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坚决不做舔狗(2 / 2)

她一直相信闻人渺会出现在以后的剧情中,可直到最后也没有。

好吃!爱吃!掀桌子!

游戏作者你睡了吗?反正我睡不着!

在坚决拒绝之后,闻人渺的结局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从那之后,闻人妙与她便形同陌路,常常用怨毒的眼神看着主控。

爱而不得,也算是一种遗憾吧!

“之前听说他弟非你不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你要不要!”

“他愿意,我便赘他。”

自己来了这个世界,那就不能让一切变为遗憾。

王大花满含笑意,自从把江遇休了,这蠢丫头居然开窍了。

“沈昼和他,你打算让谁当夫郎,谁当侧君?”

王大花打趣道。

“沈昼。”

墨初白毫不犹豫的回答。

王大花有些不解:“你和闻人渺青梅竹马,怎么会选沈昼做你的夫郎呢?难道是青梅竹马抵不过天降?”

墨初白摆手,“并不是青梅竹马抵不上天降。”

“而是他先来的我身边,并且他帮我治好了腿,我赘他当夫郎,也算是报答吧……。”

阿渺虽然是自己青梅竹马,但是他年纪太小、太幼稚了,只会意气用事,他镇不住人,最后只能落得遍体鳞伤。

自己不让他做正君,不是不喜,更是一种保护。

反观沈昼就会好很多,他足够温柔贤惠,并且有一身医术,是做正君的不二人选。

王大花打趣道:“你倒是个看的开的,沈昼跟着你也不委屈。”

墨初白挠挠头有些心虚。

“主要……他好看了,我怕……我把持不住啊!”

看到他就难以自持,想亲,想*。

王大花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鼓励道。

“年轻人可要把持的住啊!不然伤了身子,到老了可是要受罪的,并且你年轻、长得好,能干活,他能和你在一起,也是他的福气!”

脸上带着八卦:“晚上怎么样?还听话吧?”

“我有药,给他吃了,爽的很,晚上叫的比谁都欢!”

“停停停!”

墨初白脸色涨红,立马阻止。

这是什么虎狼之词,再说了自己年轻力壮的怎么会不行,只有沈昼求饶的份吧!

“哎呀!没有的事!不聊了!不聊了!我去刨地了!”

两人分道扬镳,墨初白如一只勤劳的小蜜蜂,松土、施肥、播种,忙得不可开交。

用袖子擦干脸颊的汗水,望着干燥的天空,春季的天是多变的,有时潮湿,有时天如拧干的抹布。

[小麦 可食用 成长周期 190~210天]

[小麦 距离成熟剩余192天6小时20分]

“这时间也太久了吧!等到这么久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自己家里的粮食全都被江遇霍霍完了,现在只能去山上挖没味道的红薯,要是吃上190天的红薯,她嘴巴能淡出鸟来。

墨初白二十岁的年纪正是馋的时候。

突然有些馋拼夕夕九块九一大桶的调味料,无论配什么菜都是嘎嘎香,连盐都省了,饭后一颗维c爽歪歪。

拿着生长药剂的手有些犹豫。

“算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一股脑全都倒了进去,小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出来。

[小麦 距离成熟剩余96天3小时10分]

“我天!那些生物学家知道不连夜扛着棺材板跑过来?”

“赶紧给这些苗子浇浇水,不然都得渴死。”

提着水桶刚想打水时,一个村民莽莽撞撞与墨初白扑了个满怀。

“你咋了?这么着急?”

村民神情慌张。

“不好了!别的村把水源霸占了!我必须告诉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