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来活了(2 / 2)

郭峰点点头,示意大家继续往下看分局的调查补充材料:

分局调查记录:2028年5月7日,新安街道派出所根据郭慧珍提供的线索,查到许永平与另一名男子吴强(男,21岁,非本市户籍,籍贯江县xx村)于4月1日晚共同进入“新安”街道“极速”网吧通宵上网的记录。

因时间超过30天,网吧监控录像已自动覆盖删除。调取网吧周边道路监控,确认两人于4月1日晚21:15左右进入网吧画面。

关键缺失:无两人离开网吧的监控影像。

派出所曾提出怀疑:会不会是两人发生纠纷,导致其中一方成为受害者,另一方畏罪潜逃。

随后派出所联系到吴强位于江县xx村的父母。

但其父母反应激烈,坚称警察是骗子,表示吴强在蓉城“工作顺利”,隔几天就会视频报平安,且于5月5日(即郭慧珍二次报案前一天)同样转账3000元给他们作为“工资”。

随后是俩人的通讯与消费记录:

许永平与吴强手机自2028年4月2日凌晨起,均无任何主动或被动通话记录。所有打入电话(包括家人、朋友、广告推销)均显示未接听\/关机状态。

两人最后一笔消费记录均为2028年4月2日凌晨在“极速”网吧。

此后至5月6日转账前,无任何银行卡、电子支付等消费记录。

双方父母于5月6日收到两人的3000元转账。

孙明浩推了推眼镜,指着消费记录部分:“郭队,这很关键。整整一个月,两个大活人,在现代社会没有任何消费记录?这不科学。要么被限制自由,要么…人已经不在了。而且手机同时关机,这绝不是巧合,两人遭遇高度关联!”

方宁认真地记着笔记,小声问:“孙哥,那转账会不会是某种…赎金信号?或者胁迫下的行为?”

“不像典型绑架勒索。绑匪要钱通常会联系家属提要求,哪有倒给‘肉票’钱,让他给家里转笔生活费。更像是某种…控制下的安抚行为。”

何佳雯摇了摇头,问道:“双方家庭情况如何?”

“吴强父母是农民,许永平家里倒是好一点,但也是普通人。”

郭峰示意说完,继续介绍分局后续工作。

2028年5月8日,新安街道派出所把案子转移到了怀化分局。

分局调查后发现,两人均为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因为寻衅打架,进过两次派出所。

查看当时的记录和走访后证实,两人是比较要好的朋友关系。

5月9日,分局经审批再次核查两人银行流水及第三方支付记录。

确认5月6日双方父母收到的3000元均为境外资金转入两人银行卡,来源为一非法xx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