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交朋友(2 / 2)

那本《千字文》他早就背得滚瓜烂熟,甚至能倒背如流。

可班上的进度摆在那儿,他想往前多学些内容,也只能耐着性子等。

可他哪是个能闲得住的性子?便把心思放在了别的地方——练字。

说起来,这练字可真是陈耀祖的一块心病。

上辈子他临过不少帖,一手钢笔字写得风骨俊朗,怎么到了这辈子,这手就跟不是自己的似的?

握着毛笔,手腕总也稳不住,笔尖在纸上歪歪扭扭,好好一个字,写着写着就没了形。

笔画要么糊成一团,要么细得像根线,到最后,活脱脱一条丑兮兮的毛毛虫爬在纸上。

他还记得第一次把字拿给徐夫子看时,夫子那表情,复杂得像是打翻了五味瓶。

眉头皱着,眼神里带着几分惋惜,又有几分不解,仿佛在说:

“这么个读书的好苗子,怎么字写得这般潦草?”

陈耀祖当时脸就红透了,低着头不敢看夫子。

徐夫子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耀祖啊,字是读书人的脸面。就算你学问再好,到了科举场上,考官见了这字,怕是连细看内容的心思都没了。

这段时日,你别的先放放,务必把字练好,不求风骨天成,起码要工整顺眼,让人看着舒心。”

这话像块石头压在陈耀祖心上,他这辈子还没在读书上栽过跟头,偏这手字成了短板。

明明徐夫子教的控笔要领、笔触轻重他都记在心里,可一落笔,手就不听使唤,仿佛有了自己的主意。

他急得抓耳挠腮,试过用更大力气握笔,结果字更歪了;

试过慢慢写,却又把笔画写得僵硬死板。

挫败感像潮水似的涌来,有时练着练着,他都想把毛笔扔了。

这一切,都被王富贵看在眼里。

王富贵算是陈耀祖在书院里最好的朋友了。

陈耀祖的性格,还不错,在班里人缘也可以。

更别提自己在学习上面表现的天赋,不少人都愿意跟他做朋友。

可其他人陈耀祖都觉得不是那么对味,所以只是淡淡之交。

而能跟王富贵玩到一起,是陈耀祖都没有想到的。

毕竟他与对方家境上面就是天差地别,本以为两人的习性,也是南辕北辙。

一开始,陈耀祖的好心发作,帮衬了对方几次?

却不想也是被对方给赖上了。

而在与王富贵相处之后才知道对方虽然有一身的少爷脾气,可除了自理能力差一些。

脾气大了一点,但心思却格外细腻。

性格更是坦坦荡荡,没有什么歪心思。

有时候,说话还是做事都唯恐伤害到他这个穷人自尊心。

不过陈耀祖可没有这种东西。

所以说王富贵心思细腻,人虽然看起来憨憨的,但心里看事格外清楚。

一般,陈耀祖觉得自己占了对方便宜之后,王富贵总是能从他身上找回一些便宜回去。

让陈耀祖的心里舒服不少,所以,人只有在相处当中才知道,到底值不值得交往?

而王富贵,也是个奇人,毕竟他的身份和家世背景摆在那里。

捧他的人也不少,想要跟他做朋友的更是不在少数。

可这家伙对其他人总是淡淡的,唯独对陈耀祖亲厚的紧。

让有些同窗私下里没少念叨,陈耀祖这个穷小子竟然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搭上了人家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