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箭出忧生
带倒钩的箭头被林越随手扔在地上,发出“当啷”一声脆响,在油灯昏黄的光里,那层暗红色的铁锈像陈年的血痂,透着股阴冷的凶气,让人不寒而栗。林越用煮沸过的麻布紧紧按住赵括的伤口,血还在慢慢渗,却比刚才平稳多了,不再是那种吓人的喷涌状,像一条渐渐平息的河流。
“将军,现在感觉如何?伤口是不是好点了?”林越一边用麻线小心地缠绕伤口,进行加压包扎,一边轻声问。赵括的脸色虽然还是惨白如纸,但呼吸已经匀了些,眼神也能聚焦了,不再是刚才那种涣散的状态。
“松快多了。”赵括的声音很轻,像怕扯动伤口,每一个字都说得小心翼翼,“你那发光的玩意儿……真是个好东西,比十盏油灯都管用。”他顿了顿,看着林越,“只是可惜,没电了。”
旁边的李四还在揉着他那只酸得几乎抬不起来的胳膊,闻言插嘴道:“将军,那叫手机,林越兄弟说,是他家乡的一种法器,不光能照亮,还能……还能……”他卡壳了,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那些他听不懂的“App”、“电话”,只能含糊地说,“反正就是很厉害的一种东西!”
林越没接话,他蹲下身,捡起那支带锈的箭头。用指甲轻轻刮了刮上面的铁锈,铁锈粉末簌簌往下掉,露出底下灰黑色的金属,散发着一股陈旧的、阴冷的气息。他的眉头瞬间拧成了疙瘩——他忽然想起扁鹊曾在处理一个老兵的箭伤时,对着一支生锈的箭头出神,说“此铁性烈,入肉则腐,七日必发,发则抽风,牙关紧闭,角弓反张,难治”。当时他还不太明白,只当是老人的经验之谈,现在才明白,老人说的“抽风”,就是现代医学里的破伤风发作,那是比箭伤本身更可怕的杀手。
“怎么了?林越兄弟,还有什么问题吗?”赵括看出了他的不对劲,脸色也沉了沉,“伤口不是已经处理干净了吗?血也止住了啊。”
“我怕的不是箭伤,是这个。”林越举起箭头,对着油灯的光,让赵括能看清上面的铁锈,“这铁锈不干净,怕是会让伤口‘烂得蹊跷’,比箭伤本身还凶。”
赵括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眼神里闪过一丝惊惧。他打了十年仗,见过太多这样的士兵——箭伤明明已经愈合,却在几天后突然发病,发烧,抽风,身子硬得像块铁,牙关紧咬,连水都灌不进去,最后像条脱水的鱼一样活活憋死。营里的人都说是中了邪,被战死的冤魂缠上了,现在听林越这么一说,才恍然大悟,原来竟是这不起眼的铁锈在作祟。
“那……那有法子治吗?”赵括的声音里带了丝不易察觉的紧张,谁不怕死呢,尤其是在看到了生的希望之后。
“有法子,但是……”林越站起身,目光落在火塘里正在燃烧的柴火上,“要用火。”
他让李四去烧红一块断矛尖,又翻箱倒柜,找出了那罐仅剩的烈酒。这酒是前几天打扫战场时从秦军尸体上搜来的,酒精度不高,却能起点消毒的作用,是他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药”了。
“会很疼。”林越看着赵括,眼神坦诚,没有丝毫隐瞒,“比拔箭的时候还要疼得多,因为要烧到伤口里面去。”
赵括突然笑了,笑声扯动了伤口,疼得他龇牙咧嘴,倒吸了一口凉气,却依旧笑得洒脱:“我赵括这辈子,挨过的刀箭比你吃过的饭还多,还怕这点疼?你尽管动手!要是皱一下眉头,我就不是赵括!”
