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凭借其强大的全球渠道,自然希望在衍生品收益分成上占据优势。而其主题乐园部门,也希望能获得较长年限的独家授权。
这一次,轮到周薇和她的法务团队展现锋芒。她们拿出了详尽的全球Ip价值评估报告和市场数据分析,据理力争:
“根据我们的评估,《山海狩猎人》Ip的核心价值增长潜力巨大,尤其是在亚太市场。我们同意迪士尼的渠道价值,但分成比例必须体现Ip本身的贡献度。”
“主题乐园的合作我们非常欢迎,但授权年限不宜过长,且应保留我们在特定区域(如大中华区)自建或与其他伙伴合作开发主题体验的权利。我们需要保持Ip运营的灵活性。”
谈判桌上,数字、条款、法律条文你来我往,空气中弥漫着无形的硝烟。双方都在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但又都保持着基本的商业礼仪和对合作前景的共同期待。
林见鹿在整个过程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倾听和观察。他只在关键节点,用简洁而有力的话语定下基调,或者提出打破僵局的创造性方案。例如,当双方在电影票房分成的某个比例上僵持不下时,他提出:“或许我们可以设定一个阶梯分成模式?票房达到某个基准线前按A方案,超过后按b方案。这样既能保障双方前期的基本收益,也能共享Ip成功带来的超额回报。”
这个提议,立刻为陷入僵局的谈判打开了新的窗口。
最终,经过长达数周、多达十几轮的艰苦谈判,一份厚达数百页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终于达成。
协议明确:
1. **Ip所有权百分百归属“灵犀文创”**。
2. 成立联合创意委员会,电影核心创意需一致通过。
3. 迪士尼负责全球发行(除大中华区外)和主题乐园植入,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
4. 衍生品授权非独家,但迪士尼享有优先权,分成比例体现了Ip方的重要价值。
5. 合作期限灵活,并设有清晰的退出和续约机制。
当双方代表在协议上签下名字时,所有人都长舒了一口气。这不是一份一方完全主导的“不平等条约”,而是一份真正体现了**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平等伙伴契约。
送走迪士尼团队后,周薇忍不住对林见鹿感叹:“这次谈判,感觉……很不一样。我们第一次,是真正挺直了腰板和迪士尼这样的巨头谈条件。”
林见鹿站在窗边,看着窗外华灯初上的城市,轻轻说道:“平等,从来不是别人施舍的,而是靠自己争取的。我们有了他们想要的东西,有了不容忽视的生态和未来,才有了今天这张平等对话的桌子。”
潜龙的身影,经过这次与全球娱乐霸主的正面交锋与平等合作,已然完成了从挑战者到规则参与制定者的关键蜕变。他的商业护城河,在文化领域,也终于浇筑起了足以与全球顶级玩家平起平坐的坚实基座。这声东方龙吟,已然清晰地在全球文化的殿堂中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