨雾如同轻纱,在朝阳的照射下渐渐消散。孟礼欢背着沉甸甸的帆布背包,踏着沾满露水的草丛,终于走出了老黑山那阴翳的怀抱。当他站在山梁上,眺望到远处靠山屯那一片熟悉的、升起袅袅炊烟的屋顶时,一直紧绷的心弦才彻底松弛下来,一股难以言喻的亲切感和归属感涌上心头。
半个月的风餐露宿,与蚊虫毒蛇为伴,与野猪黑熊周旋,此刻都化作了背包里那份沉甸甸的收获和内心满满的底气。他用力吸了一口山外清新、少了腐叶气息的空气,感觉浑身都轻快了几分。
他没有立刻回屯,而是先在山脚下一条清澈的小溪边停了下来。他将背包小心地放在一块干燥的大石头上,自己也脱掉早已被汗水、露水浸透、沾满草屑泥土的衣裤,噗通一声跳进冰凉的溪水里,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冰凉的溪水刺激着皮肤,洗去了一身的疲惫、汗臭和山林里的晦气。他用力搓洗着头发和身体,直到皮肤泛红,感觉每个毛孔都透着清爽。
换上包里唯一一套干净的备用衣裤,虽然也是粗布,但干爽的感觉让他仿佛重生了一般。他对着如镜的溪水,用手粗略地理了理乱糟糟的头发,刮了刮满脸的胡茬,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野人。做完这一切,他才重新背起那个此刻显得无比珍贵的背包,迈着轻快而稳健的步伐,朝着屯子里走去。
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绕道去了屯西头。那里住着一位姓赵的老爷子,年轻时是这一带有名的跑山客,后来年纪大了腿脚不便,才在家颐养天年,但眼光毒辣,对山货药材的品鉴在屯里乃至附近几个屯子都是头一份。孟礼欢想先去他那里,让老爷子给掌掌眼,心里好有个底。
赵老爷子正坐在自家院门口的磨盘上,吧嗒着旱烟袋,眯着眼睛晒太阳。看到孟礼欢走过来,他抬了抬眼皮,浑浊的老眼里闪过一丝诧异:“哟,这不是欢子吗?有些日子没见了,这是…进山了?” 他目光落在孟礼欢背后那个鼓鼓囊囊、一看就分量不轻的背包上。
“赵大爷,您老眼神真好。”孟礼欢笑着走过去,蹲在老爷子身边,压低声音,“刚出来。运气还行,弄了点棒槌,想请您老给瞧瞧成色。”
一听是“棒槌”,赵老爷子顿时来了精神,烟也不抽了,把烟袋锅子在鞋底上磕了磕:“拿出来瞅瞅!”
孟礼欢谨慎地看了看四周,这才解开背包,先拿出了那几株用苔藓红布包着的二甲子和灯台子。
赵老爷子接过去,小心翼翼地一层层打开,露出里面品相完好的山参。他戴上老花镜,用手指轻轻触摸参体,查看芦碗、皮色、须根,又凑近了闻了闻气味,不住地点头:“嗯…不错,不错!都是正经的老山货!这株二甲子,少说二十五年往上,皮色黄亮,须根清晰,是上等货。这株灯台子,年份浅点,但形态好,浆气足,也难得!”
老爷子啧啧称赞,但眼神里还带着点期待,他知道,孟礼欢既然单独来找他,肯定还有更好的东西。
孟礼欢见老爷子识货,心里更稳了。他深吸一口气,这才将背包最底层,那个包裹得最为严实、体积也明显更大的红布包拿了出来,双手递到赵老爷子面前。
赵老爷子神情变得凝重起来,他接过布包,感觉入手一沉,脸色就变了。他小心翼翼地将布包放在磨盘上,动作轻柔得像是对待初生的婴儿,一层层揭开苔藓和红布。
当那株形态饱满、芦碗密如累珠、主体粗壮、须根虬结的参宝完全呈现在他眼前时,赵老爷子猛地倒吸一口凉气,老花镜后面的眼睛瞬间瞪得溜圆,拿着红布的手都微微颤抖起来!
“这…这…”他激动得一时说不出完整的话,围着磨盘转了两圈,才猛地站定,指着那参宝,声音发颤地对孟礼欢说:“我的老天爷!欢子!你…你这是掏了参王的老窝了?!八两…不!看这品相,这分量,绝对超过八两了!参芦如雁脖,紧皮细纹,珍珠点明显,须根清疏不乱…这是…这是真正的‘六品叶’参宝啊!俺活了大半辈子,也就年轻时跟着俺爹见过一次!你小子…你这运气…真是逆天了!”
老爷子激动得满脸通红,看向孟礼欢的眼神充满了难以置信和羡慕。他围着参宝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嘴里不停念叨着:“宝啊!真是活宝!这东西,关键时刻是能吊命的!价值连城,真正的价值连城!”
听到赵老爷子这番鉴定,孟礼欢心里最后一点不确定也烟消云散,被巨大的喜悦取代。他强忍着激动,问道:“赵大爷,那您看…这东西,大概能值个啥价?”
赵老爷子沉吟片刻,伸出三根手指,又觉得不够,犹豫了一下,最终压低声音道:“具体价钱,得看买主和时机。但依俺看,就这一株,往少了说,这个数起步!”他晃了晃那依然张开五指的手,“要是碰上识货又急需的,翻一番也不是不可能!至于那几株小的,加一起也能值不少!”
孟礼欢看着老爷子那张开的手掌,心里飞快盘算着,心跳不由自主地加速。哪怕按最低的估算,这也是一笔远超他预期的巨款!加上那几株小的,购买四合院的资金,不仅足够,甚至可能还有富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