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梅要去部队探亲的消息,像一阵暖风,吹遍了小兴屯的每个角落。那份最初的狂喜沉淀下来,化为一种更为具体、更为甜蜜的忙碌。除了精心准备带去的山货和干粮,还有一件顶顶重要的事——给远在军营的孙卫东回信。
堂屋里,油灯的火苗跳跃着,将昏黄的光晕投在炕桌上。王小梅端坐在桌旁,腰背挺得笔直,神情专注得近乎虔诚。她面前摊开一张崭新的信纸,旁边放着一支灌满了蓝墨水的钢笔。那是王六子特意从公社供销社买回来的,说是“给五姐写信撑门面”。
可握着这支沉甸甸的钢笔,王小梅却犯了难。平日里做针线、腌酸菜、侍弄菜园子,她的手都灵巧得很。可这笔杆子握在手里,却像有千斤重,怎么摆弄都觉得别扭。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回忆着在扫盲班学过的那些字,一笔一划,极其缓慢地、极其用力地在信纸上落下。
“卫东哥……”
第一个字“卫”就写得歪歪扭扭,笔画粗得像蚯蚓爬。
她皱起秀气的眉头,懊恼地“啧”了一声,拿起旁边的橡皮擦,小心翼翼地擦掉。再写,还是不满意。再擦……如此反复,洁白的信纸上留下几块淡淡的灰印子。
“哎呀,五姐,你这字……咋跟鸡爪子刨的似的?”王六子凑过来看热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王小梅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像熟透的苹果,又羞又恼地瞪了他一眼:“去去去!少在这添乱!你写得好,你来写!”
“我写就我写!”王六子撸起袖子,跃跃欲试,“我好歹在公社念过两年书呢!”
“不行!”王小梅一把护住信纸,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我……我要自己写!”
她重新低下头,屏住呼吸,更加专注地握着笔。这一次,她写得更慢,每一笔都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字迹虽然依旧生涩笨拙,像刚学步的孩童,却透着一股子倔强的认真。她努力回忆着孙卫东来信上那些硬朗有力的字迹,努力模仿着那份笔锋的劲道。
“信……收到了……”
“家里……都……好……”
“娘……让……带……山货……”
“给……你……”
“也……给……领导……”
“我……过……几天……就……动身……”
她写得极其艰难,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鼻尖也冒了汗。写错的地方,就用橡皮仔细擦掉,再重新写。信纸上留下深浅不一的墨迹和淡淡的擦痕,像记录着她笨拙却执着的努力。
赵春花端着一碗热腾腾的苞米面糊糊进来,看到女儿这副模样,又是心疼又是好笑:“小梅啊,要不……娘去找屯东头老张头帮你写?他以前在城里当过账房先生,字写得可漂亮了!”
“不!”王小梅头也没抬,声音闷闷的,却异常坚定,“我……我要自己写!”
“对!五姐有志气!”王六子在一旁起哄,“自己写的信,那才叫情真意切!卫东哥看了保管更高兴!”
王大柱也放下手里的手册,布满血丝的眼睛看过来,声音带着鼓励:“嗯……自己写……好……心意……重……”
王小梅没说话,只是抿紧了嘴唇,更加专注地写着。她一笔一划地写着“盼……见……面……”,写到“面”字最后一笔时,手一抖,笔画拉得老长,像个歪脖子树杈。她懊恼地叹了口气,却没有再擦,只是继续往下写。
终于,信写到了末尾。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完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看着信纸上那些歪歪扭扭、深浅不一、却凝聚着她全部心力的字迹,她清秀的脸上露出一丝疲惫却满足的笑容。
她拿起笔,在落款“王小梅”三个字下。她极其认真、极其小心地,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五角星的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