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论述,可谓绵里藏针。他通篇没有提到汉东,没有提到任何一个具体案件,更没有提到侯亮平的名字。但他所描述的“脱离法治轨道、违背法律程序”、“片面追求效率”等现象,任何一个了解汉东眼下情况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对号入座,想到侯亮平那种雷厉风行甚至有些“野蛮”的办案风格。
高育良继续写道,语气变得更加语重心长,仿佛一位忧国忧民的老臣在向君主进谏:
“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实现反腐效率与程序正义的平衡,关键在于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具体而言,一是必须牢固树立职权法定观念,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授权履行职责,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于法有据,不得突破法律底线。二是必须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包括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律师帮助权等,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文明执法的体现。三是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四是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察、审判等机关的相互制约作用,防止权力滥用。”
这四条建议,条条在理,无懈可击。每一条都像是针对侯亮平办案中可能存在的“程序瑕疵”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尤其是“不得突破法律底线”、“防止权力滥用”等措辞,虽然抽象,但指向性在知情者眼中已然明确。
文章接近尾声,高育良的笔调愈发凝重,开始上纲上线,将问题提升到政治影响和执政基础的高度:
“需要警惕的是,极少数办案人员可能因求功心切,或因对复杂情况估计不足,在工作中出现忽视程序、简化环节甚至违规操作的现象。这类现象虽然可能是个别的,但其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它不仅可能影响具体案件的公正处理,更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借题发挥,炒作放大,抹黑我们的反腐败斗争,质疑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最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别有用心之人”、“抹黑反腐败斗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这些词汇,就像一套组合拳,将侯亮平式的办案方式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清晰地揭示出来。这已经不是在就事论事地讨论法律程序,而是在暗示,这种不讲究方式的调查,本身就可能成为一种不稳定因素,会授人以柄,破坏沙瑞金力图维护的“稳定”局面。
最后,他以一段高屋建瓴的总结收尾: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要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势头,让意欲腐败者不敢、不能、不想,也要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唯有如此,我们的反腐败斗争才能行稳致远,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才能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写完最后一个字,高育良轻轻放下笔,摘下老花镜,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眉心。他再次通读全文,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这篇文章,堪称范本。它立意高远,理论扎实,通篇充满了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忧患意识,以及对法治精神的坚定扞卫。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篇质量上乘、充满建设性意见的理论文章。它没有一句直接批评沙瑞金或侯亮平的话,甚至通篇都在肯定反腐。
但它的威力,也正在于此。它巧妙地将“程序正义”这面旗帜扛在了自己肩上,将可能的质疑者(包括沙瑞金)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如果你不支持文中的观点,那就是不重视程序、不讲究法治;如果你支持,那就意味着你必须对你麾下那种“粗放式”的调查方式进行约束。
更重要的是,这篇文章将通过保密渠道,直达更高层级。它会在一个更广阔的平台,预先埋下一颗种子。当未来某一天,侯亮平的“程序问题”真正爆发,引发争议时,这篇文章就会成为高育良一方最有力的“先见之明”和理论依据——看,我们早就提醒过要警惕这种现象,要平衡效率与公正。
高育良小心翼翼地将手稿整理好,放入一个标有“内部资料·注意保存”的牛皮纸档案袋中。他会在合适的时机,通过一条绝对安全的渠道,将这份“思考”送出去。这步棋,看似不着边际,实则是在为整个战局构筑一个坚固的理论和舆论高地。这是一着真正的“阳谋”,堂堂正正,却暗藏杀机。书房里,灯光依旧明亮,高育良的身影在书架上投下长长的影子,沉稳,而深不可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