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闻,一壶鹿血酒,价值百两……”
林启明有些紧张的捏紧了衣角,吞咽了几下口水,才觉得找回了声音。
“咱们给的那些鹿血,应该能装好几壶吧?”
何况还有鹿皮和鹿肉!
“那你是觉得,咱们的鹿血,应该按斤卖?又或者,按一壶鹿血酒的价格卖?”
林启明想点头说“是”,可司渡的神情,让他有些不太敢。
他本能的思考起,是不是自己哪里说的不对了。
“我……”
他嗫嚅了几下:“我、我就是觉得咱们卖的太便宜了。”
虽然他也不知道,这东西究竟该价值几何。
他此时甚至有些懊恼,早知道,该多打听打听的。
却也是,从未想过,会有朝一日,猎到这样的大家伙。
都是小姑的功劳。
他好像不该多嘴置喙的。
林启明抿了抿嘴角。
有些后悔。
“那你知道,鹿血,要怎样才可以变成鹿血酒吗?”
司渡没头没尾的问了一句。
林启明摇了摇头。
“所以说啊,鹿血酒再贵又如何?”
司渡神色淡淡:“最多也只是,让你手上的鹿血,能提价些许。”
瞧掌柜见到他们的第一句话,问的就是鹿血还在不在,就能多少猜到,要不是有新鲜的鹿血,这两头鹿,顶了天的也就卖个四五十两。
还可能都卖不到。
这还得是算上鹿皮的价值,不然,纯卖肉的话,只怕还要再少些。
这鹿啊,最重要的,还是它身上的药用价值。
别的不说,单就是那一对儿鹿角,就足够切出多少片儿鹿茸了?
再就是鹿血!
新鲜的野鹿红,啧,便是不拿去酿成酒,怕是也会让这城中的不少权贵豪绅们,趋之若鹜。
甚至这聚贤楼的掌柜,如果够大胆、够聪明的话,把消息放到临近的几个县,只怕那些有钱人家的老爷们,要连夜驱车过来。
酿酒?
直饮!
男人嘛,最听不得的两个字就是“壮阳”了。
只要但凡是跟“壮阳”这两个字沾上了边儿,哪怕是路边乞丐现拉出来的一坨屎,都有大把大把的人,会冲上去尝尝咸淡。
司渡见林启明还是很纠结,索性再直白些。
“你不懂酿酒之术,更没有酿酒的资格,也没有银钱买来适合酿鹿血酒的材料,就算知道鹿血酒价贵也无用,你能够售卖的,只有鹿血这份初始食材。”
不然就是酿出来了鹿血酒,也会因为没有酿酒资格,被官府追责。
到时候别说卖鹿血酒了,一应物资全被没收不说,人还得蹲大狱,再交上一笔巨额罚款。
“况且,人家聚贤楼财大气粗,想来也不缺保存鹿血新鲜的手段,便是买回去,放上个些许时日也无妨。”
“可你能吗?”
“你把这东西搁在手里放上半日,差不多就要臭了。”
“到时候,别说百两了,白给都没人要。”
“只能放在手里,发臭生蛆。”
林启明被说的脸色发白,他好像确实有些太过于想当然了。
小姑说的对,尽早把这些东西脱手,换成银钱,才是重要的。
不然,这东西再好,自己发挥不出作用,也是白搭。
这样一想,林启明也不觉得三百两很少了。
甚至开始觉得,这价格很良心很良心了。
且朝廷对酒、茶叶、盐这些,管控的十分严格。
自家泡着药酒喝倒是无妨。
可要是想出售酒水,哪怕是品质最差的浊酒,也须得获取官府的许可。
否则,私造曲者,绞杀,私自贩卖者,杖一百,外加罚银。
若是所私自贩卖的数量巨大,甚至会连累全家上下,被抄家流放!
林启明光是想想,便觉得后背冒了一层冷汗。
司渡见他表情骤变,面色惨白,想着他应该是想明白了。
“现在可清醒了?”
她当然不会觉得,朝廷有严令管控酒水的酿造与贩卖,民间就不会存在铤而走险的人了。
只不过……
旁人偷偷逃避管制,搞私酒售卖,不见得会出事儿被抓。
可林家嘛——呵!倒霉蛋和扫把星的王炸组合,包出事儿的!
为了她的工具人们不出事儿,她当然要将这些危险行为的萌芽,通通扼杀在萌芽里!
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用些非常规的手段!
“清、清醒了。”
林启明一脸后怕的点了点头。
他刚刚,仿佛看见了自己因为售卖私酒被抓进大牢,被抽打的皮开肉绽,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地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