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二十五分,赵凌半躺在主驾驶座椅上,静静地看着挡风玻璃。
出乎意料,原以为那个穿帽衫的年轻人也是雅各宾俱乐部的成员,但没想到,对方只在里面待了几分钟就出来了。
“买东西的客人。”
赵凌在心里默默道,透过车窗,他看到那个年轻人手里拿着一罐可乐。
一边缓缓抿着可乐,一边走下便利店的低矮台阶。
年轻人很自信。跨上自己的自行车,脚一搭,收起脚撑,左手骑车,右手握着可乐罐,悠哉悠哉地又骑起了车。
“噔~噔~噔~吱呀~吱呀~”
自行车的声音渐行渐远,年轻人骑着车,脱离便利店的光线,驶入黑暗之中。
对方走远。
赵凌收回视线,扣下车门的门把锁,打开车门,腋下夹着旧衣物包裹着的陈黎剑,缓缓走向便利店。
噔,噔,噔,一步步踏上便利店的台阶,推开玻璃门后,视野变得开阔明亮。
便利店里还是同几个小时前进来买东西时一样,只有一个年轻女孩站在收银台。
女孩气质文静,容貌清秀,穿着粉色制服,戴着顶黑色帽子,看不出任何异常。
没有犹豫,赵凌径直走向女孩。
刚刚通过神识探查,他已经从进入俱乐部的人身上,学会了对方的身份鉴别方法。
走过两侧货架,来到收银台前,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从曹修手里得来的名片,给女孩亮了亮。
女孩扫了一眼名片,抬起头,表情疑惑。
赵凌不意外,轻声道:“我们——是普罗米修斯窃来的火种,我们——是维纳斯手中的灭世金剑。”说出这句极其中二的格言,赵凌脸色微红。
女孩神情没有变化。
但下一刻。
她微微点头,转身走出收银台,伸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赵凌踏步跟着她。
几步距离后,女孩打开了便利店左边墙上的一扇门,里面是她们补货的仓库。
她轻声道:“请。”
……
走入对方补货的仓库。
抬眼看去。
两侧都是货架,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商品……成打的饮料、小食品、各式各样的面包……
噔,噔,噔,皮鞋鞋跟顿在地面的清脆脚步声在仓库里响起。
大约走了二十多步,赵凌往左一看。
一道向下的旋转台阶便出现在了眼前。
顺着黝黑的旋转台阶,继续往下走。
台阶是铁制的,顺着台阶往下,鼻腔里的铁锈味越来越重。
旋转台阶有些长。几分钟后,才总算走到底部。
酒水味、铁锈味、各色的香水味……混杂在一起,不断钻入鼻腔。赵凌眉头轻轻皱起。
走下最后一级台阶,一扇厚重的铁门便出现在了眼前。
“啧……竟然没人看守……”
赵凌心里叹了口气,吐槽了一下对方的不专业。探出手,轻轻推开铁门。
瞬间,浓重的酒水味扑鼻,赵凌眯起眼睛。
出乎意料,此时此刻,映入眼帘的是一堵移动墙,装潢比较俗,是那种常见的夜总会布局。
“应该原来就是地下夜总会,”赵凌心里做出判断,“被他们改为了俱乐部。”
嘈杂的声音从右边传来。
赵凌扭头看去,右面是一条幽暗长廊。思索了一下,按照一般的布局,右手边应该是这个地下夜总会的大厅。
他转过身,轻轻朝里面走着。
渐渐的,声音越来越清晰,是一个铿锵的女声。
……
“会友们!今天!为何我们相聚于此?我们是为了什么?我们是为了挣更多的钱吗?”
“不是!”整齐的声音传来,有男有女。
“不错,钱?谁踏马能比我们更有钱?”女人嘲弄道。
“哈哈哈哈……”混杂的、得意的嬉笑声传来。
步入大厅。
大厅吊顶上亮着微微的蓝光,此刻,大约有三、四十人站在台下,看着前方的舞台。
舞台很简陋,很矮,应该是用桌子拼起来的,但恰恰是这种粗粝、随便,却反倒让这个舞台具有了一种别样的美感。
一道白光打在那舞台上,赵凌看向舞台上的女人。
精致昂贵的贴身皮衣,留着长发,不施粉黛,长相普通。正是那个骑着摩托机车的女人。
赵凌双手抱着陈黎剑,悄悄站在人群边缘,靠着墙壁,隐在幽幽蓝光外的黑暗里,无人注意他。
舞台上。
女人举起话筒,扬起头:“各位会友们,如果我们不是为了钱相聚在这里,那我们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名声吗?”
“不是!”众人立刻又齐声道。
“对!不是!”女人踱步走着,声音清亮,“各位!那我们是为了什么?我们是为了权力吗?”
“不是!”“是!”
这一次,台下的声音就有些杂乱了,一小部分人开始说“是”了,但大部分人说的还是“不是”,不过,声音却有些虚。
台上。
女人不意外地笑了笑。
“各位会友,为什么你们不自信了?为什么你们不能斩钉截铁说不是了?”
……
曹曦居高临下地看着台下的人,声音冷冷道:“为什么?——因为各位你们心里清楚!”
“我们——”
曹曦振臂一挥道,
“就是为了——权力而相聚在这里的!”
“不是为了权力还踏马是为了什么?!啊?!”
“不是为了权力?踏马这么晚了,你不在家抱着女人睡觉,来这里干嘛?”
曹曦音调陡然拔高,粗粝的脏话瞬间引起台下的笑声和阵阵叫好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