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阴影(1 / 2)

第二天,程箫是被一阵香气唤醒的,她迷迷糊糊掀开眼罩,趿拉着拖鞋走出房间。

餐桌上摆满了丰盛的早餐,金黄酥脆的生煎包、番茄肉酱拌面、酸汤馄饨、嫩滑的豆腐脑、冒着热气的豆浆,还有几碟精致的小菜。

廖红花系着围裙,正将最后一盘煎饺端上桌,见她出来,有些局促地擦了擦手:“程律师,醒了?我做了点早饭,您尝尝……”

她愣住了:“廖姐,您这是……”

“我不能白吃白住。”廖红花的声音很轻,但眼神坚定,“您帮了我这么多,我……我只能做点这个。”

她心头一暖,坐在餐桌前,坐下夹起一个生煎包咬了一口,外皮酥脆,肉馅鲜嫩多汁,汤汁在口中爆开,香气瞬间充盈整个口腔。

“太好吃了!”程箫眼睛发亮,“廖姐,您这手艺绝了,比外面早餐铺强多了!”

廖红花终于露出笑容,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您喜欢就好。”

程箫风卷残云般解决掉早餐,看了眼时间,匆匆起身:“廖姐,我今天有个案子要开庭,您回之前的住处把行李拿来,这段时间先住我这儿。”

“好,您放心。”

“您自己回去可以吧?”

“可以的,我今天下班早,下班后就回去拿行李。”

“好嘞,有啥事儿跟我打电话啊。”

廖红花连忙点头:“好的好的。”

程箫换上一身黑色职业装,把备用钥匙交给她,踩着高跟鞋,拎着文件包出门了。

庄严的法庭内。

她胸前的律师徽章熠熠生辉,翻开案卷,目光扫过对面被告席上的男人。

张明德,45岁,附小后勤主任。

被控多次猥亵校内8岁女童小雨。

法官敲响法槌:“现在开庭。”

检察官起身,声音沉稳:“尊敬的审判员,我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在储物室对受害人实施猥亵。”

他播放了一段监控录像,画面中,张明德牵着哭泣的小雨进入储物室,十分钟后才出来。

“这是案发当天的监控。”检察官指向屏幕,“而这是小雨的伤情鉴定报告。”

法警将报告递给法官,上面清晰标注:

“私处陈旧性裂伤,符合多次外力侵害特征。”

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张明德的律师立刻反驳:“审判员,这段监控只能证明我的当事人和受害人共处一室,不能证明侵害行为!至于伤情,小女孩活泼好动,骑自行车也可能造成类似损伤。”

程箫冷笑一声,举手示意:“审判员,我方申请传唤受害人法定代理人。”

小雨的母亲李娟走上证人席,双手颤抖。

“第一次发现异常,是给孩子洗澡时……”她声音哽咽,“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是张伯伯弄的。”

被告律师立刻打断:“反对!这是传闻证据。”

程箫起身,目光如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未成年作为直接遭受侵害的主体,不受证人资格条款的绝对限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母亲转述的正是孩子的原始陈述。”

法官点头:“反对无效,证人请继续。”

李娟泪流满面:“我带小雨去医院,医生报了警……可学校领导说这是误会,还威胁我们撤案。”

她掏出一部手机:“这是校长给我的转账记录,他说……说给我们十万块,让我们别闹了。”

轮到交叉询问环节。

程箫走到张明德面前,语气平静:“张先生,您承认案发当天和小雨单独在储物室待了十分钟,对吗?”

张明德额头冒汗:“对,但我只是帮她找丢失的跳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