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的园丁小区浸在初秋的凉里,香樟树的叶子开始泛黄,风一吹就打着旋落在青石板路上,像撒了层碎金。晚自习的铃声刚落,县一中的校门口就涌出错落的人影,穿着蓝白校服的学生们三三两两勾着肩往家走,讨论着刚结束的数学测验,或是明天要交的英语作文。晓雅背着粉色帆布包,亦步亦趋跟在沈浩身后,手指在口袋里反复摩挲着那个牛皮纸信封 —— 信封边缘被她攥得发皱,角上还沾着点墨水印,是她半个月前偷偷写情书时,不小心蹭到的。
那封情书,她写了整整三稿。第一稿写在作文本的背面,刚开头 “沈浩哥,我喜欢你” 就觉得脸红,揉成纸团扔进了垃圾桶;第二稿写得太正式,像在写议论文,自己读着都觉得别扭;直到第三稿,她躲在晓雅书屋最里面的书架后,就着台灯的暖光,一笔一画慢慢写 —— 书架上摆着沈浩帮她整理的教辅,旁边还放着去年跨世纪时他们一起折的纸星星,那些细碎的暖意落在笔尖,才终于写出了心里藏了好几年的话。信封封面的手拉手小人,她画了又擦、擦了又画,最后还是鼓起勇气添上了小人头顶的 “北京” 字样,像把两人的约定,都缝进了这小小的信封里。
“今天物理课讲的电磁感应,你听懂了吗?” 沈浩放慢脚步,特意等她跟上来,路灯的光落在他眼底,软得像化了的糖。他手里拎着个浅灰色的保温袋,是早上晓雅妈妈塞给他的,里面装着热牛奶,怕凉了,还裹了两层棉布,“最后那个左手定则的例题,你当时皱着眉,没懂的话,晚上回去我再给你画个示意图,就像上次讲串联电路那样,把磁感线标清楚,你肯定能懂。”
晓雅赶紧点头,声音却有点发颤:“懂、懂了一点…… 就是判断电流方向的时候,总把掌心朝哪边搞混。” 她不敢抬头看沈浩,目光落在他校服袖口上 —— 那里沾着片浅黄绿色的香樟叶,是刚才走在路上时,风从头顶的树枝上吹下来的。她的手指悄悄抬起来,想帮他把叶子摘下来,可指尖刚要碰到布料,又像被烫到似的缩了回去,口袋里的信封像块小烙铁,隔着校服布料都能感觉到它的温度,烫得她心慌。
走在胡同口的早点摊旁时,沈浩突然停下脚步。摊主见他们过来,笑着招呼:“沈浩、晓雅,要不要来根油条?刚炸的,香得很!” 沈浩笑着应了声,弯腰捡起脚边一片完整的香樟叶 —— 叶子边缘没有破损,叶脉清晰得像画出来的,他轻轻拂掉叶面上的灰尘,递到晓雅面前:“你看,这片叶子形状好看,夹在英语笔记本里当书签正好。” 他记得晓雅总喜欢收集各种叶子,她的英语笔记本里夹满了春天的柳芽、夏天的梧桐叶,还有去年秋天他帮她捡的银杏叶,现在这片香樟叶,说不定能让她多背几个单词。
晓雅接过叶子,指尖不小心触到沈浩的指腹,像被电流轻轻击了下,赶紧把叶子攥在手里,连呼吸都放轻了。叶子的纹路硌着掌心,让她突然想起苏晴去北京前的那个晚上 —— 当时他们三个坐在晓雅书屋的木桌旁,苏晴帮她把写好的情书叠成小巧的方块,指尖划过信纸时,轻声说:“晓雅,喜欢就说出来,别留遗憾。你和沈浩一起长大,他看你的眼神里有光,你要相信自己。” 当时苏晴眼里的温柔,像此刻头顶的路灯,暖得让她终于有了点把情书递出去的勇气。
两人走到沈浩家楼下时,楼道里的声控灯还没亮,只有门口的路灯照着一小块地方。晓雅突然停下脚步,手指在口袋里把信封攥得更紧,指节都泛了白,声音小得像蚊子哼:“沈浩哥…… 我、我有东西给你。” 她低着头,辫子垂在胸前,挡住了泛红的脸,连耳朵尖都红透了,像染了胭脂。她从口袋里掏出那个牛皮纸信封,递过去时,手还在轻轻抖,“你、你回家再看…… 千万别现在打开。”
沈浩愣了愣,指尖触到信封时,先是感觉到了里面柔软的纸页,接着是晓雅手心残留的温度 —— 比初秋的晚风暖多了。他看着信封上那个歪歪扭扭的手拉手小人,还有旁边小小的 “北京” 字样,心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连心跳都比平时快了半拍。作为带着前世记忆的人,他见多了成年人世界里的虚与委蛇、逢场作戏,却第一次被这样纯粹的、带着点笨拙的心意,撞得心慌意乱。
“好,我回家再看,不现在打开。” 沈浩把信封小心地放进校服内袋,那里贴着胸口,能感觉到心脏的跳动,“那你快回家吧,晚上风凉,你穿得少,别感冒了。” 他抬手想帮晓雅把被风吹乱的刘海捋到耳后,手抬到一半又停住,怕动作太冒失,最后只是轻轻拍了拍她的书包带,“明天早上我叫你一起上学。”
