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当时真的约成了,现在旁人会怎么议论?
“余三少攀高枝”“靠女人上位”“借着沈队的光芒才混得风生水起”·······
这些话像针一样,扎在他的骄傲上。
他是余家三少,自小在优渥家境里长大,学业、社交从未落于人后,向来是圈子里公认的“人中龙凤”,怎么能容忍自己活在别人的光芒下?
韶华的优秀,像一把锋利的刀,刺破了他维持多年的从容,也刺痛了他作为男人的自尊。
以至于他下意识忽略了,每次看到韶华在审讯室里条理清晰地质问嫌疑人、在案发现场细致排查线索时,心底涌起的那丝欣赏,甚至还有一点连自己都没察觉的喜欢。
他的骄傲不允许自己在这种“不平等”的境地下靠近她。
他要等,等自己变得足够强,强到能独当一面,强到提起沈韶华时,旁人会说“余睿和她很配”,而不是“余睿配不上她”。
只有到那时,他才能理直气壮地站在她面前,说出藏在心里的话。
所以,当车子稳稳停在韶华家小区门口时,余睿甚至没解开安全带,只是侧头说了句“到了”。
没有多余的关心,没有试探的邀约,更没有刻意的讨好。
看着韶华推开车门的背影,他拿出手机叫了辆网约车,屏幕的光映在他眼底,只剩一片沉寂的决心。
而对韶华来说,余睿实在算不上特别的人。
原主留下的那点朦胧好感,早在末世求生的本能和接手六中队的忙碌中消散得无影无踪。
比起这位始终带着距离感的“余三少”,弟弟沈韶光那群一起打球、一起抢零食的朋友,反而更让她觉得亲近。
刚才上车时,她不是没察觉到余睿的反常——紧绷的下颌线、躲闪又刻意的目光,都透着不对劲。
但她没打算深究,毕竟她不是原主,对余睿没有分毫爱恋,他的情绪起伏,于她而言不过是无关紧要的插曲。
刚走到家门口,屋里就传来此起彼伏的背书声,像一锅沸腾的开水,热闹得不行。“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abandon,放弃;abnoral,反常的……”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这句可以用作作文结尾……”
杂乱的声音从门缝里钻出来,却透着蓬勃的朝气。
韶华掏出钥匙打开门,屋里的声音瞬间戛然而止。
五个穿着蓝白校服的大男孩齐刷刷转头望过来,手里还攥着课本、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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