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啥呢?”
沈国平脱下外衣,准备处理狼肉的时候,转身看到赵悦正在上下打量自己,笑着问她。
“我在看你受没受伤?你遇到了几匹狼?”
赵悦说着,甚至还上手拽着沈国平,让他转一圈给自己看。
“我真的没事。”沈国平被迫转了一圈,让赵悦看完,发现没有受伤的地方,她才长出一口气。
“也就是五匹狼,一个小狼群,我手里的枪可是有十发子弹的,你也看到了,那狼头上的子弹孔,我都是一枪爆头,就算是再来五匹狼,我都不害怕。”
面对沈国平的洋洋自得,赵悦白了他一眼,道:“你不害怕我害怕,这可是狼群,也不是孤狼,你要给家里人着想,我们担心你会遇到危险。”
“嗯嗯,我记住了,可是这狼是主动来找我的,我也不是去追它们的。”
沈国平把责任甩给已经被他扒了皮的狼身上,让赵悦无言以对。
没办法,谁让沈国平的话有道理呢。
“对了,正好你在这,一会儿你回去,拿一根狼腿回去。”
“哦,我知道了!”赵悦有点闷闷不乐。
沈国平见状,笑着对她说道:“哎呀,这都是意外,你不用想那么多,再说了,我上山这么长时间,也就碰到三四回狼,这东西虽然山里多,也没那么容易碰上,它们也聪明着呢,知道躲着手里有枪的人。”
狼的嗅觉灵敏度跟狗差不多的,是人类的一千多倍,凡是见识过枪的狼,闻过火药的味道后,再次闻到时,都会主动避开。
“会这样么?狼这么聪明的?”赵悦从来都没有上山打过猎,也没有见过活的狼,自然对狼的习性没有什么了解。
她只知道,狼一般都是成群结队的出没,一旦单人落入到狼群的包围之中,多半是凶多吉少。
也就是沈国平不拿狼群当一回事,赵悦哪里知道,自己的对象说话这么有底气,是因为有外挂在手。
“会的!不信你回去问问你哥,他当年不是总在山边下套子么?估计也碰到过狼。”
赵悦摇头:“我哥没跟我说过,他好像没有遇到过狼!”
“不能吧?”沈国平在心里想了一下,立刻道:“我估计,你哥是怕你担心,所以才会这么说的,你也知道,冬天山里吃的东西少,狼是随时都会下山的。”
沈国平嘴上跟赵悦唠嗑,手上的动作却丝毫不慢,正在快速的把狼肉分割成一块一块,然后用纸包好。
“你这,包上干啥?放在冰窖里不就行了吗?”赵悦不理解。
“这狼肉咱们两家也吃不完,狼腿给你家一个,还有一个送到水库那边,给关平,然后剩下的,我家留点肉,其他的肉,我打算给邻居们。”
“哦,那我帮你吧!”
赵悦开始帮沈国平用纸包肉。沈国平则是专心的分肉。
十多分钟后,沈国平和赵悦两个人拎着好几块用纸包着的肉,走出门。
他们先是来到隔壁,村医范家。
“大爷,大娘,这是我刚才上山打死的狼,给你们家送块肉。”
“好,好,国平又上山了?”
正在准备做饭的范大夫,接过沈国平送来的狼肉,放在媳妇手里,然后笑着跟沈国平唠了两句。
从范家离开,沈国平带着赵悦来到东院的李家。
李景龙也在做饭,在东北,男人做饭的比较多,不是女人们不会做饭,而是通常来说,男人做饭更好吃,再说,这也是女人家庭地位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