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家不敢另行官秤以外的任何秤两
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也是至今较少为人们提及的一点,这就是不唯在官制以外,医药家要创造和推行另外一套度量衡制度是极难的,而且其风险也是很大的?因为这将被认为是性质严重的犯罪,可能被以对抗诏书?违背政令?欺诈人民的理由而处以刑罚?秦汉及秦汉以前的政治家?思想家都把度量衡看做权力和社会公正力的象征?史籍记载,传说帝舜在行使公共权力的时候,“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国家征收赋税,发放俸禄,水利工程,城楼建造,物质分配与交换,都需要严格的度量衡制度?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把计量作为行使统治权利来认真对待的?《礼记·明堂位》说:“周公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由此可见,颁布国家度量衡制度是行使统治权力的一件大事?《管子·明法解》说:“明主者一度量,立仪表而坚守之,故令下而民从?”《管子·七法》又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谓之法?”《论语·尧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淮南子·本经训》说:“谨于权衡,审乎轻重,足以治其境内矣?”显然,历朝都把颁行度量衡制度作为治国方略,强调度量衡的准确一致,体现着法律的公正,如此则天下遵守国家法令,服从君王的统治?
秦始皇在统一全国度量衡制度时,就向全国发布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规定凡“舟舆所载,日月所照”都要遵照执行?由此可见秦皇的决心之大,广而告之天下,要求家喻户晓?此外,政府还监制大量度量衡标准器发至全国各地,订立严格的度量衡管理和检定制度?度量衡制度是以皇帝诏书形式发布的,禁止私造度量衡器?所以人民必须坚决不折不扣地遵行,不敢违背,不可改易?
秦以后的各个朝代在建立伊始,都要考校度量衡制度,颁布标准器,昭告天下,使民众听命于新王朝的统治?如西汉立国之初,汉高祖刘邦令张苍定历法及度量衡程式规章?王莽也颁布过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制造了一大批度量衡标准器,莽制度量衡标准器制作之精细及准确度都有很高的水平,颁发天下,使天下尽遵而用之?王莽统一度量衡制诏书81字铸刻在新莽铜丈?新莽铜衡杆和新莽铜嘉量等器物上,其中有一句说:“初班天下,万国永遵,子子孙孙,亨传亿年?”天子诏令具有无尚的权威,任何人都不得违抗?
秦商鞅整顿秦国的度量衡时下令,“步过六尺者罚”?《秦律》严格规定使用度量衡器允许的误差范围,超过规定的范围就要对主管人员罚以兵器铠甲或盾牌?西汉规定,如果使用不合标准的秤钱衡器,当事者必须到乡官里正那里接受处罚,服徭役十天?《唐律》是我国现今保存最古老?最系统的封建法律着作,由长孙无忌主撰的《唐律疏议·杂律门》中专有校斛斗秤度一节,规定度量衡事务由太府寺管理,每年八月校准度量衡器具,地方上使用的器具则由所在州县官校,并加盖印署方准使用?凡执行者不按规定校验,私造不合规定的器具而在市上使用,用以称量出入官府财物的器具,量值有所增减等,都要分别受到杖刑,打五十至七十大板?监校者没有发觉或知情不报者,都要治罪?唐朝初期,度量衡管理即实现了法制化,这对于统一度量衡和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后来宋元明清各代都依唐典,把度量衡制列为本朝法典,颁发标准器,并定期检定?
或者有人会问,按照古代文献记载,吴有单秤?复秤,隋有大斤?小斤?唐朝官方权衡的量值是汉秤的3倍?那么,医药家们不是仍然按汉秤的标准使用,没有使用官制吗?前面已经说过,三国时期的权衡仍然沿用汉制,2斤为1斤的复秤可能并非吴国的官秤?所以,医家沿用汉秤是合乎国家法律的?至于隋唐,官秤的量值虽然增至汉秤的3倍,但政府仍然允许医药沿用小秤,也就是汉秤?《旧唐书·食货志》有说明:“以北方秬黍中者,八黍之广为一分,容千二百黍为龠,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三升为大升,三斗为大斗,十大斗为斛,百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调钟律,测晷影,合汤药,及冠冕制,用小升?小两,自馀公私用大升?大两?”
