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六皇子萧荣森,谨以天地为证,日月为鉴,在此立书明志。
余倾慕大将军府嫡长女李朔瑶久矣,感其英姿飒爽、心怀家国,愿以余生相伴,求为王妃。
然深知小姐志在四海、心向自由,恐宫闱之规困其羽翼,亦忧权争之局累及家门。
故特此书誓,以安卿心。
关于卿之自由:
婚后任凭卿习武练艺,驰骋自在,不受王府规制束缚。若国有征召,卿愿保家卫国,余必全力支持,绝无阻拦。
关于一生之诺:
余此生唯卿一人,不纳侧妃、不置通房、不蓄外室。
中馈之事皆由卿决,府中内外以卿为尊。
只与卿相守,共赴一生一世一双人之约。
关于权责之约:
若他日言行有负卿心,任凭卿去留决断——吾当净身出户,府邸、田产、私库尽归卿所有;子女皆从母姓,由卿抚育,吾永不争权。
关于兵权与娘家:
余愿即刻上交手中兵权,自请入大将军李云鹤麾下,任副将之职。
此后谨守军纪,唯大将军军令是从,绝无违逆。
此生必护大将军府一世平安,若有任何危及将军府之难,余必舍身相护。
此誓由皇十一叔萧景渊为证,字字句句,皆出肺腑。
若违此誓,愿受天地共弃,永堕不义。
立誓人:萧荣森
见证人:萧景渊
天元十五年十月初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