林越不再犹豫,先用烈酒冲洗伤口。酒精碰到破损的皮肉,立刻带来一阵剧烈的刺痛,赵括的身体猛地一缩,额头上瞬间布满了冷汗,却硬是没吭一声,只是紧紧咬着牙,把嘴唇都咬出了血。
然后,他捡起李四烧红的断矛尖——那玩意儿通体发红,冒着青烟,映得帐顶都泛着一层诡异的红光,散发着灼热的气息。
“忍好。”林越的声音很稳。
断矛尖碰到伤口的瞬间,发出“滋啦”的巨响,一股白烟裹着焦糊味猛地腾起来,像一条受惊的小蛇,在帐内盘旋。赵括猛地弓起背,像一只被沸水烫到的虾,抓着担架的手死死攥着木头,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把坚硬的木头都捏裂了。他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低吼,却硬是没喊出声,仿佛喊出声就是一种耻辱。
李四吓得捂住了眼睛,却又忍不住从指缝里偷看,只见林越的手稳得像铁铸的,每一次烧灼都精准地落在伤口的不同位置,没有一丝犹豫。他忽然想起林越曾经跟他说过“扁鹊先生逼他练了三个月的缝合,用猪膀胱练习,针脚歪一丝就必须拆掉重练,练到手指抽筋,手臂发麻,先生才说‘勉强及格’”。原来这看似轻松的稳,是被这样一点点“逼”出来的。
林越烫了三下,确保伤口深处的每一个角落都被高温灼过,才把断矛尖扔回火塘。他拿出干净的麻布,重新包扎伤口,这次用的麻布上,他还特意撒了些捣碎的艾草末——这是扁鹊教的,艾草能“驱邪祟”,现代医学研究也证明,艾草确实有一定的抑菌作用,是他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天然抗生素”。
“好了。”林越直起身,手心里全是汗,比刚才拔箭时还要累,不仅仅是体力上的,更是精神上的高度紧张。
赵括瘫在担架上,脸色白得像纸,嘴唇却抿得很紧,透着一股军人的硬气。“这样……这样就没事了吗?”
“只能说风险小了些,不能保证绝对没事。”林越实话实说,不想给他不切实际的希望,“接下来的七日是关键,你必须时刻注意,若觉得牙关发紧,或者脖子发硬,哪怕只是一点点感觉,也要立刻叫我,一刻都不能等,明白吗?”这是破伤风最早的症状,他必须让赵括牢牢记住。
赵括郑重地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大概是疼得脱了力。油灯的光落在他脸上,映出刀刻般的皱纹和新旧交错的伤疤,像在诉说一场未尽的征战,一段饱经风霜的人生。
林越捡起地上的手机,按了按电源键,屏幕漆黑一片,没有任何反应,彻底死了。他把手机揣回口袋,指尖触到冰凉的外壳,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他忽然想起扁鹊说的“器可朽,道不可灭”,这手机虽然没电了,成了一块冰冷的废铁,但它在最后时刻照亮的那几分钟,却可能改变一个人的生死,这就够了。
只是,他的眉头依旧没有舒展。那铁锈的暗红色,在油灯下像一抹永远也抹不去的血,沉沉地压在他的心头,让他无法轻松。他知道,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第四节 余电微光
赵括睡着了,呼吸比刚才均匀了些,胸口的起伏也平稳了,但眉头仍紧紧蹙着,像是在梦里还在跟那剧烈的疼痛较劲,时不时发出一两声低沉的呻吟。林越坐在帐角的草堆上,借着油灯昏黄的光,仔细擦拭那把刚用过的骨刀。
刀刃上的血渍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露出细密的、被石头打磨出来的纹路,像水波纹一样,一圈圈扩散开。这把刀是他用秦军的断矛尖一点点磨出来的,磨了整整三天,手都磨出了泡,才终于有了现在这样锋利的刃口,像扁鹊那把用了三十年的青铜刀一样,虽然朴素,却实用。
李四蹲在他旁边,用一块干净的麻布小心翼翼地擦着那面青铜盾,刚才用来反光的地方被他擦得格外亮,几乎能照出模糊的人影,像一面粗糙却认真的镜子。“林越兄弟,”他忽然开口,声音轻得怕吵醒赵括,“那手机……真的再也亮不了了吗?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林越低头看了看口袋的位置,那里鼓起一小块,像揣着一块冰冷的石头。“嗯,没电了,就像油灯没了油,再也亮不了了。”
“就像油灯没了油?”李四追问,眼里满是好奇和一丝不甘,“那它要加的‘油’,是什么样的?是像灯油一样的液体,还是像柴火一样的固体?我们找遍整个营地,能找到吗?我去给你找!”
