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娉婷几乎每周都去福利院看望文文。
她看着文文从最初的胆怯沉默,到慢慢会对她露出依赖的笑容,会小声地叫她“婷婷阿姨”,会期待她的每一次到来。
然而,2001年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需要同时满足多项条件,其中包括“无子女”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包括经济、住房、健康状况等。
虽然周娉婷经济条件尚可,也有稳定收入和住所,但作为未婚女性,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收养评估中,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审视和不确定性。
民政部门更倾向于将孩子安置给“双亲健全、家庭稳定”的家庭。
不过好在民政部门最后给周娉婷提供了一种折中的方案——周娉婷可以成为文文的“助养人”或“爱心妈妈”。
这是一种非正式的、但充满人情味的安排。
她可以拥有比普通志愿者更多的探视和陪伴时间,甚至在经过批准后,可以在节假日将文文接回家中短期居住,让她体验家庭生活。
同时,警方也并未放弃为文文等孩子寻亲的努力,只是大家都明白,这需要时间,也可能永远没有结果。
周娉婷接受了这个安排。
对她和文文而言,一纸法律文书或许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那份实实在在的陪伴与关爱。
她眼神真挚的看着文文,笃定道:“文文,等以后婷婷阿姨有收养资格后,阿姨一定第一时间就把你接回家,到时你就可以和阿姨一起生活了。”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在“琉光漫裳”的店里出现了这样温馨的一幕:一个穿着漂亮小裙子、脸蛋红扑扑的,还扎着两个可爱小揪揪的小身影,安静的坐在收银台旁边写字、画画、看娃娃书,偶尔抬头时,还会对客人们露出友爱的笑容……
陈予默很支持周娉婷的决定,而且他在休息时还会带着她们俩一起去公园游玩。
刘莉莉也常常带着小瑜瑜来看望这个“新姐姐”。
文文或许暂时无法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也无法立刻拥有法律意义上的“母亲”,但她拥有了周娉婷毫无保留的、近乎母爱的关怀,拥有了一个虽然不是传统定义上、但却充满温情的“家”。
这个家,以及社会福利体系的保障,将成为她走出阴影、迎接新生的坚实依靠。
而周娉婷,也在这个过程中,收获了另一份珍贵的情感羁绊。
未来会怎样,谁也不知道,但至少此刻,温暖足以照亮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