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回家(2 / 2)

一老一少坐在炕上唠着嗑,直到姥姥将午饭做好,吃了一碗汤和一个窝窝头的沈国平在两位老人不舍的眼神里,离开宝山村。

离开姥爷家之前,他借着喝水,给姥爷家的水缸里加了一些生命之水。

既然下午已经不打算再上山,沈国平便没有着急赶路,他慢悠悠的推着车子,走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

把推车送回大队后,拎着麻袋的沈国平回到家。

“娘,我回来了。”

进屋的沈国平直接来到东屋,老娘正在做衣服,家里唯一的大件,还是当年姥爷给叶淑玲的陪嫁,一台脚踏缝纫机。

说起这台缝纫机,在沈国平小时候,缝纫机还是他的玩具呢,他自己不太记得,但听老娘叶淑玲说,两岁多的沈国平有一次玩缝纫机的时候,不小心将手指伸到了针钉在那里。

而不懂事的沈国平竟然想要将手指拽出来,幸亏他的哭声引起了叶淑玲的注意,及时将他解救下来,不然的话,现在他的手指头肯定要缺一块肉。

这件事情当时听老娘说起来,沈国平还觉得手指头隐隐发疼,所以,他自己从来都不提(笔者小时候的亲身经历,说起来都是眼泪)。

“回来了?你姥和你姥爷挺好的呗?”

“都挺好,我给姥爷买了一条烟,两瓶酒,给我姥买了一斤白糖和糖块。”

说着,沈国平将剩下来的钱都交给叶淑玲。

“这是剩下来的钱,我还给我爹和我奶买了烟,白糖我给家里买了一斤,糖块给老弟拿了三十块。”

叶淑玲接过这一沓钱,此时人民币最大的面值是十元的大团结,查了一下,足足有八十多块。

她问道:“猪肉多少钱一斤卖的?”

“最开始说七毛,后来看咱们那头野猪肉很肥,作价七毛五,总共卖了九十四块两毛八。”

“太好了!这钱我先收着,给你攒着,等到结婚的时候用。”

说着,叶淑玲就要把钱都放进柜子里,想了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妥,于是拿出五块钱递给沈国平。

“你现在也大了,自己留点零花钱,但可别学抽烟。”

别看这个时候的烟不贵,但是抽烟也仍旧是一个很费钱的爱好。

年轻人跟岁数大的人还不一样,岁数大的人并不在意抽自己家种的旱烟,可是年轻人哪有抽旱烟的,怎么也得抽金葫芦才行。

“娘,放心吧,我不喜欢烟味,不会学抽烟的。”

叶淑玲点头,觉得孺子可教:“这就对了,那玩意儿死拉呛的,有啥意思,酒可以喝点,但是少喝。”

“娘,你放心吧,你的大儿子绝对不会成为酒鬼的,对了,我回来的时候,姥爷还跟我说,来年他们宝山村可能要把地分给个人家,按照人均三亩地左右的标准来分,咱们都是一个公社的,既然宝山村要分地,那咱们这边也应该会分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