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的清晨带着海雾的潮气,林晚抱着几个精致的礼盒,脚步轻快地穿过回廊。
礼盒上系着粉白的缎带,里面是她特意托人从铜锣湾买的雪花膏和丝巾——给张妈的是桂花味的雪花膏,给周管家的是条藏青色丝巾,连厨房帮工阿婶都有份杏仁酥,全是用她卖喇叭裤赚来的钱买的。
“张妈,这个给您。”她把礼盒塞进张妈手里,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您上次说手背干,这雪花膏滋润得很。”
张妈愣了愣,打开礼盒看到那熟悉的牌子,眼眶一下子红了:“林小姐,这太贵重了……”
“不贵重,是我自己赚的钱买的。”林晚说得骄傲,像只炫耀羽毛的小孔雀,“以后我还能赚更多呢。”
她挨个儿送完礼物,回到客厅时,正撞见沈廷洲站在楼梯口。他穿着晨练的运动服,额前的碎发带着点湿气,目光落在她空了的手上,眼底闪过一丝讶异。
“送什么呢,这么开心?”他走下来,晨光在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上投下浅浅的阴影。
“给大家买的小礼物。”林晚走到他面前,仰头看他,眼里的光芒比阳光还亮,“用我卖裤子赚的钱买的,没花沈家一分钱。”
沈廷洲的喉结轻轻滚动了一下。他看着她骄傲的样子,鼻尖突然有点发酸。
第一次见她时,她穿着洗得发白的棉布裙,攥着加密账本的手一直在抖,像只受惊的小鹿。可现在,她站在晨光里,眉梢眼角都带着自信的光彩,能靠自己的双手赚钱,还想着给旁人分一份心意。
这才是真正的林晚。不是依附于谁的菟丝花,是能自己扎根土壤的树。
“沈廷洲,”林晚从口袋里摸出个小小的存折,在他面前晃了晃,红本本上的数字不算多,却写得工工整整,“你看,我存了五千块了。以后我能养活自己了,不用再麻烦你了。”
她说得认真,语气里带着宣告独立的雀跃,像只终于学会飞翔的小鸟,急于向全世界展示自己的翅膀。
沈廷洲看着那本存折,又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又酸又软。
他其实宁愿她一直“麻烦”自己。麻烦他给她买草莓糖,麻烦他陪她查账本,麻烦他为她挡开所有风雨。可他更清楚,她眼里的这份骄傲有多珍贵,那是她用自己的努力挣来的,比任何珠宝都耀眼。
“嗯。”他应了声,声音有点哑,伸手想像往常一样揉揉她的头发,却在半空中停住了。
他突然意识到,眼前的女孩已经不需要他这样的保护了。她有了自己的事业,有了养活自己的能力,甚至有了属于自己的小骄傲。
“以后进货要是缺钱,还可以找我。”他故作镇定地移开视线,语气硬邦邦的,“算我借给你的,要收利息。”
林晚“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个别扭的男人,明明是想帮她,偏要找这么蹩脚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