林越笑了笑,轻轻摇了摇头:“它要的‘油’,这里没有。”他没法跟李四解释电池、充电线、充电器这些东西,就像没法跟他解释“破伤风杆菌”、“抗生素”一样。在这个时代,手机就是个一次性的奇迹,亮过一次,就永远暗下去了,再也回不来了。
李四哦了一声,低下头继续擦盾,肩膀有点垮,像泄了气的皮球。他刚才举盾的时候,觉得那道白光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亮得能劈开所有黑暗,照得所有东西都无所遁形,现在它灭了,心里空落落的,像少了点什么重要的东西。
林越看着他的样子,忽然想起扁鹊药圃里的那盏油灯。老人总在深夜修改医案,灯油快耗尽的时候,就往灯里加些桐油,说“油尽了,换一种便是,光不能灭,只要光还在,就有希望”。他忽然站起身,拍了拍李四的肩膀:“李四,明天你去营地找找,有没有碎镜片,或者那种打磨得很亮的铜片、铁片,越多越好,越大块越好。”
“找那些干嘛?”李四抬起头,眼里又有了一丝光,像快要熄灭的火星又被吹了一下。
“做‘反光镜’。”林越指着帐顶漏风的破洞,那里能看到几颗稀疏的星星,“多块亮片从不同角度反光,比一盏灯、一面盾亮多了,就算没有手机,也能把伤口照得清清楚楚,比刚才还要亮。”
李四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像被点燃的火把,瞬间有了精神:“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多找几块,拼在一起,从四面八方反光,肯定比手机还亮!”他猛地站起身,又赶紧蹲下,怕吵醒赵括,压低声音却难掩兴奋,“我明天一早就去找,找最亮的那种!把所有能反光的东西都找来!”
林越笑了,他知道,这就是扁鹊说的“卷”——不是抱着一样东西等死,是没了它,也能想办法造出替代品,甚至比原来的更好。手机没电了,但他还有脑子,有手,有身边这些愿意帮忙、愿意相信他的人,这就够了,比什么都重要。
他走到赵括身边,轻轻揭开麻布的一角,伤口周围有点红肿,却没有化脓的迹象,血也确实止住了。他撒在上面的艾草末,像一层薄薄的绿雪,散发着淡淡的、清新的药香,在这充斥着血腥和腐烂气息的帐内,格外珍贵。
扁鹊总说“凡外伤,七分在治,三分在养,治是救急,养是固本”,这接下来的七日观察,比刚才的拔箭手术更重要,更需要耐心和细心。
帐外的天渐渐泛白,远处传来士兵换岗的脚步声,杂着咳嗽声和哈欠声,还有远处隐约的鸡叫声,宣告着新的一天即将开始。林越走到帐门口,望着天边那抹鱼肚白,像蛋清里的一点黄,柔和而坚定地一点点扩大,驱散着最后的黑暗。
手机彻底没电了,但天总会亮,就像希望,哪怕只剩一丝,也能撑过最黑的夜。
他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冰冷的外壳下,仿佛还残留着一丝微弱的余温。这余温,不是电量,是它照亮过的那几分钟里,沉淀下来的东西——是扁鹊教的“于绝境中找生机,于无路处辟新路”,是“器可朽,道不可灭”的传承,是哪怕只有一点光、一点希望,也要把它用到极致的执拗和勇气。
李四已经抱着盾牌跑出去了,嘴里念叨着“找亮片去,找最亮的亮片去”,脚步轻快得像踩着风,充满了干劲。林越望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那面被擦得锃亮的青铜盾,在晨光里反射出的微光,比手机的白光更暖,更长久,因为那里面,有李四的手,有他的心,有他对生的渴望和对希望的追求。
因为这光里,有手,有脑,有心,有一代代传下去的,不肯熄灭的希望。
帐内的油灯终于耗尽了最后一点油,灯芯“噼啪”一声爆出个火星,彻底灭了。但帐内却并不暗,晨光从帐缝里钻进来,像无数根金色的丝线,落在赵括的脸上,落在那支带锈的箭头上,落在林越紧握的拳头上,像撒了一层碎金,温暖而明亮。
林越知道,手机的电虽然没了,但有些东西,却被那几分钟的光照亮了,从此再也不会暗下去。比如,李四眼里重新燃起的光,比如,他自己心里,对“传承”这两个字,更沉、更重、也更清晰的理解——传承不是某件具体的东西,而是一种精神,一种在绝境中永不放弃、永远想办法、永远追求光明的精神。
这种精神,比任何先进的设备都更重要,更能跨越时空,更能在黑暗中,照亮前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