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个星期,身上的外伤基本结痂脱落,长出粉嫩的新肉。
断骨的地方虽然还不敢用力,但在流浪汉的搀扶下,他已经能哆哆嗦嗦地扶着墙,勉强站一会儿。
甚至能蹭着脚,挪到屋子外面那个用树枝简单围起来的“露天厕所”解决问题了。
吃饭也不用喂了,虽然手抖得厉害,勺子经常送不到嘴里,但总算能自己扒拉几口。
这感觉,真好。
这天下午,天气难得放晴,太阳照在雪地上,晃得人睁不开眼。
林飞慢慢挪到木屋门口,靠着门框坐下,看着外面白茫茫的一片。
山连着山,全都盖着厚厚的雪被子,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心里挺感慨,一个月多前还是个社会名流。
现在倒好,在这荒山野岭当起了野人。
他之前问过流浪汉大叔这是哪儿,大叔头也不抬地回了句“甘省”。
林飞当时就懵了。
甘省?
他明明是在鄂省的夷陵出的事,这两地直线距离都快一千公里了!
这大叔是用啥神通把他这个半死不活的人弄过来的?
打飞的还是打火的过来的?
看他这的样子,也不像兜里能掏出两百块钱啊?
难道是一路背过来的?
那不怕把他颠死了?
对于这些,流浪汉从来不多解释,只说这里清静,适合养伤。
林飞也识趣,不再多问。
救命之恩大于天,过程不重要,结果好就行。
他也问过大叔,为啥要费这么大劲救自己,难道就因为当初在千达广场请他吃了顿饭?
大叔每次都是含糊地摆摆手,说啥“碰上了就是缘分”。
可缘分这东西吧,在男女之间可能会有些浪漫。
但在男男之间,林飞只觉得有些怪异。
但不管怎么说,林飞对他还是挺感谢的。
正胡思乱想着,山坡下传来踩雪的“嘎吱”声。
是流浪汉大叔回来了。
每天白天流浪汉都会出去,林飞也不知道他出去干嘛。
反正回来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吃的和草药。
他今天收获不错,手里拎着一只肥嘟嘟的灰野兔,兔子还在蹬腿儿。
背上那个破背篓里,装着些新采的草药。
“大叔,回来啦!嚯,这兔子真肥!今晚可以加餐了!”
林飞看着那兔子,口水差点流出来。
天天喝苦药汤子、吃没啥油水的野菜粥,他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大叔从来没说过自己叫啥,多大年纪,从哪儿来。
林飞就一直“大叔、大叔”地叫着,对方也默认了。
流浪汉还是那副老样子,没什么表情,嗯都没嗯一声。
自顾自地走到屋檐下,拿出把小刀,开始利索地处理兔子。
剥皮、开膛、清洗,动作熟练得很,一看就是老手。
林飞早就习惯了他这闷葫芦性子,也不在意。
就靠在门框上,看着大叔忙活,心里盘算着兔子该怎么吃。
烤着吃?炖着吃?想想都美......
天色渐渐暗下来,山里的晚上来得特别早。
木屋里点起了一盏小小的油灯,豆大的火苗跳动着,勉强照亮一小片地方。
屋子中间,那个小泥炉子烧得正旺。
上面架着一个黑乎乎的陶罐,里面炖着兔肉,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浓郁的肉香混合着草药的清香,飘满了整个小屋,让人食指大动。
流浪汉大叔不知从哪个角落摸出来一个旧竹筒,拔开塞子,递给林飞。
里面是那种熟悉的、微甜又带点涩味的液体。
像醪糟汁,但更醇厚一些。
大叔自己则拿着一个葫芦瓢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