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一起,在家里吃饭。”
当温芷若用那双能溺死人的,温柔的眸子看着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
我感觉,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攥了一下!
窒息!
一种混杂着心疼、怜惜,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窃喜的复杂情绪瞬间,就淹没了我!
我看着她看着她那张因为动情,而显得愈发楚楚动人的俏脸。
我差点就没忍住想把她,一把,搂进怀里!
告诉她,以后有我!
但,理智,还是像一盆冷水把我给浇醒了。
我,叶凡算个什么东西?
一个刚退伍月薪三千……哦不,现在是不知道多少薪水的,小保镖。
我拿什么,去保护她?
拿什么去给她一个,安稳的未来?
我心里,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温……温教授,您……您别这么说。”我憋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干巴巴的,屁话。
“天不早了,您……您早点休息。”
“我……我先走了。”
说完,我几乎是落荒而逃。
我不敢再看她那双眼睛。
我怕我再多看一眼,我就会彻底,沦陷在她那片,温柔的海洋里。
我抱着那个沉甸甸的画筒,像抱着一个烫手的山芋一路,狼狈地跑回了我的宿舍。
“砰”地一声,关上门。
我靠在门板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心,还在“砰砰”地狂跳。
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画筒。
脑子里,全是温芷若刚才那副,梨花带雨又含情脉脉的模样。
“操!”
我烦躁地,低骂了一声。
这他妈的,叫什么事啊!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我就醒了。
不是自然醒,是……被自己帅醒的。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那个,穿着一身崭新的,阿玛尼休闲装的男人。
我感觉,有点不真实。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这话,真他妈的是至理名言。
换了身皮我感觉我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少了几分,保安的土气。
多了几分,富家少爷的……
帅气。
我对着镜子,臭美地摆了几个poSE。
然后,看了看时间。
才早上七点。
离跟楚冰凝约定的八点,还有一个小时。
离跟温芷若约定的九点,还有两个小时。
我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就下楼,准备,在小区里,跑跑步活动活动筋骨。
清晨的云顶天宫空气,好得不像话。
吸一口,都感觉自己的肺被净化了。
我沿着小区的林荫道,慢慢地跑着。
不得不说有钱人的生活,就是他妈的惬意。
就在我跑到A区,也就是高层住宅区附近的时候。
我的脚步,微微一顿。
我看见,在路边的一个停车位上停着一辆我从未见过的,极其骚包的……
紫色的,兰博基尼。
那车,就像一头蛰伏的,紫色的猛兽静静地停在那里车身线条,充满了力量感和未来感。
一看,就价值不菲。
我心里,有点好奇。
这又是哪家的公子哥,新买的玩具?
我一边跑一边,下意识地朝着那辆车,多看了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