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的余晖漫过荒原,将十五人的身影在土路上拖成歪斜的长影,当 “白马驿” 三个模糊的刻字终于出现在前方土坡的木牌上时,陈宇那颗悬了一路的心,瞬间被眼前的破败景象浇了盆透心凉的冷水。
所谓的白马驿,早已褪尽了驿站该有的规整模样,正门处的木牌坊断成两截,半截歪在地上,虫蛀的孔洞密密麻麻,风一吹便簌簌掉着木屑;另一截斜插在夯土里,原本漆着 “白马” 二字的地方被浓烟熏得焦黑,只剩边缘残存着一点斑驳的白漆,像蒙尘的碎雪。环绕驿站的矮墙塌了大半,散落的夯土在荒草里积成小丘,半人高的野草疯长着,丛中还嵌着几支锈迹斑斑的箭镞,箭杆早已在岁月里腐烂成灰,只剩金属箭头埋在土中,泛着暗沉的光。驿馆主屋的屋顶破了个大洞,夕阳的光从洞口漏下来,在屋内的碎木片和浮尘上织出光柱,几扇窗户只剩光秃秃的窗框,玻璃早没了踪影,夜风穿堂而过时,窗框 “吱呀 —— 吱呀 ——” 地晃着,像是随时会散架的骨架。
“这…… 这就是白马驿?” 陈宇咂了咂舌,喉间忍不住溢出吐槽,“开局送个霍去病,结果据点破成这德行,系统还真是会‘就地取材’。” 他深吸一口气,草木的青涩里裹着一股淡淡的霉味,那味道钻进鼻腔,刺得人鼻尖发涩,显然这驿馆荒了不止一天两天,连空气里都浸着腐朽的气息。
“主公,先进去看看吧,至少还有屋顶能遮遮晚风。” 霍去病勒住踏雪的缰绳,掌心轻轻拍了拍马颈,目光扫过四周时带着武将特有的敏锐:矮墙虽破,但残存的墙体还能勉强挡住山野里的野兽;主屋的梁柱虽蒙着灰,却看不出明显的朽坏,收拾一番总能住人。
陈宇点点头,踩着碎石率先迈步走进驿馆。主屋里积着厚厚的灰尘,脚一踩便扬起细雾,呛得人忍不住咳嗽。地上散落着断裂的桌椅腿、碎成瓷片的陶罐,还有几团发黑的干草,墙角结着厚厚的蛛网,一只黑腹蜘蛛正趴在网中央,八只脚微微颤动,死死盯着闯入的生人。他弯腰捡起一块还算完整的木板,指尖抚过上面的划痕,边缘还沾着暗红色的印记,分不清是干涸的血渍,还是经年累月的锈迹。
“大家分头收拾!” 陈宇抬手拍掉木板上的灰,声音清亮地对身后的青壮道,“你们四个跟我来,先把主屋的碎木片、杂草清出去,再去附近找些干草铺在地上当床铺;剩下的人去看看马厩,把踏雪和那两匹新战马安置好,顺便捡些枯枝,晚上要生火取暖。” 青壮们齐声应下,挽起袖子便忙活起来,有的拿起断木往外搬,有的蹲在地上扒拉杂草,很快便传出簌簌的声响。陈宇找了把缺了齿的破扫帚,一点点扫开地上的灰尘,汗水没一会儿就浸湿了粗麻短褐,顺着额角往下淌。灰尘呛得他直皱眉头,胳膊抡得发酸,好不容易才把主屋中央清理出一块能落脚的地方。他让青壮们去附近的草坡割些新鲜干草,自己则蹲在地上,用几块稍大的碎木片拼了个简易的 “桌子”,虽歪歪扭扭,却也算勉强有了个能放东西的地方。
另一边,霍去病把白天俘获的两个流寇拖到驿馆角落,手里的破虏枪斜指地面,枪尖在残阳下泛着冷光,眼神更是冷得像冰。那两个流寇早没了白天的嚣张,被麻绳捆得结结实实,缩在地上瑟瑟发抖,看到霍去病走近,吓得连头都不敢抬,牙齿打颤的声音在寂静里格外清晰。
等陈宇和青壮们把干草铺好,天色已经擦黑,暮色像墨汁一样慢慢晕染开来。老妇人带着年轻女子和几个流民,提着陶罐从溪边回来,罐里装着些浑浊的清水,虽看着不清亮,但过滤一下总能喝。霍去病也走了过来,脸上没什么表情,对陈宇抱拳道:“主公,流寇审完了。”
“哦?他们是什么来头?” 陈宇停下手里整理干草的动作,心里隐隐有了猜测 —— 白天听他们喊 “黑风寨”,想来不是普通的散匪。
“是黑风寨的人。” 霍去病的声音平稳,却带着一丝冷意,“黑风寨离这里不过十里地,就在黑风山半山腰,寨子是用石头和木头搭的,里面约莫有五十多号人。头领叫黑虎,以前是黄巾贼的小帅,黄巾败了后就带着残部占了黑风山,靠烧杀抢掠过活,附近的村镇没少遭他们祸害,不少流民都是被他们逼得背井离乡。”
“那两个流寇呢?” 陈宇追问,他原本还想从流寇嘴里多问些黑风寨的细节,比如防御布置、武器装备之类的。
霍去病的眼神暗了暗,声音沉了几分:“被流民打死了。有几个流民认出这两个流寇,就是上个月烧了他们村子、杀了他们亲人的匪兵,其中一个流民的女儿,还被这两个杂碎掳走,至今没下落。我没阻止,这种手上沾着百姓血的东西,死有余辜。”
陈宇沉默了片刻,缓缓点头:“杀了便杀了,他们本就该有这个下场。不过这黑风寨,倒算是个机会。” 他看向主屋外面,十五个人挤在这破驿馆里,连转身都费劲,更别说以后招揽流民、扩大势力了,“白马驿太小,容不下我们这么多人。黑风寨能住五十多人,寨子规模肯定比这里大,要是能拿下,正好当我们的新据点。”
“主公是想杀上黑风寨?” 霍去病眼睛一亮,握着破虏枪的手紧了紧,语气里满是战意,“末将愿为先锋!五十多个乌合之众,末将一枪就能挑翻他们的头领黑虎!”
