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汗颜,“《蜡笔小新》……小刚……我才没那么无聊好吧。”
“可是你突然让我摸口袋,给我感觉我口袋里必须有什么,不然你也不会说这种话。”
我解释说:“我不知道你口袋里有没有什么,我只想知道你口袋里有没有什么。我不是存心恶搞你,我也没那个心思。我实话实说,我想知道你口袋里有什么。”
魏语看着我,愣了两秒,屁股往后挪了挪,好让我透过桌子边缘看到她的口袋。双手开始缓慢的朝口袋移动,慢慢的,两根手指小偷小摸的伸进口袋。
两块白色口袋布像开半壳的夏威夷果的果实一样,被夹出来,里面什么也没有。
“没了?”我不可置信的问道。
魏语一愣一愣的,“不然呢?”
我黯然的垂眸。
好吧,我自己作死把那条手链扔了。明明我自己也在乎,怎么那么鲁莽呢。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安慰自己,那不过是一条普通的地摊手链,不能因为一条手链的丢失而否定未来的全部美好。
可是人心就是这么迷信,我愈不愿意相信某一寄托,那本该模糊的若隐若现的观念便愈发的清晰、轮廓分明。
本来是安慰我自己,到后面我干脆就信了,我就算追到魏语,也会被我亲手毁掉。
我总是搞砸一切,如同雨水总是淋湿街道。
为什么要扔掉呢?我完全可以收起来。我买的,我应该收起来的。就算这段感情没能如我所愿,我也可以留作纪念的。
可我为什么要扔掉呢?
各种懊悔、自责缠绕我的心尖,小夜灯的灰白光芒充斥帐内的各个角落,我的视野一半眩晕、一半漆黑,就是看不清晰。
突然,
一只柔软、俏丽的奇物顶在我的膝盖上。
我下意识低头看去,那只脚的五根指头在我腿上摸索,宛若一只壁虎,轻轻爬行着,挪动到我的大腿上。然后慵懒的像只分寸的边牧,安静的侧躺,脚心泛着调皮的红韵。
大腿内侧传来圆润的硌硬,伴随她足的滑动,脚踝的链子清脆作响。
“这是!”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魏语捧起书本掩住下半张脸,发出咯咯的娇笑,弯弯的眼睛若上升的月牙,一闪一闪散发星星
“要不是本姑娘身手敏捷,手链就真被你这狗男人丢河里了。当初是谁嘲笑我爱往河里丢东西的,风水轮流转,我嘲笑你一下不过分。嘻嘻嘻!”
我心脏舒然,如释重负。
“话说,你为什么要戴在脚上?”我问道。
魏语对我翻白眼,“戴脚上不好看吗?”
“好看,真好看!”我脱口而出,意识到自己暴露,又迟缓的捂住多事的嘴。
“哦?”魏语挤出似笑非笑的眼神,没说什么,书本向上遮住眼睛,里面传来幽幽的嬉笑。
我皮肤燥热,辩解道:“我是说脚链子好看 ”
“对,你说的对。”魏语学我口气回道,书本下降,探出两只意味深长的水汪汪的清澈:“你说的都对,谁叫你是特别的人。”
特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