晓雅 “嗯” 了一声,像只受惊的小兔子,转身就往家跑。跑了两步又忍不住回头,看见沈浩还站在路灯下朝她挥手,他的影子被灯光拉得很长,落在青石板路上,像在为她铺一条温暖的路。她赶紧躲进自家院门后,扒着门缝偷偷看 —— 直到沈浩的身影消失在楼道口,声控灯 “咔嗒” 一声熄灭,她才靠在门后,手捂着发烫的脸,心脏 “砰砰” 跳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她摸出刚才沈浩给的香樟叶,放在鼻尖轻轻闻了闻,叶子上还带着点阳光的味道,像沈浩身上的气息。
沈浩回到家时,客厅里只留了盏小夜灯,沈母已经睡了,厨房里还飘着点白天炖排骨汤的香味。他轻手轻脚地走进自己房间,关上门,把书包放在椅子上,然后从内袋里掏出那个牛皮纸信封。他坐在书桌前,台灯的暖光刚好落在信封上,他盯着那个手拉手小人看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拆开 —— 里面是张浅粉色的信纸,边缘还剪得有点不整齐,显然是晓雅自己剪的,上面是她工整的字迹,带着点她特有的小弯钩,像她说话时轻轻上扬的语调:
“沈浩哥:
我从小学转学那天就喜欢你了。
那天我抱着粉色的书包站在教室门口,班里的同学都在吵吵闹闹,我不敢进去,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是你走过来,帮我捡起掉在地上的铅笔,说‘别害怕,我带你找座位吧’。你拉着我的手时,我觉得你的手心好暖,比妈妈的手还暖。从那以后,我就总想着跟你一起走,一起写作业,一起在操场边看星星 —— 我甚至故意把数学题做错,就为了让你多给我讲一会儿题。
初中时你帮我补习数学,我总说‘这道题没懂’‘那个公式记不住’,其实我都懂,我就是想多跟你待一会儿。你送我的粉色小熊发卡,我每天都戴着,洗头发时怕掉了,特意摘下来放在枕头边;你帮我整理的错题本,我用透明胶带把边缘都粘好,怕用坏了;跨世纪那晚,咱们一起在胡同口看烟花,你说‘咱们以后一起去北京’,我偷偷在心里说‘我想跟你永远在一起’。
苏晴姐去北京前跟我说,喜欢就要说出来,不然会后悔。我怕你觉得我幼稚,怕你只把我当妹妹,怕你不喜欢我,可我还是想告诉你 —— 沈浩哥,我喜欢你,不是妹妹对哥哥的喜欢,是想跟你一起考京华大学,一起在北京租带阳台的房子,一起种小番茄,一起过一辈子的喜欢。
如果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还是会跟你一起努力,一起去北京,只要能跟你做朋友,我就很开心了……”
沈浩看着信纸上的字,指尖轻轻拂过那些带着温度的笔画,眼眶竟有点发热。他想起小学时那个怯生生的小姑娘,抱着粉色书包站在教室门口,眼睛红红的像只小兔子;想起初中时她趴在书桌前,咬着笔杆听他讲数学题,阳光落在她的辫子上,像撒了层金粉;想起跨世纪那晚,她拉着他的手,烟花在头顶炸开时,她眼里的光比烟花还亮。这些细碎的画面,像老电影一样在脑子里慢慢过,每一个镜头都带着暖光,比他前世见过的任何风景都珍贵。
作为一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灵魂,他曾以为自己早就过了为青涩感情心动的年纪。他见过太多成年人的算计与权衡,见过太多爱情里的一地鸡毛,却没想到,会被一个小姑娘藏了好几年的心意,烫得心里发软。晓雅的喜欢,纯粹得像初秋的月光,没有一点杂质,没有一点功利,只是 “想跟你一起”,这样简单又真诚的愿望,让他想起自己遗失了很久的少年心事 —— 原来喜欢可以这么简单,不用考虑房子车子,不用在意身份地位,只是因为你是你,所以我想跟你一起走下去。
他把信纸放在台灯下,反复看了一遍又一遍,连晓雅不小心画错、又用涂改液盖住的小爱心,都觉得可爱。他想起晓雅信里说 “怕你觉得我幼稚”,忍不住笑了 —— 在他心里,这份 “幼稚” 才是最难得的宝贝,是多少成年人求而不得的纯粹。他从抽屉里翻找信纸,最后在最里面的格子里,找到了一张同样浅粉色的信纸 —— 是上次晓雅来他房间补课时,不小心落在这儿的,纸角还有个小小的、她画的小熊印子。他蘸了墨水,一笔一画地写回信,字迹比平时更工整,连标点符号都仔细斟酌:
“晓雅:
我也喜欢你。
其实我早就注意到你了。
小学时你总跟在我身后,像个小尾巴,我故意走慢一点,就是想等你跟上来;初中时你说‘数学没懂’,我其实看出来你是故意的,可我还是愿意给你讲,因为我喜欢看你认真听题的样子;你送我的桂花糕,我每次都舍不得吃,留到最后一口,觉得比任何点心都甜;你帮我改的英语作文,我把你的修改意见都抄在笔记本上,每次写作文都拿出来看;跨世纪那晚,你说‘永远不分开’时,我心里就想,以后一定要带你去北京,一起租带阳台的房子,一起种你喜欢的小番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