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停了,檐下铜铃不再晃动。沈知微收回手,袖中密信折得方正,指尖沾的灰痕未擦。
她转身走向案前,将那封关于兵部副尚书的密报压在最下层。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昨夜她翻遍京畿各坊的卷宗,看到冬日冻毙沟渠的婴孩记录,十七具。有人用草席裹着扔在城外乱葬岗,连名字都没有。还有一名贫妇,因生下双胎无力抚养,抱着孩子跳了井。官府验尸时,发现她怀里那个活下来的婴儿,嘴里还含着干裂的乳头。
她提笔写下《设育婴堂疏》。纸面干净,字迹清晰。开篇只一句:“国有幼孤而弗顾,何以称仁?民有弃子而莫养,何以言治?”
次日早朝,她亲自呈上奏疏。
裴砚接过看了许久,殿内无人出声。他抬头问:“所需几何?”
“初设五城,岁耗不过三万两。”她答,“取自商税盈余。”
裴砚提笔批了一个“准”字。又加了一句:“着户部协办,工部选址,七日内具报。”
退朝后,消息很快传开。几位老臣聚在礼部侍郎府中,脸色难看。
“妇人干政,竟动用国帑养野婴?”一人拍案,“祖制从未有过!”
“她说是为了仁政,可这钱花得没边。今日养一个,明日就有一百个。谁来管?谁来养?”
这话传到宫里,沈知微只当没听见。她命女官去各坊调取近三年弃婴案卷,三日后亲自整理成册,名为《弃婴录》,送入勤政殿。
裴砚翻开第一页,是一张冻死婴孩的验状。再翻,是投井母子的口供记录。最后几页,附着几张画影图形——那些被遗弃在庙角、桥洞、粪车旁的孩童模样。
他合上册子,当晚便下诏:“自今以后,遗弃婴孩者,邻里举告,官府追责;凡见而不救者,罚银助养。”
诏书贴满四城街口。百姓围观,有人低头抹泪,也有人摇头说多此一举。
新政推行遇阻。五城之中,三地迟迟不报选址。工部郎中称“地契未清”,“民宅未迁”,一拖再拖。
沈知微在朝会间隙靠近那人,默念:“此人此刻所思。”
三秒后,机械音响起:“世家那边说了,拖满月便可换人……反正皇后管不了多久……”
她垂眸,不动声色退下。
当日下午,她召见工部郎中。对方进殿时神色如常,行礼规整。
她只问一句:“你母早亡,若当年有人弃你于野,今日你在何处?”
那人一震,额头冷汗直冒,再不敢辩解。次日一早,三地选址文书全数上报。
沈知微亲自定下育婴堂规制:每堂设乳母十人、医婆二人、教引嬷嬷一名,收三岁以下弃婴。所有婴孩入堂即登记脚趾印记,以防日后认亲。堂前立碑,刻“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八字,由她亲笔书写。
京城首堂建在西坊空宅,原是座废弃药铺。工部修缮七日,粉墙换瓦,添置木床棉被。门前石阶铺平,挂起一块黑底金字匾额——“育婴堂”。
开堂当日,晨光微亮。门口已有百姓徘徊。有人抱着襁褓站在阶下,迟疑不前。
门开了,一名乳母走出来。那妇人猛地跪下,将怀中婴儿递出,声音发抖:“愿吾儿活。”
她放下孩子就走,不敢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