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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登门拜谒者络绎不绝(1 / 2)

他为二人戴好腕表,随即俯身倾听腹部动静:怎么完全没反应?

柳舒雅浅笑解释:胎儿尚小,约莫两月后才会出现胎动。

虽然明白这个道理,他仍仔细聆听许久才作罢。

新春将至,作为香江举足轻重的人物,登门拜谒者络绎不绝。

想要踏进林朝羽家的门槛,对普通人来说简直难如登天!

即便如此,仍有人甘愿排队几个钟头,只为将手里的礼物递进去。

不求林朝羽多瞧他们一眼,只盼能在对方心里留个印象。

天刚蒙蒙亮,前来拜访的人就已经排到了百米开外!

人群中,章向阳手捧一尊纯金观音像,引来旁人好奇。

“别人都送财神,你怎么送观音?”

发问者浓眉大眼,站姿笔挺如松。

章向阳打量他一眼,淡淡道:“林先生何等人物?青山银行坐拥百亿资金,会在意那些俗物?我这观音像虽是新铸,却是请高僧开过光的,专保母子平安。

你呢,做什么的?”

“做点药材生意,听说林先生靠医药起家,想找他谈合作。”

章向阳瞥见他手里只拎着一包药材,眉头一皱:“你就带这个见林先生?大过年的送药,不怕挨揍?”

“那该送什么?”

“金子啊!”章向阳压低声音,“林先生虽未必收,但礼数不能少!你这晦气玩意儿趁早收起来。”

对方为难:“可我实在买不起金子……”

章向阳嗤笑:“知道光明制造吗?一家灯泡厂,去年净赚千万!为啥?就因得了林先生扶持!若能攀上这层关系,倾家荡产也值!你拎包草药就想登门?做梦!”

“真有这么神?”

“不信自己去打听!全香江谁不知道,跟青山集团沾边就能发财。

你这愣头青,到底是不是生意人?”

“可我这药能救命……”

“那该找陈琪芸小姐!不过——过年送药,嫌命长?”

“是是是,我这就走……”

……

最终能进林家客厅的,无一不是香江 风云的人物。

包玉刚、汇丰银行总裁沈弼以及四大总华探长等人齐聚一堂。

他们既是林朝羽的生意伙伴,也是他的挚友。

由于身体原因需静养,招待客人的任务便落在了陈琪芸肩上。

包玉刚的目光落在陈琪芸腕间的手表上,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这是百达翡丽新款Golden Ellipse,你也感兴趣?”林朝羽留意到他的视线,笑着介绍。

“设计确实精美!”包玉刚赞叹道,“哪里能买到?我想给家人也带几块。”

林朝羽略带歉意地摇头:“目前产量有限,仅在欧洲部分国家发售,主要面向王室贵族。

市面上流通的极少,起价至少十万。”

“多少?”包玉刚难以置信,“一块表要十万港币?”

“陈姐手上这款,二十万。”

这个数字让正在饮茶的一位总华探长呛得直咳嗽,慌忙起身致歉。

林朝羽摆手示意无妨,继续道:“我这块更贵些,一百万。”

他将腕表取下递给包玉刚:“百达翡丽拥有百年制表工艺,专为王室定制,价格自然不菲。

不过最能体现诸位身份的品牌,非它莫属。

我会建议总裁提高产量,毕竟精品也该面向市场。”

这番话看似随意,却让在场众人心领神会——

地位!

唯有与之相称的地位,才有资格成为他的朋友。

否则,终究不是同路人。

众人暗自决定,必须尽快入手同等档次的名表。

别墅里的春节宴席虽热闹,终究比不过家人团聚的温馨。

午宴过后,宾客陆续离去,偌大的宅邸顿时安静下来。

陈琪芸为林朝羽沏了杯龙井,轻声叹息:“朝武这孩子,出门这么久也不回家看看。

过年连电话都打不通,不知现在过得如何。”

提及弟弟,林朝羽眼中也泛起思念之色。

林朝羽在香江的亲人寥寥无几,林朝武算得上他唯一的至亲。

他能拥有如今的地位和财富,林朝武功不可没。

若非弟弟那超凡的身手一直护佑着他,恐怕他早已遭遇不测。

不过,这家伙现在到底在哪儿呢?

