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铁律丹心(1 / 2)

紫禁城的轮廓在破晓的晨光中逐渐清晰,那沉郁而宏大的钟声,一声接着一声,厚重地撞击着北京城尚且沉浸在薄雾与静谧中的空气。声波仿佛实质的涟漪,荡开夜幕最后的残余,惊起了栖息在宫檐下的雀鸟,扑棱着翅膀飞向泛着鱼肚白的天空。

金色的晨曦,如同熔化的金液,开始小心翼翼地涂抹在层层叠叠的琉璃瓦上,瓦当下的阴影被驱散,反射出耀眼光芒的殿顶,仿佛一条条蛰伏苏醒的金龙。然而,这片愈发灿烂的光辉,在试图涌入武英殿那深邃的门窗时,却似乎遭遇了无形的阻碍,难以完全穿透殿内弥漫的、几乎凝成实质的肃杀与沉重。

武英殿内,光线晦明不定。巨大的蟠龙柱投下长长的阴影,空气里浮动着微尘,却听不见寻常的声响,只有一种近乎压抑的寂静。侍立的太监和宫女们如同泥塑木雕,屏息垂首,连衣料的摩擦声都刻意放轻到了极致,仿佛生怕一丝动静就会惊扰御座上的君王,引爆那积聚已久的雷霆之怒。

李自成端坐在那象征天下权柄的龙椅之上,身姿依旧挺拔,但眉宇间笼罩着一层难以化开的疲惫与冷峻。他面前的御案,奏章与卷宗堆积如山,那不仅仅是待处理的政务,更是刚刚审结的关震、牛成飞一案的最终定谳。厚厚的纸页,用浓墨写就的罪状、证词、判词,似乎还残留着诏狱中特有的阴冷潮气,以及更为深重的、由绝望和血腥混合的气息。更深层处,仿佛能嗅到从那难以根除的贪腐脓疮中散发出的、令人作呕的腐朽味道。

他修长而带着习武之人粗粝痕迹的手指,缓缓拂过最后一份卷宗的封面,然后将其合上。动作很慢,带着一种审慎的力道。他的指尖无意识地在那写着最终判决的墨字上划过——“凌迟”、“夷三族”、“满门抄斩”。朱砂的印记鲜艳刺目,触感却是冰凉的,透过指尖,直抵心扉。那不仅仅是对几个罪臣的判决,更是对他登基近十年来,整饬吏治努力的一次沉重拷问。

他的目光抬起,扫过殿下垂手恭立的内阁诸臣。首辅李岩,面容清癯,眼神中带着忧虑与深思;次辅牛金星,眉头紧锁,似乎在权衡着什么;还有几位新任的阁员,脸上同样写满了凝重。他们显然都深知,今日这场非同寻常的朝议,将决定大顺朝未来吏治的走向,甚至国运的兴衰。无人敢在此刻轻易出声。

“都看完了?”李自成的声音终于响起,不高,却在这落针可闻的大殿中异常清晰,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沙哑,以及更深层的、不容置疑的决绝。

他顿了顿,目光似乎穿透了殿宇,看到了那已经身首异处的罪臣:“关震,朕曾寄予厚望。”他的声音平稳,却字字千钧,“他是前清满洲旧族出身,归顺我大顺后,在顺天府任上,劝课农桑,整顿治安,口碑亦算尚可。朕以为他熟知民事,可堪大用,擢其入刑部,委以审刑断狱之重责。”他的话音逐渐转冷,如同数九寒天的冰凌,“谁知……沈阳老家,三所豪宅,亭台楼阁,雕梁画栋;良田万顷,阡陌纵横,皆是民脂民膏。办案期间,收受牛家父子金银逾万两,欺上瞒下,玩弄律法于股掌之间,视朝廷纲纪如无物!”他的手指在御案上轻轻一叩,发出沉闷的声响,“其行可诛,其心当剐!”

他的视线扫过卷宗上另外几个名字,语气更添寒意:“还有那潘一楠、王硕、李延赫之流,沆瀣一气,朋比为奸,将国法视为儿戏。牛成飞父子,罪恶滔天,罄竹难书。竟能以银钱买命,逍遥法外,致无辜者冤死,读书人含恨!”他的声音里压抑着怒火,“此案,若非举人方杰民不惜自身安危,拼死鸣冤;若非千总焦舜生坚守道义,舍命追查,几乎就要石沉大海,成为又一桩千古沉冤!”

