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羊群的数量太少,他不想现在就动,倒是水库里的鱼群,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这里饲料充足,且都是蕴含生命之水能量的,所以鱼群开始繁殖,水库里的小鱼已经数不清了。
“也可以用鱼来换东西,主要还是粮食,这么多的大米白面,明天可以找个借口,给家里拿出来一些,等下次去姥爷家,给姥爷也留一些。”
两个老人年龄大了,操劳了一辈子,也到了该享受享受的时候了。
跟憧憬着自行车的沈国威唠了一会儿后,兄弟两个也不知道谁先睡着的,最后西屋陷入到沉默中。
————————————
“你去回族公社那边记着,他们不吃猪肉,所以别说错话。”
“好嘞!我走了,早点去看看有啥好东西,去晚了我怕啥都没了!”
叶淑玲摆手:“去吧去吧!”
离开家,沈国平一路向北,嘴里哼哼着杰伦的歌,这个世界,如果真的有杰伦的话,这时候他应该还不到两岁呢,还是个小屁孩。
沈国平从家里走出来的时候,时间大约是早晨六点,他要去的隔壁公社,距离金岗村二十里,走大路,时不时都能遇到一些脚步匆匆的路人,方向跟他一致,不过脚程没有沈国平这么快。
而沈国平也不是只背了一个挎包,他的背上还有一个柳条编成的背篓,背篓里面装着一张狼皮和一张还没有干透的兔子皮,实际上这只是他用来掩人耳目的东西。
这张狼皮是完整的那一张,身上有枪眼的那张狼皮,在沈国平的请求下,被叶淑玲裁开,准备给兄弟俩做成狼皮护膝,狼皮跟狗皮一样,保暖性特别好,所以做成护膝最理想。
自从觉醒了金手指,天天都在喝生命之水后,沈国平的身体各项指标都在变强,最明显的是力量和耐力,而身高也在此列,这才几天的功夫,他的身高已经从一米七二长到了一米七八。
这个身高在二十年后的十六岁少年里肯定不算高,但是在这个时候,绝对不矮。
东北人因为环境的因素,平均身高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即便此时沈国平身高腿长,也并不会引起大家的惊讶和注视。
迈着两条大长腿,以接近慢跑的速度快走,原本需要两个小时的路程,他仅仅只用了一半的时间,便来到集市上。
隔壁公社因为是回族公社,所以这里的供销社会有羊肉卖,这一点属于照顾少数民族,换成沈国平所在的公社,可没有这个待遇。
当然,这个公社里的人,数量上还是汉族更多一点,所以,供销社里的肉摊,还是有猪肉卖的,不过两者距离非常远,卖羊肉的在门口,卖猪肉的在最里面。
在供销社里面逛了一圈,买了一把铁匠手工锻打的侵刀后,沈国平施施然走出供销社,向公社东面的老牛马市场走去。
牛马市场里,到处都是摆摊换东西的社员,在之前,还不是大锅饭的年代,这个牛马市场是回族公社里最热闹的地方,现在虽然没有了牛马等大牲口的买卖,这里也依然是人声鼎沸。
凡是想要换东西的人,都会来到这里。
在供销社里面,买东西需要票,而收东西却只给钱,所以社员们都想着,干脆直接来这里摆摊,来个以物换物,虽然原始了一些,而且换不好的话,总会有吃亏的一方,至少这样可以换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总比拿着钱,啥也买不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