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大清乾隆年间,山东沂水地界出了一位好汉,姓李,名伯言。此人生得堂堂正正,性格刚直不阿,为人极其仗义、一身肝胆!
这一日,李伯言突然得了急症,躺在床上是人事不省!家里人急得团团转,赶紧煎了汤药端到床边。
您猜怎么着?这位李伯言居然眼睛一瞪,把手一摆,说了句叫人毛骨悚然的话。
他说:“我这病吃药不管用!阴曹地府里头正缺个阎王爷,玉帝老子点名要我去顶几天班!等我咽了气,你们可别急着埋,且等着我回来!”
这话说完,他脑袋一歪,嘿,真就断气儿了!说时迟那时快,李伯言这魂魄刚出窍,就瞧见一队人马吹吹打打而来,
为首几个衙役打扮的,对着他就鞠躬道:“阎君大人,请上任嘞!”
迷迷糊糊间,李伯言被簇拥着进了一座森严宫殿。但见殿上高悬“明镜高悬”匾,两旁鬼差列队,牛头马面持戟而立,好不肃穆威风!
几个文簿官捧着阎罗王的冠冕袍服就来更衣——好家伙,转眼间一个书生就成了十殿阎罗!
只见那公案上文书簿册堆积如山,头一桩就是个江南某富商的案子。这位爷一生作恶,专门祸害良家女子,竟有八十二人之多!
经审讯,证据确凿,辩无可辩。按阴司律法,该受炮烙之刑!
只见堂下立着一根铜柱,八九尺高,一抱粗,中间烧着通红的炭火,整个柱子烧得跟烙铁似的!
几个青面獠牙的鬼差拿着铁蒺藜棍子,噼里啪啦就往那犯人身上抽,逼着他往上爬。
那犯人手脚并用,刚爬到顶,就听“刺啦”一声响,跟放炮仗似的,整个人直接摔落在地,浑身冒烟!
这么来回三次,好好一个人竟化作青烟散了!真真是恶有恶报!
这第二桩案子更是蹊跷!被告是李伯言的姻亲王某,被一个老汉告发他强占民女。
原来,王某生前贪便宜买了个来历不明的丫鬟。这会儿王某阳寿已尽,正巧在路上撞见老友周生。
周生见好友已成阴魂,吓得连滚带爬躲进书房,那王某一缕幽魂竟也跟着穿墙而入!
周生吓得直哆嗦,连声问老友有何未了心愿。
王某作揖道:“兄弟我在阴司被诬告了,烦请老兄去给做个见证。”
周生哪敢答应?王某阴森森一笑:“这可由不得你了!”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周生也一命呜呼,两人一同被押到阎罗殿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