他猛地从龙椅上站起身,明黄色的龙袍带动空气,发出猎猎的声响,打破了殿内凝固的气氛。“关震等人,已依律严惩,明正典刑。然,一案之结,非万事皆休!”他的目光如电,射向殿下的群臣,“朕近日夜不能寐,反复思量。我大顺立国近十载,太祖皇帝在位时便定下严刑峻法以惩贪墨,《大顺律》、《大诰》条文不可谓不严厉,缘何仍有此等骇人听闻、动摇国本之弊案发生?是律法本身尚有疏漏,给了蠹虫可乘之机?还是执行不够坚决,让某些人心存侥幸!”

内阁首辅李岩深吸一口气,上前一步,躬身奏对,他的声音沉稳而清晰:“陛下明鉴。前明之亡,吏治腐败、贪墨横行乃是重要祸根,甚至可说是首要祸根。我朝虽承明制,亦定《大顺律》、《大诰》,强调重典治吏,然贪腐如同原上野草,根基深藏,稍有不慎,春风一吹便死灰复燃,甚至蔓延更烈。关震之案,暴露出此前惩贪法令,或失之于粗疏,条款不够具体,难以涵盖层出不穷的贪墨手段;或失之于迟缓,对某些隐蔽罪行反应不够及时;尤其重要的是,对贪墨之行的区分不够细致,未能明确区分其对社会、对百姓造成的不同危害,导致震慑之力有所不足,亦未能充分体察民情民心,以致某些官员心存侥幸,甚至相互包庇,结成利益网罗。”

次辅牛金星紧接着接口,他的语气更为急切,带着一种寻求制度完善的迫切:“李阁老所言,切中要害。臣细细思之,以为当借此案震动朝野之机,重新厘定、细化惩贪法令,务求细致分明,轻重有度,如同工匠手中既有斤两,亦有尺规。既要有雷霆万钧之势,对罪大恶极者施以严惩,以儆效尤,使后来者望而生畏;亦需有菩萨慈悲心肠,甄别具体情节,区分罪恶轻重,使最终刑罚与所犯之罪相当,罚当其罪。如此,方能令百官心服口服,不敢怨怼,亦使天下百姓亲眼目睹、亲耳听闻,知晓朝廷反腐之决心、律法之公正,从而重拾对朝廷之信心。”

李自成微微颔首,脸上的线条似乎柔和了少许,但目光依旧锐利如鹰。他重新坐下,身体前倾,双手按在御案之上,扫视着众臣:“二位爱卿所言,正合朕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终非长久之计。唯有从根本上完善律法,织密法网,方能遏制贪腐之源。今日,我等便在这武英殿,抛开繁文缛节,务求实效,议定一部更细致、更严明、亦更合乎情理、更能震慑人心的惩贪新法!”他的声音斩钉截铁,“务必让贪官污吏无所遁形,让清廉之士得以伸张,让天下百姓看得明白,听得清楚,我大顺朝廷,与贪腐势不两立,永无妥协!”

殿内的气氛瞬间被点燃,变得热烈而紧张。内阁大臣们,连同被急召入宫的刑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等司法主官,迅速围绕着一项项具体的条款展开了激烈而深入的讨论。引经据典者有之,援引前朝案例者有之,权衡当下国情者有之。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可能关系到无数人的身家性命,关系到吏治的清浊,没有人敢掉以轻心。

李岩首先提出了核心原则:“贪墨之罪,首重其心,次观其行。其心之恶,在于以权谋私;其行之害,在于程度不同。下官以为,若官员只收受贿赂,但并未借此直接盘剥、迫害具体百姓,或可视为贪财而未完全丧失良知,对黎民百姓尚存一丝敬畏,或至少是忌惮。此类罪行,虽然国法难容,但或可依据情节,酌情从轻发落,给予一线生机,以观后效。”

