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远看着这支逐渐凝聚起煞气的队伍,心中既感欣慰,也充满压力。他知道,训练终究是训练,真正的战场瞬息万变,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万劫不复。他只能一遍遍地在脑海中推演各种可能,完善每一个细节。
出发前夜,朱重八下令杀猪宰羊,让全军饱餐一顿,并破例每人分了一碗酒。
篝火熊熊,肉香四溢。朱重八站在高处,端着酒碗,目光扫过
“兄弟们!”他的声音在夜空中传开,带着金属般的质感,“吃饱喝足,明天,咱们就要去干一件大事!一件足以让咱们名扬天下,让子孙后代都记住的大事!”
“有人觉得咱们是去送死!有人巴不得咱们回不来!”朱重八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股冲天的戾气,“可老子告诉你们!咱们不是去送死!咱们是去拿功劳!去抢富贵!贾鲁老儿的粮草,就是咱们的踏脚石!烧了它,咱们就是濠州的英雄!大帅不会亏待咱们!死了,家里老小享福!活了,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他举起酒碗:“这碗酒,敬死去的兄弟,也敬咱们自己!干了这碗酒,明天跟着老子,有进无退,有死无生!让那帮瞧不起咱们的龟孙子看看,咱们这群他们眼中的‘流民’、‘娃娃’,是怎么把天捅个窟窿的!”
“干!”
“有进无退!有死无生!”
五百条汉子轰然应诺,声震四野,碗中劣质的酒水混合着豪情与决绝,一饮而尽!
田娃也喝下了碗中的酒,辛辣的液体灼烧着喉咙,却让他浑身血液沸腾。他看着身旁眼神狂热、杀气腾腾的朱重八,知道这把由他参与锻造的利剑,已经开锋,即将饮血。
次日凌晨,天色未明,五百敢死队全员集结。人人轻装简从,只携带兵器、三日干粮、火油及引火之物。朱重八一身黑色劲装,外罩简易皮甲,雁翎刀斜挎腰间,眼神冷冽如冰。田娃同样一身利落短打,背负弓箭,腰悬短刃,神色沉静。
没有誓师,没有喧哗。在郭子兴派来的信使验明正身后,朱重八只一挥手。
“出发!”
五百人的队伍,如同一条悄无声息的黑色溪流,融入了黎明前最深沉的黑暗中,向着定远方向,疾行而去。
砺剑已成,锋芒直指敌酋咽喉!
濠州城内,无数双眼睛注视着他们离去的方向,有期待,有担忧,更有冰冷的算计。而朱重八和田娃,已然将这一切抛在脑后,他们的眼中,只有前方那条充满危险与机遇的征途,以及那颗必须拔除的,敌军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