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说八道!”吕科长声音一下子拔高了,“什么移交代管,根本没有这回事!都是塑料厂自己的产业,当时关了就关了,根本没交给街道,你们瞎讲八讲!”
“吕科长,息怒息怒!”方远连忙劝道。
“我也搞不清楚嘛!老王年纪大了可能记混了。但家属那边……实在难缠……他们现在就咬死了说门市部在那儿,砸伤了人总得有人负责,找不到塑料厂就找这片区管事的……吕科长,你给出个主意?
要不您这里行行好,哪怕给开个证明、打个招呼也好?说明情况?我们也好拿回去搪塞一下那家人?让他们知道这事确实跟街道一点关系没有,别再来闹你们了?”
吕科长沉默了:家属闹事确实烦人,而且万一真闹到上级单位,虽然最终责任不在街道,但处理起来也少不了麻烦。眼前这个小年轻自称塑料厂留守处,看起来也确实焦头烂额。
方远见他松动,立刻加码。
“吕科长,你看这样行不行?您就给我们开个证明,说明一下情况:
“那个‘为民门市部’的房子呢,目前产权归属情况不明,但未经过任何正式移交手续,确认该处房产的日常管理、安全维护及因该房产引发的任何事故、纠纷等事宜,均不属于长宁街道办事处的职责范围。
这样一来,家属拿着这个白纸黑字盖着公章的证明,也就知道找谁都没用,该找塑料厂,但是塑料厂都倒了,自然就消停了!我们也能清静,您这街道也更清静!”
吕科长仔细一想,这家伙原来是这个意思,拉着街道虎皮做大旗,有街道开得证明,顺便可以摆脱他们的责任,打发家属去找早已经不存在的塑料厂......
这个主意……似乎可行?能省去很多后续麻烦。
这证明的核心就是把街道彻底摘干净了,说明那房子死活都跟街道无关。
家属看到有街道盖章的正式文件明确说不管,大概率也就绝望了,不会再来纠缠街道。至于那破房子以后是塌了还是又砸了谁,那都是天意,跟街道彻底无关了!
“嗯……这样说来……倒也是个办法。不过,你们那个老王,以后可不要再乱讲话!”
“绝对不会!绝对不会!他老糊涂了,回头我就跟他说清楚!”方远拍着胸脯保证。
“侬等一歇。”吕科长站起身,走到档案柜前翻找了一会,找出一本盖着“上海xx街道办事处”大红章的便笺纸,然后坐回办公桌,拿起钢笔,按照方远刚才的“建议”,斟酌着写道:
证明
兹有位于XX弄XX号原“为民”三产门市部一处房产。
经查,该处房产原系上海塑料厂三产项目所有。上海塑料厂因破产清算解散后,该处房产未经任何法定程序或文件向长宁街道办事处进行产权移交或管理权托管。
现确认:该处房产的产权归属、日常管理、安全维护及相关一切衍生事务、责任及纠纷,均与长宁街道办事处无涉。
特此证明。
上海XX街道办事处
1987年2月25日
吕科长写完后,又反复看了两遍,特别是那个关键的“无涉”,觉得足够撇清责任了,这才满意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