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虽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但都是人精,很快就跟上了节奏。
尤其是费隆,别看他平时咋咋呼呼像个“傻大胆”,能混到如今的地位,脑子比谁都灵光。
他大着嗓门喊道:“就是!韶华这孩子刚当刑警没多久,正是锻炼的时候!
蒋处长要是真赏识她,不如多给她点基层立功的机会!来,我也敬您一杯,祝您工作顺利!”
他这一嗓子,瞬间打破了之前“政治会议”般的严肃氛围,酒桌上的气氛热络起来,蒋振国想再提“挖人”的事,反倒找不到合适的时机了。
韶华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正伸手去夹盘子里的蓝虾,手腕却被一只温暖的手按住了。
胡平生笑着将她跟前的虾盘和鱼盘都移到一边,语气带着长辈的关切:“你这孩子,胳膊上还带着伤呢,怎么能吃海鲜?
万一发炎了怎么办?”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你要是喜欢吃,胡叔以后给你常备着,等你伤彻底好了,随时来家里吃。”
说完,他亲自起身出门,去给韶华要清淡的营养粥——这种场合本就没安排服务生,蒋振国敢说那些事,也是笃定在座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知道轻重不会外传,服务生反而容易出纰漏。
好不容易把蒋振国和汪书记送走,沈康二话不说,拉着韶华就往她的房间走,脸色严肃得吓人:“快,让爸爸看看你的伤!”
韶华无奈,只好依着他,走进房间后脱下了外套,露出缠着厚厚纱布的左臂。
沈康小心翼翼地拿起纱布的一角,一点点慢慢剥开,当那道狰狞的伤疤暴露在空气中时,他的眼泪瞬间掉了下来。
这具身体被沈家娇养了二十一年,肌肤白白嫩嫩,从未受过半点苦,那道深褐色的疤痕横亘在手臂上,显得格外刺眼狰狞。
沈康看着那道疤,手都不知道该往哪放,在他眼里,女儿瞬间变成了一个易碎的玻璃娃娃,好像轻轻一碰就会碎成渣。
他颤抖着双手,小心翼翼地将韶华抱进怀里,嗓音沙哑得不成样子:“我的宝贝啊……为什么要遭这么大罪……
咱不当警察了好不好?爸爸养你,爸爸养你一辈子,想吃什么想玩什么,爸爸都给你弄来……”
他的怀抱温暖而有力,带着父亲独有的气息,那份疼宠入骨的爱意,烫得韶华全身发软,眼眶不受控制地发酸。
她知道,自己原本不是他的女儿,可在这一刻,在这个男人毫无保留的疼爱里,陶旻的心里那丝别扭意识彻底褪去,她就是沈韶华,是这个男人的女儿。
她想成为沈韶华,有她的家人。
她伸出没受伤的右手,轻轻拍着沈康的背,声音带着一丝哽咽:“爸爸,我会是你的骄傲,会是你的依靠,是整个康华的依靠。
有我在,谁都不能欺负你们。”
沈康被女儿的话感动得不行,平日里雷厉风行的老总架子荡然无存,又哭又笑地拍着她的背:“你一直是爸爸的骄傲!从你出生那天起就是!”
韶华抬手擦掉他脸上的眼泪,眼神坚定:“爸,我长大了,不是那个会为了不爱我的男人要死要活的小孩子了。
你回去后清查一下公司,以后咱们清清白白做生意,别给人留下把柄。我会一直往上走,变得越来越强,有我在,我会是你永远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