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毫不畏惧,继续念着咒语,声音越来越高亢。突然,她大喝一声:“走!”
影子猛地一颤,然后像烟雾一样逐渐消散。房间的温度恢复正常,灯光也稳定下来。
一切都结束了。
我瘫坐在地上,浑身被汗水湿透。小晴也差不多,她靠在我身上,呼吸急促。
“它走了。”大妈抹了把额头的汗,“短期内应该不会回来了。”
我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从钱包里掏出所有现金,塞给大妈:“谢谢您,真的太感谢了!”
大妈推回我的手:“收起来吧,我不靠这个赚钱。”她指了指楼下的方向,“要是真感谢我,以后想吃宵夜来就行。”
我愣在那里,不知该说什么。在这个人人自保的时代,我早已习惯了冷漠和算计,却在一个夜宵摊大妈这里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一定,我们一定常去。”小晴替我说。
大妈笑了笑,收拾好东西:“天快亮了,我该回去了。你们也好好休息。”
她走后,我和小晴面面相觑,既不敢单独离开,也不敢留在这个刚闹过鬼的房间。
“要不...我们去开个房?”我提议。
小晴点点头。
那晚,我们在一家小旅馆开了间钟点房。奇怪的是,经历了这场惊魂,我们并没有继续之前的事,只是和衣躺在床上,聊起了各自的生活。
我告诉她我是如何从一个怀揣演员梦的少年,变成如今这个连一句台词都混不上的临时演员。她告诉我她来自一个小县城,为养活弟弟妹妹才走上这条路。
“我第一次‘接客’那天,哭了一整晚。”她说,眼睛望着天花板,“觉得自己已经死了。”
我侧身看着她,突然发现卸去浓妆的她其实有一张清秀的脸。
“我们都还活着。”我说,伸手擦去她不知不觉滑落的眼泪。
那夜星空卫视在播放《喜剧之王》。
天亮时,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我送她上车时,我突然脱口而出:“下次...下次我还点你。”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傻瓜,你应该说‘我养你啊’。”
我们都笑了,但笑声中有种苦涩的共鸣。
从那天起,我和小晴真的经常去大妈的夜宵摊。有时是一起去,有时是各自去。大妈的摊子没有名字,就摆在影视城后门的一条小街上,来的多是像我们这样的边缘人:群演、保安、保洁、小商贩。
这里不像是个生意场所,更像是个避难所。大妈从来都是热情满满,哪怕你只点一碗最便宜的素面。她几乎记得每个人的名字,知道每个人的故事。
我和小晴的关系也在这种氛围中慢慢发生变化。我们不再是最初的买卖关系,而是成了朋友,然后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密伙伴。
三个月后的一天晚上,小晴来找我,眼睛红肿,像是刚哭过。
“怎么了?”我问。
她摇摇头,不肯说。那天大妈正好做了红烧肉,硬给我们每人盛了一大碗。“多吃点,看你瘦的。”她对小晴说。
小晴吃着吃着,眼泪就掉进了碗里。
大妈看见了,什么都没问,只是又给她加了个荷包蛋。
那天晚上送小晴回去的路上,她终于告诉我,她弟弟要结婚了,家里向她要五万块钱。
“我上个月刚寄回去三万,现在真的拿不出来了。”她哽咽着说。
我沉默了一会。那时我刚接了一个有点台词的角色,拿到了两千块钱的“大红包”,原本计划买部新手机。
“我这里有三千,你先拿着。”我说,“剩下的我们再想办法。”
小晴停下脚步,看着我:“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街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想起那晚她说的那句“你应该说‘我养你啊’”,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冲动。
“我...我也不知道。”我挠挠头,“可能就是见不得你难过。”
小晴笑了,眼里的泪花在路灯下闪烁。“你真是个笨蛋。”
“但我这个笨蛋,是真心对你好。”我鼓起勇气抓住她的手,“虽然我现在没什么本事,但我会努力。你...你能不能不要再做那一行了?”
小晴愣住了,然后扑进我怀里,放声大哭。路过的行人纷纷侧目,但我们都顾不上那么多了。
“我好累,我真的好累...”她一遍遍地说。
那晚之后,小晴搬来了我的出租屋。我们像两个溺水的人,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救赎。她真的不再接客,而是去一家花店找了份工作,虽然工资只有以前的零头,但她说睡得踏实了。
她做了一个决定,不再和家里有瓜葛,因为她已经仁至义尽了。
我们依然常去大妈的夜宵摊。大妈似乎看出了我们的关系变化,但从不点破,只是每次都会给我们的炒饭里多加个蛋。
两年后,我和小晴结婚了。没有婚礼,只是请大妈和几个常去夜宵摊的熟人吃了顿饭。大妈送了我们一套崭新的床品,说是“嫁妆”。
小晴用我们共同的积蓄,加上我偶尔还能接到几个特约演员的活儿攒下的钱,租了一个小铺面,真的开了一家小花店。店面很小,但她说那是她的天堂。
八年过去了。我们的花店没有扩大,但也没有关门。我早已不再做演员梦,年轻时憧憬的星光璀璨,已被生活的烟火气取代。
我们的孩子六岁了,叫张小雨。她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大妈的那个夜宵摊,因为那里总有好吃的,还有大妈偷偷给她的糖果。
大妈老了,背驼了,但依然每晚出摊。她说她不是为了赚钱,只是舍不得这些需要一口热饭的孩子。
直到那个平常的夜晚,我们没有看到大妈熟悉的身影。她的侄子过来告诉我们,大妈早上去世了,无疾而终,就像她一生一样平静。
参加完大妈的葬礼,我和小晴做了一个决定。我塞了一些钱给她侄子,接手了她的夜宵摊,小晴则继续经营花店。我们给夜宵摊取名叫“回家”,招牌上印着大妈的照片,笑容和蔼如生。
现在的每晚,我都会推着那辆熟悉的餐车,来到影视城后门的那条小街。这里依然聚集着群演、保安、保洁,这些城市的底层人。
我学会了大妈的手艺,也学会了她待人的方式。有时小晴会带着女儿来帮忙,我们就像当年的大妈一样,给这些边缘人一点温暖。
“爸爸,为什么你总是给他们的碗里多加肉?”女儿有一次问我。
我摸摸她的头:“因为大妈以前也是这么做的。”
今夜,影视城依旧灯火通明。一个年轻的临时演员来到我的摊前,他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脸上还带着梦想的光泽。
“一碗炒饭。”他说,声音疲惫。
我给他炒了饭,特意多加了个荷包蛋和不少肉丝。他感激地看了我一眼,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今天拍戏顺利吗?”我问。
他惊讶地抬头:“您怎么知道我是演员?”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他吃完后,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元钱。我推了回去:“这顿我请。”
他愣在那里,然后深深鞠了一躬:“谢谢您!等我将来成了明星,一定百倍报答!”
我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想起曾经的自己。小晴不知何时来到了我身边,递给我一杯热茶。
“想什么呢?”她问。
“想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样子。”我说。
她笑了,眼角的皱纹比年轻时明显了些,但在我眼里却更加动人。
街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就像多年前那个决定在一起的夜晚。生活从未容易过,但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我们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依然相互取暖,倔强地活着。
远处,影视城的霓虹灯依旧闪烁,讲述着别人的光彩人生。而我们的故事,就像大妈留下的那辆夜宵车,平凡,却承载着属于自己的微光。