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山,雾霭沉沉,终年不散。
今日却是个怪事,天光大亮,连山脚下那块刻着“游客止步”的破石头都晒得发烫。
叶清婉背着一个洗得发白的布包,站在山道尽头,最后看了一眼生活了十九年的地方。
布包里是她的全部家当:几件换洗衣物,一套银针,几本泛黄的医书,还有师父临行前塞给她的、一块看不出材质的玉佩。
“师父说,山下的人心,比山里的豺狼虎豹还难测。”叶清婉喃喃自语,清澈的眸子倒映着山下的车水马龙,充满了好奇与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可我掐指一算,今日宜下山,有贵人相助。”
她深吸一口气,山间清新的草木香混杂着山下陌生的尘土气息,涌入鼻腔。
是时候了。
求生活,善待她这个二十二岁的“二旬老人”吧。
刚走到山脚国道旁,一声凄厉的尖叫划破了宁静。
“抢劫啊!把包还给我!”
不远处,一个穿着得体、气质雍容的中年妇人正被两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堵在墙角,手里的名牌包被其中一人死死拽住。
“老实点!不然给你放血!”黄毛混混恶狠狠地亮出一把弹簧刀。
妇人脸色发白,但依旧不肯松手,“你们……光天化日之下,还有没有王法了!”
叶清婉眨了眨眼,脚步一顿。
师父说,红尘多纷扰,闲事莫多管。
可师父也说过,见死不救,有违天和,会折损功德。
她权衡了一下,觉得还是功德比较重要。
下一秒,她的身影如一片羽毛,悄无声息地飘了过去。
黄毛只觉得眼前一花,手腕一麻,那感觉像是被蚊子叮了一下,弹簧刀就“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他还没反应过来,另一只手腕又是一麻,拽着包的力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另一个混混见状,骂骂咧咧地冲上来,拳头刚挥到一半,膝盖窝突然一软,整个人“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姿势标准得像是过年磕头。
“你……”黄毛捂着自己发麻的手腕,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的女孩。
女孩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棉布裙,长发用一根简单的白色发带束着,眉眼清澈,皮肤白得像山巅的雪,怎么看都不像个练家子。
叶清婉歪了歪头,语气认真地建议:“我观你二人印堂发黑,近期恐有牢狱之灾。现在去自首,还能宽大处理。”
两个混混对视一眼,连滚带爬地跑了,仿佛身后有鬼在追。
危机解除。
沈玉琳惊魂未定地喘着气,这才仔细打量起自己的救命恩人。
“小姑娘,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你……你是怎么做到的?”她拉住叶清婉的手,只觉得这姑娘的手又软又凉,像块上好的美玉。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叶清婉的声音软糯,带着一丝不谙世事的纯真,“阿姨,您没事吧?”
“我没事我没事,”沈玉琳连连摆手,一双精明的眼睛却在叶清婉身上转个不停,越看越满意,“倒是你,一个小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岭的?”
叶清婉也好奇地看着她:“阿姨,您不也是一个人吗?”
沈玉琳一拍大腿,像是想起了什么糟心事:“别提了!我来山上的庙里给我那冤种儿子求姻缘,谁知道车在半路抛锚了,司机去叫拖车,我就想着自己走上来,结果就遇到这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