林朝羽抬头望向陈芸琪,微微一笑:“他志向远大,向往四海为家,不像我们这些俗人,只在乎名利。

陈姐,他要是想家了,自然会联系我们的。

放心,无论走到哪儿,他都不会忘了我们。”

陈琪芸却白了他一眼,埋怨道:“哪有你这样当哥哥的,弟弟在外漂泊,你也不多问问!唉……好不容易日子好过了,一家人却没法团聚……”

林朝羽起身坐到她身旁,握住她的手,安慰道:“这不还有我陪着你嘛!”

“就你会哄人!”

正说着,佣人走过来告知有个国际长途。

林朝羽眼睛一亮,笑着对陈琪芸道:“瞧,我说什么来着?他肯定会想我们的!”

然而,等他接完电话回来,脸色却有些凝重。

陈琪芸见状,担忧地问:“是不是朝武出事了?”

林朝羽摇了摇头:“他能有什么事?是大陆那边有点小麻烦,不过没什么大不了的,别担心。”

至于林朝武,他倒是一点都不担心。

以弟弟的身手,就算面对持枪的特种兵也未必吃亏,除非有人动用特殊武器。

可林朝武又没招惹什么大麻烦,谁会刻意针对他?

……

而此时的林朝武,身份却已今非昔比。

要是林朝羽见到现在的他,恐怕会惊得说不出话,甚至不得不恭敬行礼,否则便是失礼之举。

这一切,还得从上次与林朝羽通话后说起。

林朝武在东南亚逗留了一个多月,确认兄长没被大陆方面为难,便乘船前往非洲。

彼时的非洲,刚经历独立浪潮,局势动荡不堪。

军阀割据,地下势力横行,乱象丛生。

林朝武来这儿,纯粹是为了游历和冒险。

这里足够危险,也足够刺激。

然而他怎么都没想到,刚踏上非洲的第一座城市,就迎面撞上一群抢劫的黑帮分子。

他之所以离家远行,说白了就是厌倦了上流社会的乏味生活,出来寻求刺激的。

结果刺激来得如此之快——还没来得及欣赏风景,就先遇上了抢劫这种荒唐事!

林朝武依旧保持着礼貌的态度,甚至带着几分优雅地警告对方,表明自己精通中华武术,实力非凡。

他绝不会退缩!

趁对方还未反应过来,林朝武已闪电般夺下他手中的枪。

紧接着,那人的脑袋便被他生生拧成了麻花。

其余混混惊恐万分,正要围攻,却发现林朝武已消失在原地,随后看到的只有遍地狼藉,包括他们自己的。

林朝武察觉到,这里极其贫困,所谓的房屋根本谈不上建筑,不过是几根木桩和杂草拼凑而成的简陋窝棚。

不需大风,恐怕一阵稍强的风就能将它们掀翻!

他的出现让当地居民十分惊讶。

这里大多是黑人,偶尔有白人经过,却个个傲慢自大,从不正眼看他们。

而眼前这个黄皮肤的人,正细细打量着他们。

简单交谈几句后,林朝武大致了解了这里的情况。

整体而言,国家刚独立不久,治理水平低下,贫穷几乎是必然。

随后,面对黑帮的报复,林朝武一时兴起,大开杀戒,整个帮派顷刻间土崩瓦解。

他本就是随心而行,走到哪儿算哪儿。

渐渐地,林朝武发觉自己的内心燃起了躁动。

他爱上了这种生活。

过去的平淡太过乏味,而在这里,他感受到了灵魂深处的震颤与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