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爱作妖的被送走了,知青点突然安静下来,大伙真正意识到余队长说的那句话,“好好上工,不要起幺蛾子,否则后果自负。”
之前觉得这就是一句空话,现在想来,真的不是吓唬人的。
她们这些外来人,怎么也整不过地头蛇,是的,现在在知青们眼里,余队长就是厉害的地头蛇。
温红英她们离开没几天,郑向前也离开了,走的悄无声息。
他的所有手续,都是悄悄办的,知青点的人都不知道。
等所有人知道的时候,郑向前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了。
“郑向前,你也要离开了?”
“郝丽丽,我不是回城,我要去部队了,不在京市军区。”
郑向前知道郝丽丽在意什么,他告知了自己的去向。
“不是京市军区?那就回不了家了,没准也是哪个山旮瘩。”
郝丽丽小声地嘀咕着,像是说给自己听,也像是说给郑向前听。
“国家不会一直这样的,你们坚持住,总能等到回城的那一天。”
再多的,郑向前也不知道说什么了,说多了,更显得苍白无力。
他把一些带不走的东西,分给了其他人,自己只带了一些换洗衣服和贵重物品,轻手利脚的离开了。
看着郑向前越来越模糊的身影,郝丽丽哭得不能自已。
她感觉,回家的路离自己越来越远了,真害怕,什么时候,就找不到家的方向了。
贺建国他们虽然也挺感慨,郑向前去部队了,他们也很向往,可惜,没有门路。
现在,当兵是光荣的,但是,名额也是真的不容易弄到。
算了,现在的日子也不错,最起码,能吃饱饭。
知青点一连走了三个知青,算上结婚的清妍和红姐,有五个人离开了知青点,现在他们还有是十一个人。
贺建国他们现在六个人一起搭伙吃饭,赵东还在村里的林家搭伙,剩下的四人一起吃饭。
知青院安静下来了,村里却很热闹。
进入十一月,一场又一场的雪下个不停,到处都是一片银装素裹。
清妍最近也很忙,余庆林的毛衣毛裤织好了,已经穿了一段时间了。
清妍织的毛衣是鸡心领,元宝针,胳膊上织了两趟鱼骨针,看起来很时尚。
毛裤就是平常的反正针,不费时间。
因为余庆林可能还会长个,清妍特意留出空间,裤腿和胳膊都稍微长出一些。
当时,余庆林换上一身新毛衣毛裤,整个人都兴奋了。
这是他第一次穿新的毛衣毛裤,毛线太难得,他家兄弟姐妹都没有。
“媳妇,好看吗?我觉得很暖和,很得劲。
走,咱们去看看爷爷奶奶去。”
余庆林穿上鞋,拉着清妍往爹娘家去。
“唉呀,你还没穿外裤呢。”
“不冷,就这么去。”
余庆林可不想穿上外裤,那样的话,毛裤就看不见了。
清妍看着一脸得瑟的余庆林,也是很无奈,怎么像个孩子似的。
刚出自家大门不远,就听见很多赞美声。
“哎呦,庆林啊,这是谁给你织的毛衣,样子真好看。这胳膊上织的是什么,像是鱼骨头。”
“这是我媳妇给我织的,毛线是我二舅哥寄过来的,羊毛的,可暖和了!”
“庆林小子命真好,娶了个心灵手巧的媳妇,连毛衣都穿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