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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李司鉴》--恶举人城隍庙前自戕记(2 / 2)

说罢,不等众人惊呼,他把左手往台板上一按,右手屠刀高高扬起,只见“唰”的一道寒光——一根手指头,应声而断!

鲜血溅了他一脸一身!台下已然是鸦雀无声,所有人都被这恐怖的自残场面吓得魂飞魄散,目瞪口呆!

这还没完!只见李司鉴浑身颤抖,声音变得绝望而尖利:“不!神明开恩!我……我不该依仗权势,奸淫妇女,败坏人伦!我禽兽不如!神明罚我……罚我割肾!断我孽根!”

我的老天爷!他这是要……自宫啊!台下有明白人已经猜到,吓得腿都软了!

只见李司鉴脸上露出一种极其怪异的表情,似是痛苦,又似是解脱,他猛地扯开裤带,挥起那早已被鲜血染红的屠刀,朝着自己的裤裆要害之处,狠狠一刀下去!

只听“噗”的一声闷响,李司鉴发出一声非人的惨嚎,当场血流如注,剧痛攻心,只听“咕咚”一声,他像截木头桩子似的,直挺挺摔倒在戏台,当即昏死过去。

刚才还活生生的一个人,转眼间变成了一个血人,耳朵没了,手指断了,命根子也废了!整个城隍庙里,死一般的寂静,随后便是无法抑制的恐慌和骚动——这哪里是人间的刑罚,分明是城隍爷显灵,直接降下的“冥诛”啊!

再说官面上。当时的直隶总督,是那位朱云门大人。这桩杀妻重案早已呈报到他那里。朱总督闻报,勃然大怒,管你什么举人不举人,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朱总督当即奋笔疾书,写好奏章,向康熙皇帝题本参劾,请求革去李司鉴的举人功名,依法严办。

然而,有意思的来了!这朝廷的谕旨,正快马加鞭送往广平府的路上,那边永年县早已传来消息:案犯李司鉴已于城隍庙戏台上,遭了“冥诛”,一命呜呼!

列位您瞧,这恶贯满盈的李司鉴,阳间的王法还没落到他身上,倒先让城隍爷给“判”了,直接伏了“阴间”的诛杀!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得,这桩康熙年间的奇案,咱就说到这儿!这段奇闻,可不是民间瞎传,那是白纸黑字,记载在当时的朝廷官报——《邸抄》上的!其用意,不就是告诫世人:举头三尺有神明,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吗?

所以啊,别以为有点权势功名就能胡作非为,那冥冥之中,自有公道!这正是: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