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
凡提供线索助官府擒获熊海者,赏黄金百两;
取其首级者,赏黄金三百两;
生擒者,赏黄金五百两。
特别声明:
此贼阴险狡诈,擅使毒术,凡遇之务必谨慎。
其党羽若敢包庇藏匿,同罪论处!
签发人:
王匡、李民联署
月光城县令孔川核准
期限:自即日起,为期三年
附注: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熊海,昔日雪中救你性命,今日必亲手送你归西!”
——王匡李民血书
(官府大印)
大尧国月光城县衙颁
永昌元年冬月
这是一个没有颁发的通缉令,大印都盖了,孔川醒来,通缉令在小妾的脸上盖着。王匡李民知道,县太爷和熊海是穿一条裤子的,这么做,只是要县太爷知道,杀个官是很容易的。
若在百日之前,内阁的“天罚司”早该派出仙人追查这等大逆不道之举。可如今甲午政变的余波未平,那些往日高高在上的仙人们,哪个不是忙着在新朝分一杯羹?谁还会在意一个小县这档子“破事”?
熊海看着孔川递给自己的逮捕令,脸色铁青,对孔川说道:“县尊有何指示?”
孔川道:“我只要求你,把事情尽快平息。他俩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在你吃李民饭店的便宜餐,他俩送走家人的时候,其实已经向你宣战了。”
熊海道:“我这就传信干爹,让京城的人好好‘照顾’他们的家眷。看他们还敢不敢自称光脚!”
孔川闻言瞳孔微缩,茶盏重重顿在案几上:“荒唐!这通缉令上的罪名经得起推敲吗?你干爹派你来月光城传教,转眼近半年了——”他压低声音,每个字都像淬了毒的针,“年底述职时,你拿什么向总舵交代?太平教的香火钱,还是月光城百姓的血泪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