医药计量具有高度的历史稳定性
医药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医药计量具有高度的历史稳定性,不会出现大的改变?如果发生改变,医疗经验的传承将发生混乱,前人传下来的方药用量经验,特别是记载在帛简中的方药用量经验,将会变成陌生,被错误地理解?应用,其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唐代的大秤?小秤对方药计量是有影响的,而到了宋代?明代,方药计量标准出现了较大的变化,结果就引起了不小的混乱,这就是证明?在所有的行业中,大概只有医药行业要求其计量标准的历史稳定性;对于所有物质的计量,大概只有方药的计量要求其标准的历史稳定性?无论是普通物质还是贵重物质,其计量问题与方药的计量相比都是简单的?正是由于这个道理,一代一代医家临床经验的传承,包括书本所载经验和师徒?父子口耳授受经验,对于方药计量方法和标准的稳定性起到很好的维持作用,因而方药的计量标准就会保持历史的延续和一致,不会出现大的变化?所以,即使到了唐代,官秤量值增大到古秤的3倍,古3斤为1斤,但是药物计量仍然沿用古秤,原因就在于医药的计量要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不变的状态?从西汉到唐末,这种相对稳定的状况维持了大约1000年?宋金元时期,中药在临床的应用改为主要采用煮散的方式,一般是每服取3~5钱,这就可以基本上脱离古方权衡的绝对剂量,医药家对于前人的经验,前人传下来的方剂,只需要知道各药用量比例即可,至于古方权衡的量值是多少就不再是十分重要的,直接用宋秤计量不会出现差误?可以设想,如果不是因为宋代盛行煮散,那么由汉代传承下来的方药权衡制度,在政府出面实施改革之前,可能仍然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
关于两汉权衡标准相差不大
张仲景方主要来自于《汤液经》,所以张仲景方的计量可能保留一些《汤液经》内容?由于《汤液经》成书于西汉前期,因此人们会认为,《伤寒论》方的剂量可能沿用西汉的权衡标准,1两为15.6g?经过深入的思考,我们认为,首先,除了上述由“张仲景撰用《汤液》”产生的设想,目前还没有另外更充分的历史文献能够证明张仲景方用的是西汉权衡;其次,虽然张仲景在撰写《伤寒杂病论》时选录了许多《汤液经》的方剂,但他可能已经按照东汉权衡进行了折算;再次,西汉权衡与东汉权衡的量值相差较小,15.6g与13.8g,相差仅1.6g,医药家可能不会对这样小的差异有特别的留意?由西汉权衡过度到东汉权衡是一个渐变的过程,是一个不易为医药家察觉的过程?张仲景时代的医家,包括张仲景本人,他们对于流传下来的《汤液经》的方剂,在临床实际应用中,就是按照东汉秤计量使用?
晋代权衡沿用东汉制度
张仲景《伤寒杂病论》曾经散失,后经晋太医令王叔和的整理?王叔和说:“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症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编成《伤寒论》?这样就出现了一种可能:王叔和在整理张仲景遗着,编辑《伤寒论》的时候,对张仲景方的剂量按照晋代的权衡标准进行过折算?研究亦表明,王叔和在整理?编辑《伤寒论》时并没有按晋秤进行权衡折算?一个最为重要的证据是,直到宋朝翰林学士王洙于蠹简中发现张仲景《金匮要略方论》之前,《金匮要略》没有经过晋唐任何人整理,所以应该说它保持着张仲景的原貌?到宋代才被发现的《金匮要略》与经过王叔和整理形成的《伤寒论》在方药剂量上保持着高度的一致,那些既见于《伤寒论》也见于《金匮要略》的方剂,如桂枝汤?桂枝加葛根汤?半夏泻心汤?小柴胡汤等药物剂量都是相同的?所以,张仲景方的剂量仍然是用东汉权衡计量,其量值为1两重13.8g?
隋唐方药计量仍用汉制
较多文献表明,隋朝的1斤已经增至汉秤的3倍?孔颖达在注《左传·定公八年》时疏:“魏?齐斗秤,于古二为一;周隋斗秤,于古三而为一?”度量衡经过南北朝的变迁,到隋代得到统一?孙思邈说:“吴以二两为一两,隋以三两为一两?”公元581年,隋文帝即位后,政府在统一货币和校定音律的同时,对度量衡制也进行了确定,以北周市尺为隋开皇(隋文帝年号)官尺,其长度为新莽尺度的1尺2寸8分1厘,以汉制的3斗为1斗,3斤为1斤?清·顾炎武《日知录》说:“三代以来,权量之制,自隋文帝一变?”这个大变革,在推行时比较顺利,民间没有出现显着的反对,这是因为汉代度量衡值经过魏晋南北朝三百多年的变迁,逐渐增大,隋文帝不过是把已经增大的量值以官定的形式确定下来?后来到了隋大业年间(605年~618年),政府虽拟恢复古制,但终因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而未能实现,以致在事实上大?小两种制度并存,小制即汉制,大制即3倍于小制的隋制?唐秤与隋秤相比变化不大?颁行于唐初永徽四年(653年)的《唐律疏议》和《唐六典》明确记载大?小制,小制1尺2寸为大制1尺,3升为1大升,3斤为1大斤?官民通用大制,小制只限于测日影?调音律和太常?太史?太医使用?根据实物和文献记载推算,唐代大制的1尺合29.5,1升合600L,1斤合640g?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东汉秤1斤重220g,1两重13.8g的观点是比较正确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将东汉秤1斤定为220g,1两为13.8g?将经方1两的量值确定为13.8g,这较之将其认定为15.6g更加合适?
综上所述,可以将经方计量若采用汉代官秤以外的权衡,归纳为“四不”:不必?不能?不敢?不通?不必,即对于方药计量没有必要;不能,即医药家没有号令全国?普及推行的能力;不敢,即要冒很大刑事风险;不通,即在常识?医理?历史?文物和文献等各个方面都说不过去?所以,可以十分肯定地将经方剂量1两的量值确定为13.8g,1斤确定为220g?
张仲景书对药物的计量使用的是东汉官制。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史》,东汉1斤合今约220克,比西汉少30克。所以张仲景的1两合今约13.8克,1两分为24铢,1铢重约0.575克。今天在查阅有关比轮币的文献时,看到有的文献说五铢钱重约3.33克。3.33除以5=0.666克,与西汉1铢的重量更接近。在五铢钱以外,当时流通的钱还有四铢钱、六铢钱、十铢钱。中国钱币博物馆的朱安祥《“十朱”钱小考》说十铢钱重约6.5克。此重量符合西汉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