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性格,简直太对吴晶的胃口了!
“来吧,吴叔,来而不往非礼也!”
“今天借着于大爷的场子,我借花献佛,敬您一碗!”
“我先干了,您随意!”
两个碗都满上了,项霄乐主动拿起一碗。
要知道这可是高度白酒,不是普通的啤酒。
平时喝一口都要缓半天,甚至还可能头晕上头。
但项霄乐现在不仅没停顿,反而直接端起一大碗,全给灌下去了!
“哈哈哈,好!”
看到这一幕,吴晶兴奋得不得了。
之前于迁告诉他,说项霄乐一人能喝翻整个德云社时,吴晶还是半信半疑的。
毕竟于迁的酒量如何,他再清楚不过。
就算现在年纪大了,可能没有年轻时那么勇猛,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
于迁依旧很强!
可就是这样的人物,竟然被项霄乐喝到吐了!
更离谱的是,德云社一堆能喝的人都被他放倒了!
加起来还喝不过一个项霄乐!
这种事本来听上去根本不可能。
但现在看到项霄乐如此生猛,吴晶对之前于迁的话渐渐信服了。
项霄乐确实有能力单挑一群高手!
“我缓缓,这酒劲太大了!”
吴晶端起碗喝了一口,但只喝了半碗就有点扛不住了。
这可是二十年陈酿,口感浓烈得不像话。
是粮食发酵后最纯正的白酒,普通酒跟它比差远了。
平时可能喝两碗都没问题,但现在的酒,一碗下去就可能直接趴下!
吴晶此刻明显撑不住了。
随即他对着项霄乐摆了摆手,笑着说道:
“没关系,吴叔,喝酒可不是比谁喝得快,也不是比谁喝得多!”
“喝酒喝的是心情,是态度,更是情谊!”
“有时候酒量大小不重要,关键在于跟谁喝。”
项霄乐这几句说得正好戳中吴晶的心窝子。
吴晶点点头,一口气把剩下的半碗酒干了。
“老项,就冲你刚才这几句话,这碗酒我必须喝完!”
吴晶的直率性格也让项霄乐暗暗佩服。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总会彼此欣赏。
吴晶这种随性和洒脱,才真像个男人该有的样子!
两人各喝两碗酒后,于大爷炖的肉终于出炉了。
不得不说,于大爷的日子过得真是讲究。
烹饪方面手艺堪称顶级。
整盆五花肉冒着香气被端了上来,光闻味道就够让人流口水了!
“我就爱迁哥炖的肉,那香味,绝了!”
吴晶忍不住立马抄起筷子,夹了一块塞进嘴里,嚼得津津有味,最后满意地摇头晃脑。
“没错,这就是我要的感觉,太舒坦了!”
项霄乐看着吴晶的模样,也夹了一块慢慢品尝。
肉一入口便爆发出浓浓的香味,舌尖上的滋味很快传遍全身。
作为一个懂得厨艺的大师,项霄乐的味觉敏感度非常高。
然而即使是他,也没办法挑剔这道菜的任何细节。
于迁这道五花肉,在保留原汁原味的同时,完美去掉了肉的腥臊味,用料恰到好处。
调料提香却不掩盖肉本身的味道,技艺实在是高超。
果然是于迁的拿手绝活,这项霄乐不由得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