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振邦心中暗道:能有蚊子吗?闯入方圆50米之内的蛇虫鼠蚁全被我收进空间肥沃黑土去了。
嘴上却说:“好像真的哎,现在夜幕已经开始降临,的确是没发现有一只蚊子苍蝇,看来这百花山是块风水宝地呀”
秦若雪不明就里的附和着点点头,美丽的眼睛中透露出清澈的愚蠢。
武振邦心中暗忖,这个穿越女看来是没有金手指,所以她才对掩饰自己真实的身份更加的小心,没有金手指系统傍身,真的暴露出她穿越的本质,那她就是待宰的羔羊。
心中也不免对她产生了一丝怜悯,既然她也是穿越者,一定是对未来的历史走向很清楚的,如果能够把她收为己用送去港岛,那么以她熟知未来几十年的历史走向,一定会把自己的生意打理的井井有条。
至于把她收入后宫,虽然这秦丫头长得肤白貌美大长腿,可暂时武振邦对她还没有产生非分之心,他给自己把过脉了,皆因自己现在所占据的这具身体还没有发育成熟,雄性荷尔蒙分泌还不到位。
因此他对所遇到的优秀女性,只是心理上的欣赏和YY,生理上却没有反应。用老百姓话讲就是身体还没开窍。
包括初遇霍思华的时候,那惊艳的小美女,给武振邦的感觉也仅仅是还得养几年才行。
“肉好了。快来试试”
武振邦递给秦若雪一副西餐刀叉,然后夹起一块已经烤熟了的鹿肉,放在了铁丝网的边缘。
秦若雪看着手中的西餐刀叉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没等她问武振邦一边给自己夹过一块肉,一边大咧咧的说:“看什么看,新侨饭店的刀叉,我顺来的,赶紧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边说边拿出另一副刀叉开始切肉,剖开的鹿肉侧切面中间还带有一丝丝的粉红色,那不是血丝,是肉质最鲜嫩的,轻一分则生,老一分则柴,也是锁住肉类汁水的最佳部位。
插一块放进口中,鲜美中略带嚼劲,鹿肉独有的野性气息充斥着鼻腔和味蕾,如此美味的烤肉,没有啤酒怎么行?
武振邦从空间拿出两瓶早已镇在溪水中的四九城啤酒,启开递给秦若雪一瓶,随即自己也起开一瓶大喝了一口,呼出一口气大声说道:
“爽!”
接着下刀如飞,不停的切肉吃肉,一口肉一口酒,吃的好不痛快。
秦若雪接过啤酒也小口的喝着,但却被武振邦喊的那一个爽字又弄乱了心神。
这个时代的人还没有完全脱离民国时期的文化氛围,很多后世的用语都还没有出现,简化字更别提了,就武振邦无意中喊出的这一个爽字,让秦若雪第一次心中产生了怀疑。
之前她只是觉得这个小子挺有意思,性格还好,还有本事,却从没把他往自己的同类身上想过,可这无意蹦出来的一个爽字,像极了后世人的语言习惯,如果他真的跟自己一样,也是从后世魂穿而来的话,那么未来在一起抱团取暖也不失为一个好结局。
虽然他小自己三岁,女大三抱金砖嘛,况且这小伙子长得也不赖,一副超雄症患者的硬汉模样,还有一个隐含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