“不急。” 陈宇摆摆手,指尖在膝盖上轻轻敲着,脑子飞快地盘算着说道:“现在只有 10 名青壮,都没经过系统训练,武器也只有你这把破虏枪和几支缺了箭羽的弓箭,贸然进攻太冒险。先歇一晚,明天去黑风山附近探探情况,再做打算。”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你安排两个人晚上站岗,轮流警戒,防止有残匪过来探查。你也辛苦了一天,忙完就早点休息。”
“末将领命!” 霍去病拱手应下,转身便去安排岗哨的事,破虏枪垂在身侧,在暮色里划出一道冷硬的弧线。
夜幕彻底降临,主屋中央升起了一堆小篝火,火焰不大,却像颗暖黄的星子,驱散了夜晚的寒意。霍去病傍晚出去探查时,顺便在附近的林子里打了两只野兔,此刻剥皮清洗干净,用木棍串着架在火上烤,油脂滴在火里,“滋滋” 作响,很快,烤肉的香气便在驿馆里弥漫开来,勾得人肚子直叫。
陈宇从怀里掏出用油纸包着的粗粮饼,小心翼翼地掰成小块,分给在场的人 ——10 块粗粮饼,15 个人分,每个人手里也就两三口的量,再配上烤得半生不熟的野兔肉,勉强能垫垫肚子。老妇人接过饼块,没舍得吃,转手递给怀里的孩子,看着孩子狼吞虎咽的模样,眼角的皱纹里满是心疼,自己只啃了一口兔肉,便把剩下的也塞给了孩子。
“这点吃的,确实不够。” 陈宇看着众人手里空荡荡的木碗,心里有些发酸 —— 他以前在现代看历史时,总觉得 “乱世” 二字不过是书本上的文字,可真到了这地方才知道,能有一口热食、一处遮风的地方,已经是乱世里的幸运。
等篝火渐渐小了,众人累了一天,陆续靠在干草堆上睡去,此起彼伏的呼吸声在驿馆里响起。陈宇却枕着干草堆,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抬头看着屋顶的破洞,月光从洞里漏下来,落在地上积成一小片银霜,天上的星星亮得刺眼,他脑子里满是对未来的盘算:一开始以为有了霍去病,就能在这乱世里轻松立足,可现在才发现,连一口饱饭、一个安稳的据点都难如登天。
“要是能有更多的顶级人才就好了……” 陈宇喃喃自语,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三国名将的身影 —— 关羽、张飞、赵云、吕布、典韦…… 这些武将个个勇冠三军,要是能把他们招到麾下,别说在陈留立足,就算和诸侯们争天下,也有了底气!
等等!
陈宇突然坐起身,眼睛猛地亮了起来 —— 现在是中平六年秋!关羽、张飞应该还在涿郡,跟着刘备织席贩履、杀猪卖酒,还没正式起兵;赵云在常山郡,还没投靠公孙瓒;吕布在河内,是丁原的义子…… 他们都还没有固定的归宿!自己熟读三国历史,知道他们的性格、喜好、抱负,要是能提前去招募他们,说不定能截胡成功!关羽重义,只要自己以 “匡扶汉室、拯救万民” 为旗号,再拿出十足的诚意,肯定能打动他;张飞重情,只要待他真诚,不摆主公的架子,他定会以死相报;赵云忠勇,一心想找个能安邦定国的明主,只要能让他看到自己的仁政,看到自己护佑百姓的决心,他也会愿意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