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自己听不懂勃艮第语,但骑士还是將耳朵凑到了特遣队士兵嘴边。负责翻译的伦巴第士兵也毫无戒备地靠了上去。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审讯即將结束的时候,突然间,特遣队士兵睁开眼睛,一咬住了骑士的耳朵,疼得这个倒霉的傢伙大声嘶吼。
“啊~救我啊,救我!”
站在他身边的伦巴第士兵被这突入其来的以外嚇得慌了神,迅速往后退了几步。
还不待其余人衝上去制止,特遣队士兵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撕扯,活生生地將骑士的耳朵咬了下来。
“啊!”
剧烈的疼痛让骑士忍不住发出一声如杀猪般的嘶吼,伤口流出的鲜血瞬间將也整个右脸全部染成了红色。
此时,早已置生死於不顾的特遣队士兵將嘴里的耳朵一口吐在地上,开怀大突。狰狞的面目和凶狠的眼神让在场的伦巴第士兵心惊胆战。
“我要杀了你!”
看著自己的耳朵被火活生生地咬掉,骑士怒不可遏,一把抽出腰间的匕首,中到特遣队士兵面前,直直地插进了他的心臟。
看著心臟流出的鲜血顺著胸膛滴落到地上,特遣队士兵缓缓闭上了双眼——
“——蠢货!你活该!”
靠近西面城墙的军堡领主府邸二楼那间明亮的公事房里,负责镇守此处的领兵子爵罗兰.桑莫斯在得知那两个勃艮第士兵被自己的侄子折磨至死都没得到他想要的情报,顿时破口大骂。
———
站在门口的骑士捂著被纱布缠绕的耳朵,一句解释的话也不敢说。
若不是作为领兵子爵侄子这个特殊身份让他逃过了一劫,就凭他的所作所为,免不了一顿责罚。
罗兰.桑莫斯双手撑在靠近窗边的公事桌上,望向悬崖下方滚滚流淌的河水,险上略显忧虑。
当清晨的警钟敲响的时候,他还在领主府邸二楼的臥房里熟睡。这位向来谨真的领兵子爵甚至连鞋都来不及穿,光著脚就离开了臥房,朝南面的城墙上跑去。
此时,军堡里的士兵已经陆续沿著河流东岸追击敌兵。
站在城墙上的罗兰.桑莫斯一直等候在那里,直到追击的士兵押著勃艮第人返回军堡,他这才回到臥房穿好衣服,准备对这些行踪诡秘的勃艮第人进行审问。
然而,他那个向来不爭气的骑士侄子却大摇大摆地来到他面前,信誓旦旦地句他保证,一定能从那两个勃艮第人嘴里撬出他想要的情报。
直到下午时分,侍卫跑来向他报告了地牢中片刻前发生的一切,罗兰.桑莫斯当即让侍卫將自己的侄子叫到了公事房,骑士一进门就遭到破口大骂。
片刻后,罗兰.桑莫斯才缓缓转身,冷冷地看向站在门口一动不动的骑士。
“尸体处理了吗”公事房中再次传来这位领兵子爵的声音。
骑士缓缓抬头,“还没有~”
“马上让人把那两具尸体给我送到南城门外,吊在城墙上。”罗兰说出这句舌的时候,连眉毛都没眨一下。
“是,子爵大人~”骑士说罢就打算离开。
“慢著!”罗恩再次开口,眼睛直直地盯著骑士,道:“记住,別忘了砍掉他门的双手~”
骑士点了点头,退了出去。
在他眼里,自己这个亲叔叔还是一如既往的冰冷,將敌人的尸体砍掉双手后圭在城门上示眾是他多年来一贯的作风。正因为如此,宫廷里那些熟悉他的同僚门给他取了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外號——断臂爵士罗兰。
这个习惯源於多年前一次追击山匪的战斗。
当年,身为男爵的罗兰.桑莫斯奉命清剿劫掠米兰城南方那座大型庄园的山匪。待他赶到那里时,庄园早已被熊熊烈火焚成灰烬,里面的人几乎被屠戮待尽。
后来,经过近半月的追查,罗兰终於找到了山匪的老巢。
於是,他吩咐手下带了一百多个装满火油的陶罐,將那处隱藏山匪的洞穴一巴点燃,烧死了七八十个嘍囉。
山匪头领著剩余人马从密道离开洞穴逃往后山时,被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罗兰一网打尽。
隨即,罗兰命手下砍掉那些山匪的双手,將他们的尸体带回城堡掛在了城门上,以震慑周边的其他几伙盗匪。
从此以后,周边的治安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这位男爵也被人送了个断臂爵士约称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