新任刑部侍郎陈定生,年富力强,思维敏捷,立刻补充道:“李阁老所言甚是。但‘酌情’需有明确的尺度,否则易生新的弊端。下官建议,以贪墨数额为基础,结合是否造成恶劣后果来划分等级。例如,受贿贪墨数额在五十贯以下,且未造成人命、冤狱等严重后果者,或可视为情节轻微,依律杖责、降职、罚俸;五十贯以上至一百贯,则需削职为民,追夺诰敕,罚没全部非法家产,并可视情况,罚其归原籍种田,亲身体验民生之艰难,以砥砺其心志,若有悔过,或可免除后续劳役。”

牛金星语气坚决地接上:“一百贯以上至两百贯,流放三千里,至边陲苦寒之地充军或服苦役,观其成效考虑后续刑满;两百贯以上至五百贯,绞刑立决,家产抄没;五百贯以上者,立斩。但其直系家眷,若能证明并未参与贪墨,且不知情,或可酌情赦免,或仅流放,不必尽数株连,以免伤及无辜稚子,有违陛下仁德之心。”

当讨论到涉及盘剥百姓的贪官时,殿内所有人的态度立刻变得空前一致,语气也森冷起来,带着一种近乎本能的厌恶与决绝。

“盘剥百姓者,与只受贿者截然不同!”李自成的声音低沉,带着压抑不住的怒火,仿佛地底奔涌的熔岩,“此辈心如蛇蝎,毫无道德底线,视民如草芥,直接吮吸民髓民血。其罪,远甚于寻常贪墨,当施以重罚,绝不姑息!”

都察院左都御史刘宗周,一向以刚正不阿着称,此时更是须发皆张,高声道:“陛下圣明,臣建议,凡有确凿证据证明盘剥百姓者,如强征暴敛、克扣粮饷、勒索商民,致人破家、逃亡或死伤者,其定罪标准当大幅降低。三十贯以上,即斩首示众,传首地方;八十贯以上,当处剥皮实草之刑,将其人皮填满草料,悬于其原任职衙署之公堂侧,或城门之处,警示后来为官者;两百贯以上,罪大恶极,可加熔银灌目之刑,使其永世不得见天日,死后亦难瞑目;三百贯以上,或造成数十上百人家破人亡者……凌迟处死,以谢天下。且此类罪臣,无论最终核定数额大小,一旦查实有盘剥百姓之行,其三族尽诛,以绝其后,震慑宵小!”

“附议!”李岩沉声道,脸上没有任何不忍。

“臣亦附议,对此类蠹虫,非如此不足以平民愤,正纲纪!”牛金星和其他几位大臣也纷纷表态,声音在殿内回荡,带着铁血的味道。

关于功臣与皇亲国戚贪腐的处置,众人斟酌良久,这里涉及情、法、权的平衡。最终,还是李岩提出了一个相对折中但强调原则的方案:“功臣勋贵,皇亲国戚,或于国有大功,或身份特殊,与国同休。若系初犯,且所犯非盘剥百姓之重罪,或可依其往日功勋、陛下亲谊,由陛下圣裁,酌情减刑一等。例如,依律当斩首者,可改为绞刑,留其全尸;当流放者,可改为削职为民,禁锢于京城或府邸。然,必须辅以严格改造过程,令其深刻悔过,写下悔罪书,并公告天下,以明朝廷法度之公,示陛下虽念旧情,但绝不姑息养奸。若有再犯,”李岩语气一顿,目光扫过众人,斩钉截铁地说,“无论其往日功劳多大,与陛下亲谊多近,定斩不饶,且需从重惩处,以儆效尤!”

这一条得到了李自成的微微颔首,算是为这个棘手的问题暂时定下了基调。

一条条,一款款,在激烈的辩论、严谨的推敲和反复的权衡中逐渐清晰、成型。阳光从高大的殿门缝隙中悄然偏移,殿内的光线随之明暗交替,映照着每个人肃穆而专注的脸庞。檀香的烟雾在光束中袅袅盘旋,与空气中弥漫的严肃气息交织在一起。这部尚在酝酿中的《大顺惩贪新律》,仿佛一柄正在被众多能工巧匠精心锻造的利剑,既要锋利无比,寒光四射,能斩断一切伸向民脂民膏的贪腐黑手;又要刻度精准,不枉不纵,体现律法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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